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會的朗朗乾坤之下,總有一些妄圖挑戰(zhàn)法律底線的不法之徒,他們的所作所為,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危害和傷痛。

于根柱,便是這樣一個臭名昭著的悍匪。他的一生,充斥著偷竊、搶劫與殺人滅口的血腥暴行,最終被捕后,還盡顯自私本性,出賣了所有與他相關的人。今天,讓我們一同揭開這個悍匪的真實面目,回顧那段令人痛心疾首的過往。
于根柱,北京人,本應在正常的人生軌跡上生活,卻早早踏上了犯罪的歧途。1980 年,他因偷竊行為被教養(yǎng) 2 年,這本應是他改過自新的契機,可在次年保外就醫(yī)期間,他非但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犯下搶劫罪,被依法判刑 9 年。
因其犯罪行為嚴重,戶口也被注銷,隨后被送往青海唐格木勞改支隊進行改造。然而,漫長的勞改生涯并沒有讓于根柱洗心革面,反而在他心中埋下了更多仇恨與邪惡的種子。
1992 年 7 月 31 日晚 11 時,夜幕籠罩著京城,城市逐漸陷入沉睡,而罪惡卻在悄然滋生。于根柱伙同張寶琪,這個同樣在勞改場結識的 “難兄難弟”,以租車為名,將北京北新出租汽車公司王某某的出租車騙至崇文區(qū)河泊廠南巷南口。
他們的目的很明確 —— 行搶。但王某某司機并非任人宰割的羔羊,面對這兩名不速之客的無理要求,他奮起反抗。這一反抗,激怒了窮兇極惡的于根柱,他手持利刃,兇殘地向王某某扎去。在一陣混亂與掙扎后,王某某倒在了血泊之中,而于根柱和張寶琪則倉惶逃離現(xiàn)場。

案發(fā)后,崇文刑警隊迅速展開偵察,憑借著專業(yè)的刑偵手段,很快認定這起慘案的主謀就是于根柱,并隨即向全市發(fā)出通報,全力緝拿這個殺人兇手。
然而,于根柱并未因這起命案而收手,反而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1992 年 12 月 10 日,他又與持槍殺人犯王鐵民勾結在一起,將罪惡的雙手伸向了朝陽區(qū)大屯鄉(xiāng)的一戶居民家中。
他們選擇入室搶劫,本以為可以輕松得手,卻沒想到遭到了居民李某、梁某某夫婦的強烈抵抗。這對夫婦面對歹徒,毫無懼色,勇敢地保衛(wèi)著自己的家園和生命。但兇殘的于根柱和王鐵民怎會善罷甘休,他們手持鐵錘,對著李某、梁某某夫婦瘋狂砸去。
夫婦二人在遭受重擊后,失去了反抗能力??蛇@兩名歹徒仍不罷休,為了毀滅證據(jù),他們做出了令人發(fā)指的行為 —— 割斷夫婦二人的食管,剁下他們的手指,甚至割掉他們臉上的肉。手段之殘忍,令人咋舌。
案發(fā)后,警方迅速行動,很快將王鐵民捕獲,王鐵民也因自己的滔天罪行被判處死刑并執(zhí)行。然而,于根柱卻再次狡猾地逃脫了警方的追捕,繼續(xù)流竄在外,成為了懸在人們心頭的一把利劍。
同年 12 月 31 日晚 6 時,于根柱的殺人魔性再次爆發(fā)。他將目標鎖定在了崇文區(qū)打磨廠胡同居民周某某家。他持槍闖入周某某家中,毫不猶豫地開槍將周某某槍殺,隨后瘋狂地打開保險柜,搶走了里面的現(xiàn)金萬余元以及金銀首飾等貴重飾品。

得手后,他再次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僅僅在 11 月 17 日,于根柱就和張寶琪一起,將居民蔣某某、孫某某兩人分別勒死在馬甸北土城后小樹林里和朝陽六里屯石佛堂路西側草坡上。
這些無辜的生命,就這樣在他的手下消逝,而他卻視人命如草芥,一次次地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
北京市公安局對于根柱的一系列犯罪行為高度重視,從 1992 年起,就將其列為重點追捕在逃人員,投入大量警力和精力,加緊對于犯的追蹤調查。警方不放過任何一絲線索,全力搜索著于根柱的蹤跡。
1994 年 5 月,警方通過電話查詢及對于犯姘婦王某某行蹤的調查,終于發(fā)現(xiàn)了于犯的窩點。這一發(fā)現(xiàn)讓警方看到了將其繩之以法的希望,他們迅速安排人員進行蹲守,準備實施抓捕行動。
然而,就在關鍵時刻,于根柱同張寶琪、家宗 3 人在西城撬盜面包車時,被車主發(fā)現(xiàn)。混亂之中,家宗被抓獲。根據(jù)家宗的口供,西城分局刑警大隊迅速出擊,將白塔寺的窩點端掉,并繳獲一支建衛(wèi) 24 小口徑步槍??闪钊诉z憾的是,于根柱卻再次逃脫,仿佛人間蒸發(fā)一般,讓警方的抓捕行動功虧一簣。

此后,警方通過技術手段,在秦皇島發(fā)現(xiàn)了于犯的電話信號。這一發(fā)現(xiàn)讓警方再次燃起希望,他們立即與秦皇島當?shù)鼐饺〉寐?lián)系,準備展開聯(lián)合抓捕行動。
然而,天不遂人愿,秦皇島電話局的電腦突然出現(xiàn)問題,導致警方?jīng)]能及時獲得關鍵信息,再次錯失了抓捕于犯的絕佳機會。這對于警方來說,無疑是一次沉重的打擊,但他們并沒有氣餒,繼續(xù)緊追不舍。
1994 年 10 月 14 日,于根柱賊心不死,又同張寶琪、七民 3 人對房山區(qū)某加油站進行搶劫。在搶劫過程中,他們開槍打死一人,打傷一人后,駕車逃竄。如此囂張的行徑,讓警方更加堅定了將其捉拿歸案的決心。次日,于根柱等人在河北涿州某飯館因嫖娼交假美元被眾人圍堵。
此時的于根柱,不僅沒有絲毫悔意,反而掏出槍打傷一人后再次逃走。而他的另外兩名同伙則被當場抓獲。涿州公安機關在第一時間與北京市公安局取得聯(lián)系,北京警方迅速派人到現(xiàn)場進行認定,確認這一系列犯罪行為均為于根柱所為。
隨后,警方對于根柱在房山的窩點進行蹲守,期望能在此將其抓獲。然而,于根柱仿佛有預感一般,始終沒有現(xiàn)身,警方再次失去了他的蹤跡。
1995 年 3 月 10 日晚 6 時許,命運的齒輪終于開始轉動,于根柱的罪惡之路即將走到盡頭。豐臺區(qū)大彎火鍋城歌廳發(fā)生了一起惡性事件,6 男 2 女與歌廳服務員發(fā)生口角,沖突中有人被扎傷,傷者被緊急送往豐臺醫(yī)院進行搶救,但最終因傷勢過重死亡。

送傷員的 4 人見勢不妙,隨機溜走。醫(yī)院方面立即通知了豐臺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刑警大隊政委迅速做出反應,電話通知豐臺鎮(zhèn)派出所副所長立即帶民警前往醫(yī)院進行訪問。隨后,副所長又馬不停蹄地趕到大彎火鍋城展開調查。
凌晨 2 時,副所長接到豐臺刑警大隊政委的電話指示,要求協(xié)查豐臺鎮(zhèn)一個叫 “大利子” 的人。很快,刑警大隊的一民警、六里橋派出所一民警及分局防暴隊的 3 名同志趕到現(xiàn)場。
刑警向副所長介紹,“大利子” 名叫趙某某,住在豐臺鎮(zhèn)西倉庫大院。副所長對這個院子的情況比較熟悉,表示不用叫管界民警,自己可以帶隊前往。于是,他帶領本所兩名民警一同前往西倉庫。
趙某某住在五層,這個地方離 “兩會” 京豐賓館僅一墻之隔,地理位置十分敏感。因為此次行動只是傳喚證人,副所長考慮到帶槍去軍隊宿舍不太合適,便讓帶著微沖和手槍的 3 名防暴隊員守在樓門口,自己則與本所三名民警上樓。
他們敲開了趙某某的家門,開門的正是趙某某本人。趙某某似乎早有預料,主動說道:“我知道為什么找我,是不是歌廳打架的事?” 副所長推門進去,說道:“你穿好衣服跟我們去派出所?!?/p>
這時,副所長看到北面小屋的單人床上睡著一男一女,便問道:“他們是誰?” 趙某某回答:“不認識,是朋友介紹來的?!?那一對男女也被敲門聲驚醒,副所長上前進行盤問。二人聲稱自己是城里的,晚上跟朋友喝點酒,聽會兒歌,太晚了回不去,就睡在這里了。

副所長見那個男人的胸上、胳膊上都刺滿了青龍,心中頓感可疑,于是說道:“都起來,穿上衣服?!?然后對身邊的民警低聲說:“他倆與案子可能有關,起床后一起帶回去審查?!?說完,副所長與六里橋派出所的民警押著趙某某先下樓去了。
然而,就在樓上看押那一對男女的民警低頭看 BP 機時,意想不到的情況發(fā)生了。床上的男人突然從褥子底下抽出一支手槍,將身邊的女人狠命推向民警,然后沖出門去。
民警眼疾手快,一把抓住這個女人,同時高聲呼喊:“抓住他,他有槍!” 并迅速追出門去。副所長及另一民警聽到喊聲后,立即將趙某某交給門口的防暴隊員,然后返回接應,向上沖去。在二樓,他們成功將持槍的歹徒堵住。
歹徒見勢不妙,抬手就是一槍,副所長和民警迎著槍口毫不退縮,分別扭住歹徒的左、右臂,試圖奪下他手中的槍。在激烈的奪槍過程中,歹徒又連開兩槍,先打中了民警的左肩,接著又向副所長的頭部打了一槍。
副所長中彈后,仍死死地抓住歹徒的右肩不放,展現(xiàn)出了頑強的意志和無畏的勇氣。搏斗中,民警用那只未負傷的右臂抱住歹徒滾下樓梯,在樓梯拐彎處將歹徒壓在身下。

此時,樓下的防暴隊員迅速沖上來,另二位民警也從樓上沖下來,成功繳了歹徒的槍,此時槍里還剩下 3 發(fā)子彈。將歹徒擒獲后,經(jīng)檢驗,此槍正是 “10.14” 案件作案時使用的那支槍。經(jīng)證實,該持槍案犯正是令警方追捕已久的殺人狂于根柱。
1995 年 3 月 11 日晚 9 時,北京市公安局預審處三科 310 預審室里,審訊工作正在緊張進行。預審員嚴肅地問于根柱:“你因為什么被抓?” 于根柱回答:“我把警察打了?!?/p>
預審員接著要求他詳細談談情況,可上了手銬腳鐐的于根柱卻癱在椅上,一言不發(fā)。突然,他一低頭,預審員警覺起來,嚴厲喝問:“你干什么呢?” 只見于根柱滿嘴是血,舌部已被咬傷,無法正常說話,審訊被迫中斷。
原來,于根柱深知自己罪行累累,為了逃避審訊,竟然采取了咬舌自殘的極端手段。
在接下來的審訊過程中,預審員們與于根柱展開了一場激烈的心理較量。于根柱緊閉著溢血的嘴巴,臉部因疼痛而扭曲。面對他的抵觸抗拒,老預審員周進平并沒有放棄,而是及時請來醫(yī)生為于犯診治。
醫(yī)生檢查后發(fā)現(xiàn),于犯舌中部咬裂,為其縫合了 7 針。預審員們苦口婆心地對于根柱做思想工作:“你這是何苦呢?這不是自己找罪受嗎?事已至此,這樣能解決什么問題?你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為了所謂的哥們兒義氣,就去殺害那些無辜的人,你連他們的名字都叫不出。

到了今天,難道還不能好好總結一下自己的過錯嗎?” 經(jīng)過幾個小時的耐心勸導,于根柱那顆冥頑不化的心終于有了一絲松動,他的眼珠轉動了幾下,最終點了點頭。
第三天,于根柱已能開口講話。他向預審員吐露心聲:“我不是對你們提審有怨有仇,我知道自己罪重,也沒什么可說的,只等著死啦。可回頭一想,你們說的也對,我才 30 多歲就走到今天的絕路上,還有什么可扛的呢?
我是要下地獄的。我把你們警察打了,我想你們肯定得打我一頓出出氣??赡銈冞€管我,把我當人看……” 也許是被預審員們的耐心和關懷所打動,于根柱開始用他還不靈活的舌頭交待了一樁樁一件件血案。
他不僅供述了之前警方已經(jīng)掌握的犯罪事實,還交代了過去從未供過的兩起殺人案,一起重大搶劫案,一起重大盜竊案。為了獲取非法錢財,他不惜殺害無辜,手段殘忍至極。在他的供述中,人們看到了一個被欲望吞噬的靈魂,一個對生命毫無敬畏之心的惡魔。
被捕后的于根柱,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行,不惜出賣所有與他相關的人。他將曾經(jīng)的同伙、為他提供過幫助的人,統(tǒng)統(tǒng)供了出來。在他眼中,所謂的 “仗義” 只是一個假象,在生死面前,他的自私本性暴露無遺。
他的這種行為,不僅讓那些曾經(jīng)與他有過關聯(lián)的人陷入了法律的制裁之中,也讓人們看清了他虛偽的真面目。

1995 年 4 月 11 日,這個雙手沾滿鮮血的悍匪于根柱,終于受到了法律的嚴懲,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他的故事,給社會敲響了沉重的警鐘。
法治社會不容踐踏,任何挑戰(zhàn)法律底線的行為,最終都將受到應有的制裁。我們應當從這樣的案例中吸取教訓,珍惜來之不易的和平與安寧,共同維護社會的法治秩序。
熱門跟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