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lián)社4月13日電,聶某某,某部門公職人員。為緩解經(jīng)濟壓力,滿足個人貪欲,聶某某萌生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出賣情報牟利的罪惡念頭。抵達境外后,他伺機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公開郵箱聯(lián)系。為證明自己的價值,聶某某直接發(fā)送了涉密文件作為“投名狀”。因此,很快取得了對方信任?;貒螅鲑\心虛的聶某某對自己的安全深感顧慮,遂與境外間諜中斷了聯(lián)系。但邪惡的念想就像是“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開,再難收回。
次年,聶某某再次因公出境,自感人生無常、工作不順、升職無望且十分渴望金錢的他,選擇與境外間諜恢復聯(lián)系,開始出賣情報。在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指揮下,聶某某利用工作便利,通過私自復印、在檔案室里偷拍偷錄等方式,大肆竊取工作秘密,并以撰寫材料需要為名,有意識地接觸收集更多涉密文件。4個月內,聶某某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出賣文件30多份。最終,聶某某因間諜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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