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化解交通安全風險,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確保伊寧縣轄區(qū)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wěn),伊寧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管控,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F將查處的各類違法案例予以曝光,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共同打造文明、和諧、安全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1
酒駕
案例一:
2025年3月28日23時35分許,萬某駕駛一輛號牌為新F***KK小型轎車,行駛至伊寧縣喀拉亞尕奇鄉(xiāng)喀拉亞尕奇村路段,被執(zhí)勤交警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人萬某酒精含量為21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被帶至伊寧縣人民醫(yī)院進行抽血鑒定。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
超員
案例二:
2025年3月24日18時35分許,來某駕駛一輛號牌為新A39小型轎車,行駛至伊寧縣X704線4公里加500處路段時,實施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違法行為。執(zhí)勤交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guī)定,對其進行處罰。

案例三:
2025年3月25日13時40分許,沈某駕駛一輛號牌為新F18小型轎車,行駛至伊寧縣喀拉亞尕奇鄉(xiāng)資源路1公里路段時,實施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違法行為。執(zhí)勤交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guī)定,對其進行處罰。

案例四:
2025年3月20日20時29分許,于某駕駛一輛號牌甘F***06小型轎車,行駛至省道220線20公里500米處路段時,實施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違法行為。執(zhí)勤交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guī)定,對其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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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
案例五:
2025年4月4日18時12分許,馬某駕駛一輛號牌為新F***5A小型轎車,行駛至伊寧縣X314線6公里加500米路段時,實施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執(zhí)勤交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條之規(guī)定,對其進行處罰。

4
超載
案例六:
2025年4月7日20時50分許,鄧某駕駛一輛號牌為新F***50重型自卸貨車,行駛至國道578線175公里路段時,實施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違法行為。執(zhí)勤交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對其進行處罰。


來源|伊寧縣融媒體中心
編輯丨楊鵬飛
審核丨劉強
簽發(fā)丨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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