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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談評論員 秦黛新

近日,北京地鐵5號線上一男子因多次辱罵他人被行政拘留的事件,引發(fā)了大家對公共空間不文明行為的熱議。該男子稱鄰座乘客“衣服臟”“挨到自己了”,并對其多次辱罵,不僅引起了其他乘客的不滿和制止,也讓看到視頻的網(wǎng)友感到不適。

近年來,在地鐵上爭吵、“霸座”、辱罵他人,甚至是以人多為借口騷擾他人等不文明行為屢屢成為社會焦點,但治理效果卻不盡如人意,導致總有“惡人”氣焰囂張,在公共場合撒野。究其原因,一方面,部分人法律意識淡薄,認為辱罵他人等行為只是私事,不構成違法;另一方面,執(zhí)法實踐中多以批評教育或輕微罰款了事,違法成本過低,難以形成有效震懾。

此次北京警方依法對辱罵者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具有鮮明的警示意義,文明不僅是道德倡導,更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guī)范。這一果斷執(zhí)法打破了以往對公共場所辱罵行為“輕拿輕放”的治理慣性,不僅是對個別違法者的懲戒,更是對全社會文明素養(yǎng)的法治托舉,為以后遏制此類行為打了個樣。當每個人都意識到,辱罵他人不再是“小事一樁”,而是可能面臨法律制裁的違法行為時,才能真正對公共場所不文明行為形成有效治理。

當然,根治公共場所不文明行為不能僅靠事后懲戒,還需剛柔并濟。在硬性處罰之外,城市管理者也需要通過軟性方式培育市民的共情能力與公共精神,要積極通過文明宣傳欄和文明引導員等方式,引導大家共同維護公共空間的和諧氛圍。同時,還要通過典型案例普法,讓“罵人可能被拘留”的觀念深入人心。

只有每個市民走出自我中心的舒適區(qū),在公共交往中學會換位思考,城市文明才會得以更大的提升。畢竟,真正的城市文明不僅在于地鐵整潔的環(huán)境、四通八達的便利,更在于每位市民在公共空間展現(xiàn)出的教養(yǎng)與品行。

地鐵作為城市的“流動窗口”,承載著千萬市民的日常出行,也是觀察城市文明的放大鏡。在日均千萬客流的地鐵空間里,每個舉止都直接影響著他人,都在為城市畫像。只有執(zhí)法“長牙”,才能讓文明“落地”,讓地鐵車廂成為彰顯城市文明的“流動名片”。

來源:半月談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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