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晤士報》的最新報道,曼城指責英超聯賽在競爭中偏袒阿森納和其他從其所有者獲得巨額貸款的競爭對手俱樂部。

據報道,在與英超聯賽的長期法律爭斗的最新進展中,曼城俱樂部對英超試圖修改被獨立仲裁庭宣布為非法和無效的關聯方贊助(APT)規(guī)則進行了猛烈抨擊。
在上個月底向獨立仲裁庭提交的新索賠聲明中,曼城抱怨稱,阿森納、布萊頓、埃弗頓和萊斯特城獲得了不公平的優(yōu)勢。
曼城聲稱,這四家俱樂部的股東貸款——即所有者向俱樂部提供的資金,價值數億英鎊——并沒有像其他關聯方交易(如與俱樂部所有者相關公司的贊助協議)那樣被同等對待。
編者注:股東貸款是由俱樂部的股東借給俱樂部的資金,這是一種融資形式,是所有者向足球項目注入資金而不尋求股權回報的方式,通常,這些是長期安排,往往不收取利息。
由奈杰爾-蒂爾爵士、戴森勛爵和克里斯托弗-瓦伊達-KC組成的仲裁庭得出結論,這些規(guī)則是“無效且不可執(zhí)行的”,曼城現在主張在這些問題完全解決之前,應恢復到2021年前的規(guī)則。
他們在最新的索賠中指出,英超在過去24小時內已將其發(fā)送給其他19家俱樂部,稱修改后的規(guī)則仍然存在“針對”。曼城認為,這些規(guī)則“未能滿足透明性、客觀性、精確性和比例性的要求……并可能扭曲競爭”。
曼城索賠的關鍵在于,英超在最新法律敗訴后試圖改變關聯方交易規(guī)則是不公平的,因為它們對股東貸款的處理不同,并補充說,利用這種借貸形式的俱樂部從非法豁免中受益。
曼城在去年首次發(fā)起法律挑戰(zhàn),此前兩項與阿布扎比相關的贊助協議被英超聯賽阻止。曼城指出,英超不應更改已被宣布無效的規(guī)則,并且在對先前判決的回應中過于倉促和草率。
此外,曼城還抨擊了給予俱樂部50天的寬限期以將股東貸款轉化為股本支出的做法,同時批評英超聲稱股東貸款不需要像其他關聯方交易那樣進行公平市場價值評估。
其他俱樂部的股東貸款有詳細的分析,曼城的觀點是,這給了他們在遵守盈利和可持續(xù)性規(guī)則方面的不公平優(yōu)勢。
曼城聲稱,阿森納在2022-23賽季從股東貸款中獲得了大約2.59億英鎊,布萊頓在2021-22賽季獲得了4.065億英鎊,埃弗頓在2022-23賽季獲得了4.5億英鎊,萊斯特城在2021-22賽季獲得了2.65億英鎊。
曼城表示,這種“差別待遇”意味著規(guī)則的改變“并沒有消除,反而是延續(xù)了仲裁庭先前發(fā)現的歧視性和扭曲性的待遇”。
俱樂部補充道:“這種對股東貸款的持續(xù)優(yōu)惠和歧視性待遇,其目的是和/或效果是扭曲會員俱樂部在受影響市場上的經濟競爭。”
曼城還指責英超在試圖追溯性評估這些股東貸款的自由市場價值時采用了“有缺陷且不充分的方法”,他們認為應該咨詢獨立專家,而不是像他們所稱的那樣,讓兩位兼職的、非執(zhí)行英超董事會成員“獨自執(zhí)行這一技術性和專業(yè)性任務”。
同一個仲裁庭將對曼城的最新挑戰(zhàn)作出裁決,英超可能被迫進一步修改其財務規(guī)則,同時承擔更多的法律費用,英超在被《泰晤士報》問及時拒絕置評。
這一問題與英超對曼城提出的130項涉嫌違反財務規(guī)定的指控是分開的,但可能進一步削弱現有系統的穩(wěn)固性,阿布扎比擁有的俱樂部由同一團隊的律師為這兩起案件辯護。
在仲裁庭首次裁決時,英超首席執(zhí)行官理查德-馬斯特斯堅持認為,通過對APT規(guī)則做少量修改可以解決問題。
曼城的總法律顧問西蒙-克里夫敦促聯盟在仲裁庭裁定所有規(guī)則,而不僅僅是部分規(guī)則無效之前,暫緩行動,維拉也持相同觀點,今年二月,仲裁庭宣布所有規(guī)則“無效且不可執(zhí)行”。
英超仍然堅持認為,修改是“有效且可執(zhí)行的”,曼城不同意,并且表示:“這種無效性意味著修改本身也是無效的,因為在法律上不可能修改那些本身無效的規(guī)則?!?/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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