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述人:甘肅省白銀市檢察院檢察官 任紅紅
甘肅省白銀市中心城區(qū),有一塊近100畝的土地。泥土松軟,卻曾是困擾當?shù)氐摹坝补穷^”問題,相關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2023年5月,我們與白銀市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交流時發(fā)現(xiàn),這塊土地圈起來已經(jīng)有9年的時間,但一直都沒有開發(fā)建設,導致國有土地資源閑置。順著這個疑點,我們展開調查。
經(jīng)調查,2014年5月,白銀市某公司與白銀市自然資源局簽訂《白銀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某公司出資1240萬元,取得城區(qū)一宗99.18畝國有土地的使用權,雙方約定于2014年7月開工建設文旅項目,工期2年。后因周邊規(guī)劃調整和小部分土地征拆工作未完成,該宗土地至今沒有開發(fā)建設。
2023年2月,白銀市政府基于土地閑置調查,決定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無償收回這塊土地,但某公司強烈反對,申請行政復議。因該塊土地上有小部分征遷工作沒有完成,甘肅省政府撤銷了白銀市政府關于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決定。在此期間,白銀市自然資源局與某公司多次協(xié)商土地收回事宜,但雙方始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閑置土地處置工作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
我們認為,白銀市自然資源局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監(jiān)管工作中沒有全面履職,導致土地資源長期閑置,于是在2023年8月對土地閑置問題進行行政公益訴訟立案調查。
經(jīng)過進一步調查,我們發(fā)現(xiàn)這塊土地當時的評估價是4700余萬元,但出讓價僅有1240萬元。同時,這家公司由時任市委書記的張某引進,而后張某因犯受賄罪獲刑。我們據(jù)此推斷,土地出讓中可能存在權錢交易、低價拿地的不法行為。我們調閱了張某受賄案的卷宗,案卷清晰載明“某公司負責人向張某行賄300萬元”。這一發(fā)現(xiàn)為打破閑置土地處置工作僵局帶來轉機。
我院研判認定,某公司通過行賄手段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而且某公司在具備開工條件的情況下長期未開發(fā),損害國家利益。于是,2023年10月,我院向白銀市自然資源局制發(fā)檢察建議,建議以“訴”促“收”,維護國家利益。
白銀市自然資源局采納了我們的檢察建議,提起民事訴訟。最終,白銀市白銀區(qū)法院判決確認涉案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某公司返還國有土地使用權,白銀市自然資源局退還土地出讓金1240萬元。至此,這塊閑置9年的土地終于在公益訴訟檢察的護航下“完璧歸趙”。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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