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中國體育彩票品牌形象,規(guī)范中國體育彩票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guī)銷售體育彩票行為,促進我省體育彩票高質量發(fā)展,根據(jù)《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規(guī)定,近期,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打擊違法違規(guī)體育彩票有獎舉報活動。
以下為關于違法違規(guī)銷售體育彩票舉報獎勵辦法的相關內容:
一、舉報內容
(一)彩票實體店利用中國體育彩票開獎結果銷售私彩;
(二)體育彩票實體店銷售境外彩票或組織賭博;
(三)體育彩票實體店收取票款后不出票或少出票;
(四)彩票實體店開發(fā)、推廣或組織社會公眾利用手機APP、電腦網(wǎng)站等銷售體育彩票。二、獎勵標準
(一)涉案資金在1000萬元(含)以上,獎勵10萬元;
(二)涉案資金在5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以下,獎勵5萬元;
(三)涉案資金在10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下,獎勵2萬元;
(四)涉案資金在1萬元(含)以上、10萬元以下,獎勵1萬元;
(五)涉案資金在1萬元以下,獎勵2000元。
三、舉報要求
(一)違法違規(guī)銷售體育彩票發(fā)生在河南省行政區(qū)域內;
(二)實名舉報,并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及具體的舉報事實;
(三)舉報人能夠提供與舉報內容相印證的詳實、確鑿的初步證據(jù);
包含:被舉報者信息;違法違規(guī)行為發(fā)生的時間、地點;違法違規(guī)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證據(jù)(如社交軟件聊天信息截圖、轉賬支付記錄等)。舉報人應以事實為依據(jù),不得故意編造、歪曲、夸大事實;
(四)舉報內容未被公安部門、市場監(jiān)管部門及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掌握的;
(五)舉報內容經(jīng)公安部門、市場監(jiān)管部門及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查證屬實的。
四、獎勵原則
(一)對舉報人的獎勵一案一獎,同一案件線索對舉報人只進行一次獎勵;
(二)兩人(含)以上聯(lián)名舉報同一案件線索,按一案進行獎勵,獎金由舉報人自行協(xié)商分配;
(三)兩人(含)以上先后舉報同一案件線索,按時間先后,獎勵第一舉報人。
五、獎勵程序
(一)獎勵舉報違法違規(guī)銷售體育彩票的部門為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舉報線索經(jīng)公安機關、市場監(jiān)管部門或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查證屬實并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的,實名舉報人可獲得現(xiàn)金獎勵,獎勵獎金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獎勵依據(jù)的涉案資金在50萬元(含)以上的,以公安機關調查結果為準;涉案資金50萬元以下的,以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核查結果為準:
(三)舉報人在收到舉報獎勵告知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自行到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辦理領取獎勵手續(xù),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獎勵。
六、舉報途徑
舉報電話:0371-68795086 郵箱:zrcp@hnlottery.com.cn
來訪或信函: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如意西路建業(yè)總部港D座6樓,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責任彩票部。
七、其他事宜
(一)匿名舉報、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我中心有直接或間接業(yè)務往來的利益相關方在其職責范圍內的舉報無獎勵;
(二)保護舉報人,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依法對舉報者個人信息、舉報情況嚴格保密。對泄露舉報人相關信息,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追究。舉報人應對舉報行為負責,編造、誣告等不實舉報的,舉報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在舉報獎勵工作中弄虛作假、套取獎金等行為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四)本辦法由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實施日期2025年4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編輯: 趙家祥
統(tǒng)籌: 岳翔、李昌虎
來 源 :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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