1960年,一名湖南農民“集體偷糧罪”被判蹲了10年牢。用了50年時間進行申訴。一個偶然的機會他才發(fā)現(xiàn),原來早在25年前,自己就被宣布無罪了……

這位農民就是鐘枚生,是湖南沅江憲北村的村民。
1960年,當時中國正值三年饑荒時期,全國上下嚴重缺少糧食,而鐘枚生的家鄉(xiāng)洞庭湖糧倉也未能幸免。
因此,為了能讓群眾吃飽飯,各地都開辦大食堂,所有糧食都歸公有,并進行嚴格地分配。
那時的鐘枚生才二十歲,勤勞能干的他,擔任了大隊的倉庫管理員。可正是接下來發(fā)生的這件事情,開啟了鐘枚生悲慘的一生。
當時的大隊隊長找到鐘枚生,讓他轉移幾百斤糧食,放到草堆里。由于是領導的命令,鐘枚生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問題是,當時有45名社員,在運輸糧食的過程中偷走了1512斤糧食。
公社領導經(jīng)過一番調查后,認為這是鐘枚生失職,直接以“集體偷糧罪”將他判了十年有期徒刑。
入獄不久,鐘枚生的妻子就和他提出了離婚。
鐘枚生并沒有參與偷糧,卻落得了這個下場。他沒有因此一蹶不振。想通過勤奮勞動,證明自己的清白和獲得減刑,同時,在監(jiān)獄里不停的申訴。
但不管鐘枚生再怎么努力,也沒有獲得減刑的機會,申訴更沒有起到作用,服滿十年刑后才得以重獲自由。

鐘枚生出獄后,并沒有得到他人的尊重,而是被稱為勞改犯,受盡屈辱。盡管他和別人爭吵時是有理的一方,別人也會因為他是勞改犯而譴責他。
由于身份限制,沒有人愿意嫁給一個犯過罪的人。鐘枚生只好和村里有五個孩子的寡婦結婚。
除此之外,因為鐘枚生是勞改犯,他的哥哥無法升遷;他的妹妹出嫁后被婆家欺凌……
鐘枚生忍受不了這些本不該有的冤屈,決心洗清自己的罪名,還自己和家人一個清白。在兒子鐘天安的大力支持下,鐘枚生父子倆走上了申訴之路。
鐘天安為了父親能夠申訴成功,還辭去了司機的工作,一心為父親的事情奔波。
但由于年代久遠和鐘枚生“勞改犯”的稱號,申訴之路并不好走,而是充滿了荊棘。鐘枚生父子的請求常常遭到法院的拒絕,但他們并沒有就此放棄。
2010年4月12日,鐘枚生父子來到了沅江的法律援助中心。但工作人員告訴沒有申訴途徑。建議他在檔案室里查查當年的判決,說不定有結果。
正是工作人員這一句不經(jīng)意的話,讓鐘枚生牽掛一生的愿望得以實現(xiàn)。
在獲得審閱檔案的批準后,鐘天安開始在浩如煙海的檔案里尋找,能為父親洗去冤屈的資料。
突然,一份1985年12月18號的無罪判決書出現(xiàn)在鐘天安的眼前。他仔細閱讀了判決書上的內容后,雙手顫抖。
這份判決書上寫著:“鐘于一九六零年十二月,與生產隊長冷XX、社員李XX等人盜竊本隊稻谷七百多斤……對鐘枚生宣告無罪……”

原來,鐘枚生早在二十五年前就被宣判無罪了,這份無罪判決書雖然距離他的家只有二十多公里,卻用了二十五年的時間才送達……
鐘枚生看著這份無罪判決書,頓時心里五味雜陳。
開心的是他終于能向世人證明他是清白的了,難過是這樣的宣告竟花了他五十年,人生能有多少個五十年呢?
終于,鐘枚生的申訴之旅畫上了圓滿的句號。但誰會對他五十年的冤屈負責呢?鐘枚生決定向法院索賠151萬,但法院卻表示,25年前就賠了他400元。因此拒不受理。
然而,鐘枚生卻表示,自己從來沒有收到過補償。其中究竟誰是誰非,鐘枚生又為何25年沒收到無罪證明,這可能將是個永久的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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