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11點30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ADOR針對new jeans提起的專屬合約效力訴訟進行了首次辯論,new jeans居然想以ADOR管理層變動為由解約,這直接鬧了個大笑話,反而是ADOR仍然向new jeans支付了結(jié)算金,而足足有120億韓元,這一來一回,new jeans的解約已無任何勝算,這就是典型的吃了沒文化的虧。

new jeans的原話是:“當管理學全部更換之后嗎,盡管從法律形式上過去的法人和現(xiàn)在的法人是同一實體,但實質(zhì)上已經(jīng)是完全不同的法人”,大家聽聽這是一個上過學的人能說出來的話嗎?說到底人家ADOR娛樂的管理層變動,和你們旗下愛豆有什么關(guān)系?說白了,公司高層內(nèi)斗,愛豆就不該站隊,這是再簡單不過的一個道理。

但凡閔熙珍真的在乎new jeans,就不該讓她們輕易站隊,因為只要new jeans不站隊的話,那就會永遠立于不敗之地,可現(xiàn)在的情況是,閔熙珍隱身了,而new jeans沖鋒在前,任誰都能看出來new jeans完全就是閔熙珍手里的工具人,不管粉絲愿不愿意接受,現(xiàn)實就是如此的殘酷,不難看出,現(xiàn)在的new jeans已經(jīng)口碑暴跌了。

整場辯論,new jeans的成員張嘴閉嘴就是閔熙珍,說什么隨著閔熙珍被驅(qū)逐,接受HYBE指派的新管理層上任,此時的ADOR就已經(jīng)不再是以前的ADOR了,即便法人沒變,但價值觀完全不同了,所以這也算是法人變了,這已經(jīng)不能叫詭辯了,而是叫耍無賴了,話雖然很難聽,但確實事實,現(xiàn)在的new jeans真的已經(jīng)變成了這樣。

怎么說呢,感覺new jeans已經(jīng)被閔熙珍給忽悠瘸了,但凡了解一下專屬合同的解約情況,都不會如此任性,搞出來的解約理由一個比一個可笑,先是造謠ILLIT不給自己打招呼,現(xiàn)在又耍無賴說法人變了,這一樁樁一件件的事情,大家都看在眼里,可以發(fā)現(xiàn),此前一直力挺她們的韓國網(wǎng)友,現(xiàn)在那是一邊倒的對她們進行口誅筆伐。

其實出現(xiàn)如今這樣的情況一點都不讓人感到奇怪,new jeans出道時的年齡實在是太小了,這就導致她們現(xiàn)在完全被閔熙珍拿捏,甚至已經(jīng)到了閔熙珍說什么,她們就聽什么的地步,真就如此夸張,她們都意識不到自己的合同是簽給公司的,更不知道自己出道時是吃了公司資源的紅利,以及BTS的紅利,她們認為成功的功勞是閔熙珍。

就這么說吧,new jeans的解約永遠不會成功,除非支付違約金,再這樣鬧下去,損失的只有new jeans自己,現(xiàn)在她們的名聲已經(jīng)受到了很大的影響,要知道解約官司一拖就是好幾年,而愛豆又是吃青春飯的職業(yè),所以現(xiàn)在new jeans的行為都讓人無法理解,事實證明,愛豆出道前還是得念幾年書,要不然就會像new jeans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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