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昊
“現(xiàn)在開庭?!?/p>
4月10日上午,隨著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國際商事法庭法官沈紅雨敲響法槌,一起外國股東訴中國股東、董事等的出資糾紛案件,在上海國際商事法庭公開開庭。
《法治日報》記者從最高法民四庭國際商事法庭協(xié)調指導辦公室了解到,本案原由上海法院受理,因案件疑難復雜,最高法第二國際商事法庭依法提級管轄,并赴上海開展巡回審判。這也是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今年巡回審判的首起案件。
2024年,最高法深化推進巡回法庭工作機制改革,進一步強化最高法審判機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的功能。
最高法提出實現(xiàn)“一巡多效”的工作要求,通過巡回審判,既促進實質解紛,同時開展調研,也幫助巡回區(qū)法院提升審判能力,發(fā)揮普法作用。涉外涉港澳臺等案件納入巡回審判范圍后,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如何落實“一巡多效”要求,效果如何?記者旁聽庭審后進行了跟蹤采訪。
示范庭審
本案中,外國股東為原告,中國股東為被告一。雙方于2016年合資成立的某合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參與庭審。被告二為自然人,曾任合資公司董事,同時任職于被告一母公司。被告三為被告一母公司。
原告主張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通過關聯(lián)交易抽逃出資,向法庭提出被告一補繳抽逃出資約2.9億元及抽逃出資期間造成的資金占用損失,被告二、被告三對前述款項承擔連帶責任等訴訟請求,并陳述了事實和理由。被告當庭進行了答辯,不認可原告的主張并陳述了理由。第三人發(fā)表了陳述意見。
“原告,合資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重大收購和資本運作屬于董事會決定的事項。你方主張的案涉關聯(lián)交易是否屬于章程規(guī)定的需由董事會決議的事項?”
“被告一,原告主張相關巨額資金轉款都屬于關聯(lián)交易,需要通過董事會決議,你方是什么意見?”
“原告你主張的總額約2.9億元的關聯(lián)交易,每一筆資金都是被告二審批的嗎?”
“被告二,你審批交易資金時,是以哪個公司、什么職務身份履行職責?”
法庭調查環(huán)節(jié),在審判長主持下,合議庭向各方發(fā)問。各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充分發(fā)言,他們之間多年來在經(jīng)營合作過程中的情況及分歧逐漸呈現(xiàn),各方還提及既往在中國法院和外國法院都曾提起關聯(lián)訴訟。
隨后,專家輔助人來到庭審現(xiàn)場,對其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中有關審計工作情況回答了法庭詢問和各方詢問。此后,各方當事人又進行了法庭辯論并做最后陳述。
“雙方在經(jīng)營合作過程中產(chǎn)生裂隙,如果不能很好化解矛盾,未來可能在中國和外國產(chǎn)生更多訴訟、仲裁案件。各方當事人是否同意調解,尋求更好的解決糾紛方案?”庭審結束前,審判長向各方當事人詢問了是否接受調解的意愿。
記者注意到,多位外籍人士旁聽庭審,他們關注著旁聽席兩側同聲傳譯系統(tǒng)屏幕,各方中文發(fā)言即時轉換成英文顯示在屏幕上,實現(xiàn)了全程無障礙庭審旁聽。
訴訟便利
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如何選擇巡回審判的案件?選擇本案示范庭審有哪些用意?
“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針對參與訴訟人數(shù)眾多案件、系列關聯(lián)案件,要求合議庭‘應巡盡巡’,就地調查、就地詢問、就地開庭、就地調解,努力在當?shù)貙嵸|性化解糾紛?!鄙蚣t雨說,此外,本案中雙方當事人、第三人住所地分別在上海、南京兩地,開展巡回審判能夠進一步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便利。
“本案涉及中外合資企業(yè)經(jīng)營過程中股東權利邊界、關聯(lián)交易、抽逃出資等涉外商事糾紛典型問題?!北景笇徟袉T、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法官郭載宇說,示范庭審有助于地方國際商事法庭審判能力提升。
本次庭審邀請了全國人大代表、外籍專家、上海法院法官代表以及高校師生代表等旁聽了庭審,他們對庭審有哪些印象?
“庭審展現(xiàn)了我國涉外商事審判的專業(yè)高度和國際視野,為同類案件審理樹立了標桿?!迸月犕彽娜珖舜蟠砝钬S對記者談及感受時說,上海國際商事法庭剛設立不久,最高法第二國際商事法庭就來示范庭審“現(xiàn)場教學”,希望上海國際商事法庭以此為標桿辦出精品案件。
“這是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首次邀請境外法律界專業(yè)人士旁聽庭審。希望未來邀請專家旁聽國際商事案件能夠成為‘慣例’。”最高法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范思深說。
近年來,我國建立了訴訟與調解、仲裁有機銜接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本次開庭還邀請了仲裁機構、調解組織等觀摩庭審。
“這是我第一次走進中國法庭旁聽庭審,庭審彰顯了中國司法機關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務實行動。”上海經(jīng)貿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塞爾維亞工商會駐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蓮娜說。
“這是一場規(guī)范、嚴謹、高效的示范庭審?!鄙虾H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意大利NCTM律師事務所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楊慕華向記者談及他的感受時說,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法官嫻熟的庭審駕馭能力令人印象深刻,證據(jù)質證與法理闡釋非常值得學習。
“庭審展示出國際商事審判公平公正、充分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實質解紛等司法理念。對法學院校師生而言,來到庭審現(xiàn)場旁聽后,理論和實踐結合的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華東政法大學涉外法治學院常務副院長冷靜說。
“一巡多效”
4月10日下午,郭載宇展開了案件調解工作。與此同時,上海國際商事法庭“衡石·SHICC 涉外法治講壇”首講舉行。
沈紅雨圍繞“切實加強新時代涉外審判工作 更好支撐和服務中國式現(xiàn)代化”作了專題講座。
在兩小時的講座中,沈紅雨系統(tǒng)闡釋了涉外法治建設與中國式現(xiàn)代化的內在聯(lián)系,全面梳理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涉外立法領域取得的成就以及人民法院涉外審判工作取得的顯著成效。
沈紅雨還講解了持續(xù)深化涉外審判體制改革要重點推進的十個方面。結合案例從宏觀戰(zhàn)略和微觀實操兩個層面,深入剖析司法在積極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fā)展利益中的關鍵作用。
來自上海法院、行政機關、行業(yè)協(xié)會、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律師協(xié)會等單位的代表以及高校師生代表聆聽講座,部分代表向記者談及他們的收獲。
“上海國際商事法庭正在著力推進制度機制改革創(chuàng)新,講座為加強和推進法庭建設提供了具體指引。”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金水說,講座中提及運用高質量協(xié)同發(fā)展路徑推進國際商事法庭建設、精準施策加強涉外人才培養(yǎng)等建議,兼具理論“銳度”和落地可能,值得認真學習。
“講座對涉外法治建設成果‘全景’式的講解,使我對仲裁機構在國際商事解紛中擔負的責任有更加深刻的理解。仲裁機構將與人民法院、調解機構等各方一道,在打造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yōu)選地方面形成合力。”上海國際仲裁中心秘書長王唯駿說。
4月11日上午,最高法民四庭、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在華東政法大學就民事訴訟法涉外編司法解釋的修改進行閉門研討,聽取專家意見。與會專家對草案給予高度評價,并對多個關鍵性條款,提出了進一步修改或完善建議。
“民事訴訟法涉外編司法解釋草案有許多亮點,既充分吸納了我國司法實踐中多年積累的有益經(jīng)驗,又適當借鑒了相關國際公約中的成熟制度,對于進一步完善涉外民事法律關系中當事人依法約定管轄、深化執(zhí)法司法國際合作等具有重要意義。”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杜濤說。
當天下午,郭載宇為華東政法大學師生對民事訴訟法涉外編修改條款進行解讀。
兩天中,大家對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開展更多巡回審判表達了期待。最高法民四庭國際商事法庭協(xié)調指導辦公室主任龍飛說,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將持續(xù)一體推進涉外商事案件辦理、條線指導、調查研究、涉外業(yè)務培訓,實現(xiàn)“一巡多效”,服務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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