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時使用的交通工具為出行帶來了便利,不過各地對電動車的管理比較嚴格,如果使用違規(guī)車上路,被交警查處的話,就會受到相應(yīng)的處罰。進入4月,電動車開啟“白名單”管理,這四類電動車上路時不查不扣,但是這兩類車型禁止使用,一起來了解一下。

4類“白名單”電動車不查、不扣
在所有的電動車中,這4類電動車屬于合規(guī)車型,所以可以放心的上路行駛,只要不出現(xiàn)違規(guī)的行為,交警一般不會查你,所以被列為“白名單”。
第1類: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
從2019年開始,電動車實施分類管理,當時推出了電動車新國標標準,該標準一直沿用至今,也就是2018年版的新國標標準,如果符合該標準的車輛,仍然可以繼續(xù)上路行駛。
這種車型到目前為止,仍然可以繼續(xù)生產(chǎn)與銷售,從2025年9月1日起,這種車型不允許生產(chǎn),不過可以繼續(xù)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即使12月1日不允許繼續(xù)銷售,但是只要上了牌的車輛,可以放心的上路行駛,沒有強制淘汰的壓力。

第2類: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
在2025年,電動自行車的新國標標準進行重新修訂,并且在9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該標準對舊標準進行了優(yōu)化、調(diào)整,包括整車重量提升至63公斤,限制電動車塑料件的比例,允許拆除腳蹬子等等。
這是目前最新的新國標標準,符合該標準的車型自然是允許上路行駛的,車輛上綠牌以后,可以放心的上路行駛,成為當前上路門檻最低的車型。

第3類:實施便民管理的超標電動車
超標電動車指的是不符合2018年新國標標準的車型,這類車輛采取了便民管理措施,雖然很多城市過渡期已經(jīng)結(jié)束,但是仍然實施便民管理,允許這類車輛上路。
這類車輛懸掛臨時牌照,在設(shè)置的期限內(nèi)實施便民管理,車輛在上路時交警不查、不扣,仍然可以繼續(xù)上路行駛,比如河南鄭州、四川廣安、山東省等地區(qū),這類車輛仍然是可以合法上路的。
第4類:持有駕照的電摩、電三輪
現(xiàn)在的電動車已經(jīng)分成了多種類型,除了電動自行車以外,其他的合規(guī)車型都屬于機動車,包括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休閑電動三輪車在內(nèi),這些車輛只要持有駕照,完全可以合法的上路行駛。

所以這幾種機動車類型的電動車,只要車輛上了牌照,車主再持有駕照,車輛是完全可以上路行駛的,不用擔心交警查車。
這兩類電動車禁止使用
在使用車輛的時候,還需要注意兩種車型,這兩種車型是禁止上路行駛的,如果上路被交警查處就會罰款甚至扣車。
第1種:沒有目錄的低速四輪車
低速四輪車又稱為老年代步車,這種車型適合老年人日常代步使用,但是這種車型沒有公告目錄,也不符合機動車的安全規(guī)范,所以車輛屬于違規(guī)車,不允許上路行駛。

第2種:改裝電動車
如果你使用的電動車進行了改裝,比如給車輛安裝了遮陽傘、遮雨棚,或者改變了車輛的動力系統(tǒng),或者更換了高電壓的電池,這都屬于非法改裝行為,這類車輛也是不允許上路行駛的,被交警查處就會要求恢復原狀并進行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扣車。

總結(jié)
進入2025年電動車的管理實施“白名單”制,在白名單中的4種車型可以放心的上路行駛,交警一般不會查你,但是兩種車型在黑名單中,上路行駛的話,被交警查處不僅要罰款,甚至可能會被扣車,要求強制報廢。
那么,您對當前電動車管理怎么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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