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11日(陰歷臘月三十)下午4時許,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qū)紙坊街河頭里村家家戶戶張燈結彩,男女老少喜氣洋洋,處處彌漫著春節(jié)的喜慶氣息。
但是,一名年過七旬的老者行色匆匆地穿梭在村子里,他神情凝重,眉宇間透著憂慮,逢人便問:“您看見我的孫女了嗎?她中午吃完飯出來買東西,到現(xiàn)在還沒有回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
善良的鄰居們都安慰道:“您不用擔心,可能是小孩子們貪玩去了,不會有事的!”
天漸漸黑了,華燈綻放,新春的腳步在悄悄走近。小女孩的父母、親戚接到消息后陸續(xù)趕來,大家再一次挨家挨戶找了一遍,但是依然沒有小女孩的下落。

經過一番討論認為:王娟才11歲,分辨能力較差,被人拐跑的可能性較大。
于是,他們向紙坊街第一派出所報了案。
河頭里村中央有個小池塘。與其說是小池塘,倒不如說是一個天然的廢品場更為貼切。如今,那里已經成為村民生活廢品的集散地。然而,就是這個平時誰都不愿駐足的廢品場卻在某一天成為了該村的焦點。
2002年3月12日中午1時許,距池塘不遠處的一戶人家剛剛吃完中飯,幾個頑皮的小孩就在池塘邊追逐嬉戲。突然,一個小男孩高聲喊道:“快來看呀,水里有一個好大的布娃娃,我要把它撈上來?!?/p>
他驚喜地跑向屋內,找到年邁的姥姥,急切地嚷道:“姥姥,池塘里有一個好大的布娃娃,幫我把它撈上來。”
姥姥步履蹣跚地走到池塘邊,順著小男孩的小手定睛一看,一個踉蹌差點摔倒在地。只見浮在水里的“布娃娃”身軀被一塊石棉瓦壓著,兩條腿露出水面,雖然人老有點眼花,但是她還是能夠確認那是一具小孩的尸體。

池塘廢品場發(fā)現(xiàn)了一具無名尸體的消息迅速傳遍了村子的每一個角落。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后,迅速指派刑偵大隊和紙坊街第一派出所趕往現(xiàn)場,并將案件信息向刑偵副局長匯報。
30分鐘后,市局刑偵處技術人員也趕到了現(xiàn)場。
案發(fā)現(xiàn)場東邊緊臨江夏區(qū)餐飲娛樂中心的三五大酒店,南、西、北三面環(huán)繞著密集的居民小區(qū)。
兩名刑偵處技術人員戴著手套撥開尸體周圍的物品,揭開石棉瓦有一條破麻袋,麻袋下面墊著一張草席,掀開草席,可見一只尼龍編織袋將尸體從頭部套至腰部。技術員將尸體抬上岸,褪去標有“某某公司武漢聯(lián)廠”字樣的尼龍編織袋,呈現(xiàn)一具女孩尸體,尸長147厘米,短發(fā),尸體高度腐爛,頭部呈巨人狀,頸部有明顯淤痕,死亡原因初步認定為被人掐喉窒息而死,死亡時間大約在20~30天之前。

經查,死者叫小娟(女,11歲,江夏區(qū)師范附屬小學學生)。
現(xiàn)場成立了“2002·3·12”兇殺案專案組,大家對案件進行了詳細分析:
1、發(fā)案現(xiàn)場處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小區(qū),地理位置特殊,所以兇殺案的第一現(xiàn)場應該在屋內。
2、犯罪嫌疑人應該具有單居或者發(fā)案時獨處一室的作案條件,其選擇的拋尸時間應該在晚上,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拋尸滅跡而隱藏自己的目的。
基于綜合分析,專案組將現(xiàn)場民警分為三組,對河頭里村展開全面的內查外調工作。
通過調查,有三名村民證實:在大年三十下午2點鐘左右看見小娟向村子西邊跑去,但沒有注意她是否回來。
從中心現(xiàn)場到村西的羊腸小道兩旁,居住著三十多戶人家,他們很有可能是最后見到小娟的人,所以刑偵民警再一次對這三十多家住戶做了重點摸底調查。

一條十分重要的線索反映上來:“三十晚上大約10點鐘,我看見一名中年男子在池塘邊站了很久。11點半鐘左右,我出家門放鞭辭舊時,他還站在那里,好像是在我們村子租住的河南老鄉(xiāng),要不,誰過年一個人站在那里發(fā)呆!”
雖然沒有直接有力的證據證明那名神秘的中年男子就是該案的犯罪嫌疑人,但是,專案小組還是把尋找神秘的中年男子、確定其身份及其在大年三十的活動情況作為兇殺案件的偵破重點。
河頭里村是一個出租房屋比較集中的村子。據統(tǒng)計,租住在這個村子的流動人口有近千名,大多來自河南、安徽和四川,尤以河南人居多。他們一般在當?shù)貜氖陆ㄖ?、服務行業(yè),一旦沒有活可做,他們就會隨時遷移他處,流動性特別大。
為了抓住戰(zhàn)機,防止犯罪嫌疑人潛逃,專案組強調:“一定要想方設法找到那名神秘的中年男子,他要么就是我們要找的犯罪嫌疑人;要么就有可能見過犯罪嫌疑人。所以,找到他將是我們偵破此案的關鍵?!?/p>
為此,專案組在村子及村子周圍張貼了近50余份《懸賞通告》,希望通過此舉獲得更多有價值的線索。同時,一方面在村子里設立多個控制點,時刻注意村子人口流動狀況;另一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對符合單身獨居的出租戶和大年三十那天一人在家的常住戶進行重點回訪。
一名河南民工向專案組舉報:大年三十晚上10點鐘左右,他們幾個河南老鄉(xiāng)在一起聚會。由于喝多了,他出門上廁所時看見一名姓喬的安徽老鄉(xiāng)慌慌張張地向池塘方向走去。
很快,民警調查到姓喬的安徽民工租住在河頭里村246號,房東姓董。房東按照民警的要求拿出了他們與出租戶簽訂的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上的簽名為“喬文嬌”。

據房東反映:此人在此已經租住了近8年,從來沒有回去過。今年初七一早,他退了房間,說家里出了點事情要趕緊回去。
當民警詢問“喬文嬌”的具體情況時,房東說:“他這人與我們很少說話,習慣一人獨來獨往,喜歡喝酒。有一次喝酒時,他說他在老家犯了事,出來避避風頭?!?/p>
民警跟隨房東上了二樓,推開“喬文嬌”租住的房間大門,只見人走屋空,家具上已經覆蓋上了一層薄薄的灰塵。屋內陳設很簡單,一張床、一張五屜柜,一張梳妝臺。民警在雙人床上提取了四根毛發(fā),僅此而已。
當晚站在池塘邊的人找到了。遺憾的是,房東竟然不能確定這名安徽民工是否真的叫“喬文嬌”,更不知道他是安徽什么地方的。
案件進展到此戛然停止了。
房東的樓下,稀落地圍著幾名愛看熱鬧的村民。疲憊的民警向房東致謝后準備“收工”告辭,冷不防有人說了一句:“那個姓喬的看上去就不像好人,去年和我扯皮害得我被搞進了派出所。”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民警馬上將這名村民請到一邊仔細詢問了當時的有關情況。
接著,民警馬不停蹄趕到紙坊街第一派出所,調出案件檔案。在一份詢問筆錄上清晰地記載著:喬志華,男,1972年10月8日出生,安徽省阜陽縣人。

此時,民警反倒疑惑了:這個姓喬的安徽民工是叫“喬文嬌”還是叫“喬志華”?他在詢問筆錄上的地址又是不是虛報的呢?
與此同時,市局刑偵處傳來消息,通過對在“喬文嬌”床上提取的四根毛發(fā)進行DNA鑒定,其中兩根屬于死者小娟。
隨著偵查工作不斷深入,“喬文嬌”的疑點逐漸上升。
民警又重新對“喬文嬌”居住的房間進行了徹底檢查,在一個抽屜中發(fā)現(xiàn)了一張小紙片,上面記載著三個長途電話號碼。通過在電信局核查,三個電話號碼均來自安徽省阜陽縣地城鎮(zhèn)。至此,該案重要犯罪嫌疑人喬志華“浮出”水面,案件取得重大進展。
專案組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對犯罪嫌疑人喬志華的抓捕方案,決定奔赴安徽省阜陽縣調查喬志華的基本情況和社會關系。如果時機成熟,可以適時展開抓捕。
在當?shù)嘏沙鏊姆e極配合下,偵查員對犯罪嫌疑人的住處進行了周密布控搜索。經過7天的細致工作,了解到嫌疑人喬志華在大年初八回到家中,在派出所辦理了個人身份證后匆匆離開。

2002年3月25日上午8時,在江夏分局會議室召開了實現(xiàn)“命案必破”動員大會。會上,羅局長作了重要指示:“‘命案必破’是公安機關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xiàn),是解決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掌握‘嚴打’主動權的有效途徑,是檢驗公安機關是否有戰(zhàn)斗力的客觀標準。”王大隊長代表刑偵大隊向分局黨委鄭重承諾:“甘當新形勢下警務革命的‘排頭兵’,積極履行刑偵職能作用,全力攻克‘3·12’兇殺案,努力實現(xiàn)‘命案必破’?!?/p>
安徽之行雖然沒有直接捕獲喬志華,但已經掌握了他可能落腳的棲息點和關系網。在進行綜合分析后,專案組一致認為他投靠在浙江嘉興打工的大哥的可能性較大。
3月27 日,專案組偵查員趕赴浙江嘉興,對喬志華大哥的住處進行了24小時監(jiān)控。
隨著調查摸底的范圍不斷擴大,有消息反映:犯罪嫌疑人喬志華正在阜陽縣教育網絡信息中心綜合大樓工地打工。
30分鐘后,犯罪嫌疑人喬志華落網。

2002年2月10日(陰歷大年三十)中午,喬志華在一河南人家吃了年飯。由于十分盡興,多喝了幾杯,走起路來搖搖晃晃。當喬志華走到家門口時,與經過此地的小娟撞了一個滿懷,小娟被撞倒在地。喬志華眼見小女孩身單力薄,毫無縛雞之力,邪念頓起。他環(huán)視四周無人,迅速捂住小娟的嘴將其抱進二樓自己的房間內,欲實施強暴。但是,小女孩拼命反抗使他無法得逞。
于是,他用一只手捂住小女孩的嘴,另一只手勒住小女孩的脖子,直至不能動彈。喪心病狂的喬志華仍然對其尸體實施了強暴。
發(fā)泄完畢后,他將小女孩的尸體搬到堆放蜂窩煤的小屋內,然后返回自己的房間。但是他又擔心房東在取煤時發(fā)現(xiàn)尸體,于是又到煤屋將小女孩的尸體抱回房間塞在床下。

喬志華心想:一定要在晚上趁夜色將尸體盡快處理。
他為了尋找時間證人為自己開脫,就到了一家經?!岸返刂鳌钡拿窆ぷ√?,十分投入地參加進去。
11時許,他借故出門在村里四處尋找拋尸地點。最后,他選中了平時村民不太注意的水塘。他跑回家中,用事先找來的尼龍編織袋將小女孩的頭、身軀套住后將尸體扔進水塘中。凌晨4點鐘,喬志華又匆匆趕到現(xiàn)場,看看尸體是否浮出水面。為了保險起見,他下到廢品堆里找到一條草席和一塊石棉瓦將尸體蓋住。
最后,在岸上找來一塊大青石將石棉瓦壓住,防止尸體露出水面。他認為一切做得天衣無縫后才放心地回家。
坐在審訊桌前的喬志華顯得十分沮喪。
民警問:“你后悔嗎?有什么要求?”
他沉默了片刻說:“我很后悔,畢竟我還年輕,但是我已經沒有退路了?!?/p>
是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無視法紀,放縱自我,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事實也再一次證明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一亙古不變的道理。
2002年11月,喬志華被依法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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