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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4月15日,江西景德鎮(zhèn)“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開庭,瞬間引爆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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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還要從去年10月份說起。

去年10月2日傍晚,江西省景德鎮(zhèn)市昌江大道上。

20歲的廖某,駕駛一輛剛購入5天的二手特斯拉,與女友發(fā)生激烈爭吵。

為了泄憤,廖某在限速40公里/小時的路段兩次將電門踩到百分之百,車輛瞬間飆升至129公里/小時。

車內(nèi),女友驚恐不已,多次哀求:

“慢點開,前面有人!”

廖某置若罔聞,繼續(xù)加速,最終撞飛了正在過馬路的一家三口。

其中包括一名不滿周歲的嬰兒。

3人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現(xiàn)場視頻記錄下這令人窒息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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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心寒的是,廖某肇事后未第一時間報警或施救,而是冷靜地抽煙、打電話,甚至還有閑情逸致跟車內(nèi)的女友聊天。

120,是圍觀的路人撥打的。

悲痛的是,事發(fā)前一天,受害者一家人還在一起吃飯,沒想到成了最后一面。

事發(fā)當(dāng)天,胡女士專門做了一桌菜等兒媳兒子回家。

可她打了幾十個電話,都聯(lián)系不上兒子兒媳。

無奈之下,只好將飯菜打包送到兒子家。

出門的時候,她路過案發(fā)現(xiàn)場見人群聚集圍觀。

胡女士平時不喜歡湊熱鬧,并未停留。

直到幾小時后接到交警的電話,才得知被撞死的一家三口是她的兒子、兒媳還有小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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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女士和丈夫悲痛欲絕,不敢相信這一切是真的。

兒子生前是單位骨干,兒媳溫柔賢淑,孫子即將迎來周歲生日。

誰能想到,原本計劃的全家福,竟會永遠(yuǎn)定格在冰冷的墓碑上。

更令人心碎的是案件引發(fā)的連鎖悲劇。

失去獨子后,胡女士和丈夫被確診為“重度抑郁癥”和“創(chuàng)傷后應(yīng)激障礙”。

每晚最多睡2小時,依靠藥物也無法緩解痛苦。

兒媳的爺爺,因過度悲痛突發(fā)心梗,于2025年3月19日離世。

清明掃墓時,胡女士將未能送出的飯菜擺在墓前,哭著呼喊他們的名字:

“回家吃飯了…”

30余名親屬的慟哭,穿透山林。

晚年喪子,就連小孫子也沒有了,天下還有什么事情能比這個更殘忍?

更令人憤怒的是,他們不僅要承受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的悲痛,還有來自肇事者家屬言語上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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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日,廖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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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經(jīng)過一番調(diào)查,很快排除酒駕毒駕,通報認(rèn)定廖某負(fù)全責(zé),案件移交司法。

案件進(jìn)入司法程序后,廖父為了護(hù)住自己的兒子,三次提出80萬元賠償,還稱愿讓兒子在受害者身邊盡孝贖罪。

胡女士當(dāng)場拒絕。

“兒子兒媳孫子都不在了,我們要這么多錢有何意義?”

她和丈夫如今對生活意義沒有任何念想,只求法律公正判決。

誰知道,廖某一家竟然狗急跳墻,對胡女士兒子的大伯發(fā)出死亡威脅。

“不私了,我們就弄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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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胡女士打電話溝通時,廖父還恬不知恥地說:

“我兒子撞死你家的人,那是天災(zāi),但是你現(xiàn)在起訴告我兒子,這分明就是人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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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天災(zāi)?

這起事故,難道真的無法避免嗎?

廖某如果不開快車泄憤,一家三口何至于慘死?胡女士又何至于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

難道你家兒子的命是命,人家兒子的命就不是命嗎?

你的兒子受到懲罰,絕不是法律制造的“人禍”,而是罪有應(yīng)得!

廖父這種將悲劇歸咎于“意外”的態(tài)度,徹底激怒了胡女士一家。

他們拒絕一切和解,堅持要求法院判廖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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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本案開庭了。

廖某某因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訴。

庭審中,廖某辯稱“天黑看不清路”,當(dāng)庭鞠躬道歉。

胡女士一家直言:

“感受不到任何誠意!”

廖某的辯護(hù)律師試圖將罪名弱化為“交通肇事罪”,檢方?jīng)]有聽取對方律師的建議。

檢方最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指控廖某,強(qiáng)調(diào)廖某明知超速危害仍放任結(jié)果發(fā)生,主觀惡性極大。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胡女士一家再次懇求,希望被告人廖某被判死刑!

給大家科普一下“交通肇事罪”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區(qū)別。

前者是過失犯罪,后者是故意報復(fù)社會。

以交通肇事罪立案,最高刑期7年;

檢方最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訴,量刑最高可判死刑!

寫到這里的時候,內(nèi)心悲痛又憤懣。

有其父必有其子,這句話在廖家父子身上體現(xiàn)得可謂是淋漓盡致。

在電話錄音中,廖某的父親將慘劇稱為“天災(zāi)”,反誣受害者家屬追責(zé)是“制造人禍”。

這種顛倒黑白的邏輯,暴露出整個家庭人品的卑劣。

廖某已經(jīng)二十出頭了,是一個有獨立思想的成年人。

在我看來,當(dāng)廖某開車兩次油門踩到底,撞向無辜的一家三口時,他已經(jīng)站到了良知和法律的對面。

他的行為,就是將馬路當(dāng)作泄憤工具,將行人生命視為草芥。

如果不能嚴(yán)懲,跟縱容“情緒殺人”又有什么區(qū)別?

受害者家屬胡女士的控訴,更是字字泣血:

我的小孫子還不會叫奶奶,憑什么兇手能活著?”

“11個月的孩子做錯了什么?他連爸爸都沒學(xué)會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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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生了這樣的滅門慘案后,胡女士和丈夫甚至不敢接聽電話。

每當(dāng)鈴聲響起,總會條件反射般顫抖:

“是不是又來通知我們誰不在了?”

以命抵命不是報復(fù),而是對傷痛者的撫慰,更是對法治底線的捍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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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某的一腳油門,不僅終結(jié)了三個無辜生命,更將兩個家庭拖入深淵。

情緒是魔鬼。

個人情緒絕不能成為危害公共安全的借口。

正如一位網(wǎng)友所言:

“鬧市區(qū)的129碼,不是車禍,是殺人!”

胡女士抱兒孫一家三口合照進(jìn)法院的那一幕,刺痛了無數(shù)網(wǎng)友。

許多普通人內(nèi)心不禁發(fā)出了靈魂質(zhì)問:

當(dāng)私憤可以肆意踐踏公共安全,誰還敢安心走過人行橫道?

我們的孩子,是否會成為下一個“一怒之下”的犧牲品?

我們期待正義的判決不僅懲罰罪惡,更能喚醒對生命的敬畏。

方向盤的重量,是生命的重量;

油門的深淺,是文明的尺度。

每個斑馬線上的身影,都是某人傾盡一生珍愛的全世界。

敬畏生命,從克制情緒開始。

惟愿法律嚴(yán)懲廖某,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