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是霸州一個陰沉燥熱的午后,法庭里悶得像蒸籠。
觀眾席三三兩兩,等著再次開庭。
大家議論紛紛,這案子拖了二十多年還沒個結果,也有人悄悄嘀咕。聽說那位警官這次要來。
不久,杜國利大步邁入法庭。
若不是提前有人提醒,很難把他和刑訊逼供這種事聯(lián)系起來。
畢竟,他穿著警服,腰身挺得筆直,看上去跟普通辦案刑警沒什么兩樣。
幾名嫌疑人坐在被告席,面容枯槁,神情恍惚,像久困風中的枯葉。
律師試圖為他們辯護,指控杜國利在審訊中使用暴力、電擊、老虎凳等等。
指控字字句句似刀刃,幾乎把現(xiàn)場空氣剖開。
有人正準備遞交證言,忽聽嚯地一聲——杜國利猛然站了起來。
法庭原本的嘈雜,霎時間仿佛收聲歸零。只見他緩緩伸手,掏向腰間。很多人心里咯噔了一下。
他順勢把一把黑漆漆的東西往桌上一放,似乎是槍。
然后掃視全場,目光犀利,不帶半分怯懦:
我是帶槍來的。再說我刑訊逼供,我一槍崩了你。
那一刻,仿佛有無數(shù)道暗箭在法庭上穿梭。
法官緊皺眉頭,似想開口卻難以言語;旁聽席上,心里發(fā)毛的人們開始懷疑,這是審判嗎?怎么感覺像進了個生死未知的戰(zhàn)場。
后來,據(jù)說法警在杜國利身上沒搜到真槍。
記憶里,那句話如同一記驚雷。
會場里的每個人都牢牢記住了這個時刻——杜國利放話那瞬間,不僅僅是一個威脅,更像一種宣示:
誰敢把他在暗室里做的那些事戳破,他就用最簡單直接的方式堵上你的嘴。
之后,法警將他帶出法庭,可結果無人看清,只記得他走出時依舊神態(tài)自若,好像逛超市剛買完東西。
自此,那句話成了某個野蠻真相的開端,也像一把鍘刀,重重落下,讓人意識到,有時候,正義不是正在開庭:
而是正被掐住喉嚨。
等余波稍平,有人忍不住低聲嘀咕,他有這么硬的底氣,難道不怕事兒鬧大嗎?
但現(xiàn)實告訴我們,大多數(shù)時候,有底氣的人往往不怕鬧大。
更何況,他的名字在卷宗里,從未因刑訊之類的控訴受到過實質影響。
沒錯,這人的身影還會一次次出現(xiàn),從審訊室分身術到滅門案真相蒸發(fā),在各種離奇場景里頻繁登場。槍聲雖未真正轟響,卻在法庭上回蕩至今。
1
2001年12月27日,一份河北霸州的訊問筆錄和一份黑龍江呼蘭鎮(zhèn)的訊問筆錄,意外地在案卷中同一天生成,署名同一個人:杜國利。
要知道,這兩地相距:
1300公里。
光是車票錢就得跑掉幾張,何況這兩份筆錄的時間間隔只有區(qū)區(qū)幾個小時。
除非這位刑警能瞬間移動,否則旁人只得感嘆,神了。
面對咱警官難道會分身術的疑問,霸州市公安局給出的解釋倒是利落:
記錄員筆誤。
真是妙啊,如果把人從河北瞬移到黑龍江,真需要馬良神筆來幫忙。
結果一句筆誤,就把所有常識邏輯糊弄了過去,仿佛宇航員往返太空都能算小事。
翻開案卷,簡單的一行注腳就這樣壓下了所有疑惑。普通百姓聽了這說辭,也就只能莞爾一笑,哦,原來大家都這么好糊弄。
不過,那一天遠沒結束——事實上,杜國利的名字在卷宗里就像釘子一樣牢牢定住,不斷出現(xiàn)在審理記錄中。
前腳還在兩個城市分身得令人咋舌,后腳就有更多劇情登場。
早在那一年9月16日深夜,他帶著幾名警察闖進了原偉東的家。沒搜查令,更無任何法律手續(xù);一腳踹開臥室門,把還在被窩里的原偉東從床上提溜起來;并且拿槍頂住對方腦袋,毫不客氣地塞進警車。
行事簡單粗暴,卻像在昭示,你是什么身份不重要,敢問一句憑什么抓你:
老子有槍。
原偉東被帶走26天后,他的妻子李杰也落入同樣的境遇,身陷那陰暗的審訊室。而此時,筆誤事件還余味未消,好多人口中都在傳,杜國利這人真神,能一天內跑兩地搞訊問。
可無論怎么揣測和調侃,官方立場始終如一,不外乎一句記錄員寫錯了。
誰還敢多質問,答案大約是,案卷上就這么記的,您要是糾結,那就是您太軸。
然而,隨著案子進一步推進,人們才逐漸意識到,分身簽名不過是前菜,后面還有更驚人的滿漢全席,一盤比一盤分量十足:
酷刑、威脅、物證丟失……
或許,這個離奇場景的最大意義,是當成戲幕拉開的信號。
正如看者所嘲笑的那樣,一條筆誤的裂縫,往往會撕開更多真相。只不過,真相究竟是什么?或者說,在這樣一場操作下,真相從一開始就沒怎么露臉。
既然在案件里都能隨手筆誤出一個人同時出現(xiàn)于兩地,那么再多的質疑,也只是隨口一句:
已經(jīng)解釋過了。
正當人們疑惑之際,杜國利繼續(xù)穩(wěn)穩(wěn)走他的路,該抓人抓人,該記筆錄記筆錄,讓所有問號都在黑暗里愈發(fā)彎曲。
結果時間一晃過了好幾年,翻起案卷時,依舊能看到12月27日河北與黑龍江的那兩份訊問筆錄——一前一后地靜躺在檔案夾里,仿佛世上最詭異的諷刺。
或許讓人最無奈的是,這荒誕又蠻橫的分身術,竟被輕描淡寫地涂抹掉了,一如既往,將邏輯與疑問全都扼殺在某次記錄員失手之下。
可這只是剛開了個頭。
2
如果說分身簽名只是前奏,接下來這幕則把整個戲份推向更黑更深的漩渦,1995年廊坊勝芳鎮(zhèn)那場滅門慘案。
案發(fā)當晚,血跡與兇器散落一地,連帶帶血指紋和毛發(fā),一度讓人以為警方會順藤摸瓜,快刀斬亂麻。真相,看似伸手可及。
結果——誰能想到,這些堪稱實錘的物證竟像長了腿:
在逐次搬家里就走丟了。
警方后來遞交了說明,說什么,由于技術樓裝修與公安搬遷,關鍵物證與卷宗都遺失了。
那口氣仿佛在宣稱,誒呀,多可惜!不過沒事兒,這不影響我們定案嘛。
至于原本應該是鐵證如山的刀具、指紋、毛發(fā),全都消失得比抹布還干凈,只剩幾份模糊的復印件留作紀念。
到了2002年,廊坊市刑事技術大隊先發(fā)了第一份文件,過了三年又補了一份,統(tǒng)一口徑,沒啦,這失誤也是意外事故,并不影響咱偵查程序合規(guī)。
就像廚師把鹽糖都撒地上了,還安慰食客,沒關系,我還能做出美味大餐。
更玄乎的是,無論法院如何發(fā)回重審,要求補充證據(jù),對方總是一攤手,找不到新的證據(jù)嘛。
正當辦案人員該絞盡腦汁追查時,警方卻似乎自信滿滿:
證據(jù)都飛了,但原偉東依舊是殺人犯。
也就是說,你想要物證?對不起,我們沒有。你若質疑結論?那就是你不懂邏輯。長此以往,這案子越審越像鬧劇,正義變得若隱若現(xiàn)。
最詭異的莫過于幸存者張金萍的證詞。
案發(fā)那天,她說自己被打昏,啥都沒看清;可六年后,她突然復蘇腦海記憶,一口咬定就是原偉東干的。
為了讓這戲更足,警方特意錄了段指認錄像:在看守所里,原偉東戴著手銬腳鐐,被單獨帶進房間,張金萍只需看他一眼,結論就算定了。
錄像里一切似乎都無可辯駁,可當2023年的庭審上,律師要求播放這段錄影,好讓大家瞧瞧細節(jié)時,法庭三次商議后都拒絕了,理由絕妙:
時間有限,庭下解決。
是啊,連最具爆點的錄像都只能被庭下靜靜擱置,何況那些已經(jīng)失蹤的菜刀、指紋呢?或許被搬家卷跑的,何止是實物證據(jù),也連帶把這起案件的真相和破案機會一并搬空。
拋開陰謀論不談,我們只看到——在這場司法現(xiàn)實里,丟了沒關系幾乎成了口頭禪。丟也要丟個痛快,反正沒物證還可以照樣咬定兇手。
至于案發(fā)后真正的幕后主使是何方神圣?警方曾經(jīng)說有兩個疑似金主雇兇,但在后來居然一位交了四萬元就取保回家,另一位拒不配合也能神奇脫身。
沒有物證,你是清白;沒有物證,他是有罪。
兩種邏輯就此并行不悖,像在玩黑色對對碰。
結果呢?最慘的是原偉東,空口白牙,零口供卻被關了二十多年。
到2024年,他帶著癌癥離開人世,手銬腳鐐這才被卸下。這一幕在荒誕之外,更讓人有些凄涼:當真兇仍不知所終之時,被害者家屬和這個替罪者家庭,都困在了無限循環(huán)的謎局里。
有人曾發(fā)出嘆問,如果那些關鍵證據(jù)有自我意識,大概早早逃離現(xiàn)場,以免被莫名其妙地丟棄。可笑的是,它們就算想留下,也頂不住這波神秘搬家。如此一來,案件真相宛若開了天窗的氣球,呼呼漏氣,還越飄越高,讓人望洋興嘆。
就這樣,一樁滅門慘案在物證全面蒸發(fā)、偵查自說自話的情況下,硬是搞成了一個死局。
而杜國利的身影,也在這死局里若隱若現(xiàn):
以酷刑為驅動,以程序沒問題作擋箭牌,用看似合規(guī)的形式,堂而皇之寫下認定結論。
案子是否能水落石出,早就失去討論的意義——因為這些水,都不見了。
3
要是有人以為丟失物證就已經(jīng)夠離譜,那么接下來這場審訊室實況,更像徹底跌進了深淵:
鐵椅、電線、老電話機,三者合力打造的酷刑工具。
這些,能讓一切理性與尊嚴在咔咔電流中化為烏有。
聽過原偉東的妻子李杰怎么落到這兒嗎?她在找丈夫下落的第26天,被警方直接帶進了勝芳分局那間陰暗的小黑屋。
沒有所謂問詢程序,更沒有律師在場或搜查令,擺在她面前的只有一個老電話機和電棒。別以為那不過是過時物件,在某些人的手里,它卻能讓人痛不欲生。
有人回憶,杜國利只要往房里一站,電話機轉盤慢慢旋轉,那電線纏在手腳上,刺耳的電流聲一晃就鉆進骨頭里。
李杰說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可在對方看來,不知道就等于必須立刻加碼。電棒頂向她的大腿內側,嗞啦一聲,火花加上血泡,幾下就把人燒得發(fā)昏。她清醒過來時,杜國利的臉就在面前,冷笑著吩咐部下:
繼續(xù)搖——今天編也得給我編出故事來。
屋里的氣味混雜著汗、血和焦糊,再加上杜國利抽煙的嗆人味道,讓人幾乎窒息。李杰還努力想解釋,自己真的不知道。得到的卻是更猛烈的電流。
沒人關心她的生理期、身體狀況,也沒人拿正經(jīng)問話來做記錄。就算記,估計也只在那個讓人無力反駁的筆錄上寫:
自愿供述。
被逼到崩潰時,她幾度想以撞暖氣片來尋死,都沒能換來一絲寬容。
杜國利倒像位嗜血的旁觀者,看她暈厥過去,又冷不丁地感慨一句:
三部電話,不算狠。
語氣仿佛在數(shù)羊:一只、兩只、三只……然而這是人的性命與尊嚴。
更虐心的場景在于,被迫圍觀。
審訊室外,原偉東也被拖來列席,必須親眼看著妻子遭受折磨。
最終,杜國利要的不是事實,而是兩口子在絕望中認下該認的罪,再在供詞上簽個字,事情就此解決,皆大歡喜。
某些旁觀者不禁感慨:這樣雷霆手段的審訊真夠效率。不用苦心搜查、也不用費腦推理,手握電話機和電棍,一切難題迎刃而解。如果你問,這算哪門子合法程序?可惜答案一如既往,你若質疑:
那就再加點電流解釋。
于是,小黑屋里斷斷續(xù)續(xù)的慘叫聲,也成了破案的背景音樂。
律師和家屬在門外怎么也敲不響那扇鐵門,只有在卷宗里看見一句程序合法,便仿佛一切質疑都煙消云散。
等到李杰簽下那份所謂供詞,身體幾乎失去力氣才能被拖出。她與丈夫的傷痛、崩潰和求救,在外界看來,只是幾行干巴巴的材料記錄。
當時的杜國利不慌不忙,相信自己依靠這操作就能制造無懈可擊的認罪鏈條——最妙的是,這些暴力證據(jù)往往難留案卷,而他所羅列的供詞則一條條鏗鏘有力。
多年后,回顧那間陰森審訊室,人們才知道,那臺老電話機或許不是普通的通訊工具,更像一套私家測謊儀:
拒絕認罪就是電擊,說不知道更是罪加一等。
對于杜國利來說,最有效率的開口方式是:
見血。
只不過,被逼出來的口供,是離真相更近,還是離黑暗更深?這個問題,在那通電的鐵椅上,已經(jīng)不重要了。
4
案件進行到這兒,原本以為誰是真兇才是追問重點??刹涣?,又來了個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操作:一案多嫌疑人,卻享受截然不同待遇。
警方曾認定,此次滅門案的幕后主使至少有兩個,還放話說他們出了錢,雇人去殺;光聽就夠嚇人。
但最終結局讓人大跌眼鏡,其中一人掏了四萬元,沒多久就辦了取保候審,幾乎等同買張單程票走出拘留所,從此不再搭理案子。
另一人更絕——他干脆采取老子不配合的做派,警方反復讓他配合調查,他一口回絕,居然也被放生。
一付一拒,都像玩笑似的,就把自個兒摘了出去。
反觀同案的原偉東,沒有一筆交易記錄指向他,也找不到什么動機證據(jù)來說明他真的接了雇兇任務??善麉s從1995年起,被關了二十多年,直至2024年12月31日才戴著癌癥踏出那扇鐵門:
不是獲釋,而是去世。
是的,他生命最后的日子都在獄中度過,等到彌留之際,手銬腳鐐這才姍姍卸下。
再看案卷記錄,沒有物證,他們是清白的;沒有物證,他卻有罪。
警方認定這兩人既然沒有確鑿證據(jù),就可以很快處理完畢,似乎連涉案資格都不夠牢靠;而原偉東哪怕沒留下可核查的殺人記錄、沒拿到案發(fā)動機的實錘,照樣被認定就是兇手。
沒人能自圓其說,為什么同樣的無證據(jù)標準,會在三個人身上起到截然相反的效果。
原偉東的家屬多年不放棄上訪,想要翻出當年物證細節(jié)、對比口供矛盾,卻屢屢碰壁。
反觀那兩位幕后人,交錢的交錢,走人的走人,好像夜里做了場夢,第二天拍一拍枕頭便能消失無蹤。
人們自問,到底什么才是法庭和公安理直氣壯的抓捕依據(jù),究竟是有形物證,還是:
誰交錢快、誰配合順,就能免于抓捕。
可能在這些場合里,多問也無益。
畢竟大幕自有大幕的節(jié)奏,該出場的犧牲品已經(jīng)被牢牢摁在臺上,其他人則拿著VIP通行證揚長而去。正如有民間段子說的那樣,在這兒,沒有物證算你清白,也能算你有罪:
全看需要誰來當背鍋俠。
這就是同案不同命的光怪陸離。
對于原偉東這類當事人而言,這是實打實的二十三載冤獄和最后未能拖延的死亡。結局里,兇手沒落網(wǎng),頂罪者卻病逝;投資者回家閑居,拒絕配合者置身事外。
5
在所有暴力的陰影里,最讓人瞠目結舌的是,杜國利不但沒被法庭或公安系統(tǒng)問責,反而越走越高:
先從地方警隊升到市局,又身兼反詐中心主任、情報信息中隊長等要職。
他的人生履歷并沒有添哪怕一點污點。
回想此前,好幾樁案件的嫌疑人或辯護律師都曾實名舉報他的刑訊逼供,從小黑屋老電話機電擊到毆打恐嚇,再到索要保釋金、強迫嫌疑人就地認罪……一條條指控擺在那里。
他們寫了幾十封信,厚厚一疊材料,跑去有關部門要求徹查,可大都石沉大海。
更神奇的是,2005年當滅門案物證丟失引發(fā)輿論質疑時,為了說明咱這兒不違規(guī),警方竟在同一天里:
連發(fā)八份說明。
大篇幅談卷宗搬家、裝修事故、意外丟失之類的理由,卻一個字都沒提到杜國利在這一事件中扮演的角色。
無論外界質疑多猛烈,這位優(yōu)秀刑警都能安然無恙地穿過風暴。一切看起來就像一場:
系統(tǒng)性默契。
有人把這種現(xiàn)象比喻為荒誕機器中的順暢齒輪,當齒輪轉得足夠嫻熟,機器便不斷輸出完美結論——哪怕過程充滿斷裂和扭曲。
對外,杜國利是:
高效率的神探。
鍵盤敲敲,就能捉到火車上的逃犯。
對內,他是審訊室的主導者:
愛用電話機和電棍調教硬骨頭。
兩副面孔不沖突,反而彼此助力,他既能靠科技立功,也能用酷刑制造供述,換來所謂破案率。
久而久之,他在官方評價中扶搖直上,再沒人深究那些陰暗指控的真?zhèn)巍?/p>
法庭上,明明幾名被告聲淚俱下地控訴刑訊逼供,甚至出示傷口和醫(yī)學鑒定,法官卻總在程序說明與需更多證據(jù)之間徘徊。
等到審理結束,又把卷宗往檢方或者公安部門推。
結果對杜國利的質疑像打進海綿的拳頭,一陣漣漪之后,什么也沒改變。
倘若有人當面追問,他大可以再報以一句:
我們可是國家發(fā)證的,純黑社會老大。
或者依舊把手伸向腰間:
讓子彈說話。
于是,這劇情反復上演,舉報信多到能裝滿箱子,回應卻是少得可憐的一兩句官話。
有人笑稱他雙面神探,一面機智抓逃犯,一面強力整嫌疑;可笑中透著涼意:
當一種暴力既能帶來升遷又不被追究,那些被電得昏死過去的人還能指望什么。
說白了,在這臺大機器之中,他之所以能暢通無阻,或許正是因為齒輪不止一個,從辦案環(huán)節(jié)到庭審程序,從檔案蓋章到對外宣傳,都環(huán)環(huán)相扣、相互協(xié)作。
只要關鍵節(jié)點上有人默許或視而不見,齒輪就會繼續(xù)高效地轉動。
反而是那些試圖喊停、伸手向內窺視的人,常常被排斥在外,或直接被卷入無盡的痛苦之中。
漸漸的,也沒人對杜國利的升遷奇跡再感到驚奇——正如也沒人意外那些物證離奇失蹤。
案子拖了二十多年,報紙上的新聞?chuàng)Q了多少茬,可他依然名在榜上、身在要職,背后所有質疑只能在暗處發(fā)酵,一旦陽光照過來,總會有新的說辭把它們擋回去。
于是,這臺機器照舊轟?。?/p>
既能制造口供,也能制造沉默。

文/李宇琛
寫于2025年1月4日
第二次發(fā)布于2025年1月8日
第三次發(fā)布于2025年1月11日
第四次發(fā)布于2025年1月18日
第五次發(fā)布于2025年1月31日
第六次發(fā)布于202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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