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縣城區(qū)公共停車秩序,優(yōu)化城市環(huán)境,盤活公共停車資源,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決定:自即日起集中清理公共停車場(位)內長期占用公共資源的“僵尸車”?,F(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圍
長期停放在公共停車場和停車位內外觀破舊、輪胎干癟、灰塵遍布、號牌缺失的廢棄或者不使用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二、清理措施
(一)自行清理階段: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止,車主自行對所屬車輛進行清理。
(二)強制清理階段:對于逾期未清理的“僵尸車”,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聯(lián)合相關部門依法取證后進行拖移,并統(tǒng)一存放至臨縣平安救援有限公司停車場。
(三)后續(xù)處置:被拖移車輛的車主應在2025年4月底前持有效證件到臨縣政務服務中心交警大隊窗口辦理相關認領手續(xù);若超過規(guī)定期限仍未認領的,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依法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報廢或拍賣處理。
三、溫馨提示
請廣大車主積極配合此次行動,主動檢查名下車輛停放狀態(tài),避免因遺忘或疏忽導致不必要的損失。
公共停車資源屬于全體市民共有,請大家珍惜并合理使用,共同營造整潔有序的城市環(huán)境。
特此通告
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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