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老師你好,這幾天史啟志在社會上散布消息稱他又找公安局的關系準備本周內(nèi)對王某輝采取刑事手段,案由是以前幾年王某輝與木工施工隊伍負責人王興停之間的經(jīng)濟糾紛。史啟志曾伙同開元公司某經(jīng)理曲某田、假律師呂某學、木工施工隊負責人王興停到公安局誣告,致使王某輝被刑事拘留一個月后取保。這次史啟志因為被媒體曝光,認為是王某輝在搞自己而惱羞成怒,開始對王某輝打擊報復,并揚言利用他的人脈資源一定把王某輝送進監(jiān)獄?!敝槿藲鈶嵉母嬖V記者。
據(jù)了解,山東省煙臺市蓬萊區(qū)人民法院審理的關于山東開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元公司)起訴蓬萊市圣達置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圣達公司)和蓬萊市興達汽車密封件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及圣達公司反訴開元公司施工質(zhì)量不合格系列案件,圣達公司實控人史啟志因為在當?shù)赜泻軈柡Φ娜嗣}關系,所以牢牢掌控原告命運,處處對原告“降維”打擊。
2025年2月份,法制日報記者根據(jù)情況反映到當?shù)夭稍L,被蓬萊法院拒絕。隨后,記者采訪了知情者和受害人。
據(jù)了解,2011年3月27日,開元公司與圣達公司簽訂了蓬萊市興達汽車密封件有限公司車間2、3的施工總包合同,圣達公司負責人史啟志為興達汽車密封件有限公司實控人。
該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8萬平米,屬多層工業(yè)廠房。至2013年初,主體全部完工,工程審計造價已達1260多萬元(該定價由法院委托審計部門審定),而圣達公司只支付給開元公司工程款10萬元,未按約履行合同,導致開元公司無法繼續(xù)施工。后經(jīng)雙方多次協(xié)商,于2013年5月21日簽訂補充協(xié)議,即日撤出施工現(xiàn)場。 2013年至2014年期間,圣達公司以高價位房產(chǎn)抵債700余萬元給開元公司,尚欠5381846元。
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開元公司多次找圣達公司負責人史啟志討要剩余工程款無果,無奈于2017年6月23日將圣達公司告上法庭,蓬萊法院以(2017)魯0684民初第1713號正式立案。
2017年12月6日案件審理過程中,圣達公司突然反訴開元公司工程不合格,蓬萊區(qū)人民法院決定并案審理。
據(jù)了解,在此之前近7年時間里,圣達公司從未提出過本工程有質(zhì)量問題。并且開元公司用于本工程的所有原材料全部都在蓬萊市住建局實驗室進行質(zhì)量檢測,也都全部有檢測合格報告。
2018年11月13日,受蓬萊法院委托,山東省建筑工程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和山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建筑工程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兩個單位聯(lián)合出具了鑒定報告,認定開元公司所施工的興達汽車密封件有限公司2、3車間為不合格工程。
鑒于對該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和公平性的質(zhì)疑,開元公司負責人王某輝和律師于2019年3月28日上午8時32分46秒從蓬萊不動產(chǎn)登記處調(diào)出圣達公司辦理不動產(chǎn)手續(xù)的全部資料證據(jù)。
資料顯示:山東省建筑工程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和山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建筑工程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兩個單位早于2017年6月3號受圣達公司委托,在2017年6月26日同時出據(jù)了一份蓋有單位公章的A級鑒定合格報告,采用的鑒定標準是:GB5014-2008《工業(y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因為工程圖紙是在2010年前設計的工業(yè)廠房)。興達公司并通過該合格報告于2017年6月30日辦理了不動產(chǎn)證,魯(2017)蓬萊市不動產(chǎn)權(quán)003670號。也就是說,圣達公司在被起訴幾天后就根據(jù)合格的檢測報告辦齊了產(chǎn)權(quán)證,史啟志的反訴完全是虛假訴訟。
2019年3月28日上午,拿到合格的《鑒定報告》,開元公司負責人第一時間到蓬萊法院送交到主審法官王某手里,希望法官王某能秉公執(zhí)法。然而王某并未采信新的證據(jù),并呵斥王某輝“你愿意上哪兒告去就上哪兒告去!”。
2019年3月29日,蓬萊人民法院悍然判決圣達公司支付開元剩余工程款5381846元,同時因工程不合格判開元公司給付圣達公司維修加固費3483008元,鑒定費約30萬元等其他費用共近400萬元。
王某輝說:2017年12月6日圣達公司反訴工程不合格,鬼使神差的法院又委托了同一家鑒定機構(gòu)——山東省建科院,而這次所用的鑒定標準采用的確是GB5029-2015《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鑒定工程為不合格。兩個蓋有同樣單位公章的《鑒定報告》,出現(xiàn)了兩個截然不同的鑒定結(jié)果,蓬萊法院王法官和審委會居然不加甄別,肆意胡判,簡直羞辱了司法!
對于蓬萊法院的判決,開元公司王某輝不服,提請上訴,最后二審敗訴,維持原判。
2021年9月13日,敲骨還要吸髓的圣達公司和興達公司實控人史啟志又以工程不合格為由將開元公司起訴。案號:(2021) 魯0614民初2687號,理由是由于工程不合格需加固拆除原裝修后重新裝修的費用約587萬元。
開元公司負責人王某輝說:這個案件從立案到判決都匪夷所思!首先第一個判決已判定開元公司因“質(zhì)量問題”給付圣達公司維修加固費3483008元,現(xiàn)在又重復打“工程不合格”的官司,法院立案庭居然立案了。第二,第一個官司已經(jīng)判賠了,現(xiàn)在蓬萊法院宮某英法官于2022年8月10號再下判決,開元公司需要再次賠付圣達公司史啟志拆除原有裝修重新裝修費用約303萬元,這是只有畜生才能做出的事情,自2019年3月29日判賠后,這棟大樓再出現(xiàn)任何問題還與開元公司有關系嗎?這不是一定要將我趕盡殺絕嗎?
記者采訪過程中了解到,虛假訴訟者史啟志涉嫌多宗犯罪,如涉黑涉惡、偷稅漏稅、私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zhì)、偽造虛假合同等,但一直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媒體曝光至今,山東蓬萊司法部門并未對史啟志采取立案偵查等司法手段,反而有傳言史啟志正在謀劃、運作相關部門千方百計也要將王某輝送進監(jiān)獄。一個社會大哥是否能靠人脈資源左右地方司法?地方相關部門在此系列案件中是否能做到秉公執(zhí)法?是解決有問題的人還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是厘清事實證據(jù)使受害人蒙冤昭雪還是把冤假錯案辦成鐵案?圣達公司負責人史啟志在庭審過程中當眾叫囂“王某輝,我就用你的錢來對付你!”這背后又包含了怎樣的海量信息讓人細思極恐!
截至發(fā)稿前獲悉:史啟志偷稅漏稅案件已經(jīng)證實被稅務部門立案偵查。
來源:中國西南資訊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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