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旭寶寶大膽發(fā)言,支持四川芬達繼續(xù)模仿,吐槽楊坤格局太小,近日,搞笑博主“四川芬達”因為模仿知名歌手楊坤而被起訴的事件在網絡上持續(xù)發(fā)酵,成為熱議焦點。許多網友看過他們的模仿視頻后紛紛表示:“楊坤這是告晚了,早該出手了!”不過事情的發(fā)展又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知名主播旭旭寶寶也加入了討論,公開發(fā)聲力挺“四川芬達”,引發(fā)更多關注。

在一次直播中,以他一貫的輕松風格調侃道:“說好的是拿泥巴種種荷花,你特么反手就給人家起訴了!”此番話一出,彈幕瞬間炸裂,觀眾紛紛留言:“寶哥你不怕被警告嗎?”面對網友調侃,旭旭寶寶回應得相當瀟灑:“我不怕啊,我這不是看個熱鬧嘛,而且別忘了,我的外號可是‘宇宙巨星’,一般明星還真告不了我,咱這純屬娛樂嘛!”
旭旭寶寶
律師函

旭旭寶寶的發(fā)言雖帶有明顯的娛樂性質,但也并非完全偏袒“四川芬達”,他隨后話鋒一轉,表示雖然理解搞笑內容需要夸張,但“四川芬達”某些模仿細節(jié)確實有點“離譜”,尤其是模仿“掛擋”唱歌的片段,讓他直言:“如果我是,我也想告他!你特么太像了?!?/p>
楊坤

從旭旭寶寶的態(tài)度可以看出,他并不完全否定模仿作為一種網絡內容形式,但他強調“尺度”很重要,模仿應當以尊重為前提,尤其是針對公眾人物,不能一味為了流量而進行過度丑化或貶低,否則就很容易從“娛樂”滑向“冒犯”,甚至觸及法律紅線。

這一事件也在網絡上引發(fā)廣泛討論,有網友認為,“四川芬達”的模仿帶來了歡樂,是互聯網文化的一部分,不應過度解讀,也有網友表示,明星形象也是他們的“職業(yè)資產”,過度消費與諷刺就應該受到制約,雙方觀點激烈交鋒,讓這起原本只是一樁網絡娛樂事件的官司,變得愈發(fā)引人關注。

在這個流量至上的時代,搞笑和模仿固然能夠迅速吸引眼球,但“玩笑的分寸”也變得格外關鍵,旭旭寶寶的發(fā)言雖然帶有調侃意味,但某種程度上也提醒了廣大內容創(chuàng)作者:流量可以追求,但不要忘了邊界,畢竟,在玩梗與法律之間,一紙訴狀可能就是分界線。

無論這場風波最終如何收場,它都為整個短視頻行業(yè)和內容創(chuàng)作者敲響了一記警鐘,網絡不是無法地帶,創(chuàng)作更需要責任感,對此你們有什么想吐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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