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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聚會結束,面對“找代駕還是自己開車回家”的抉擇,不少駕駛人因僥幸心理作祟而做出了錯誤的決定。

近日,就有一位酒駕司機被民警查獲,因為一杯礙于情面而飲下的紅酒,最終換來應有處罰。

4月20日21時許,昌平交通支隊回龍觀大隊民警在立水橋北路開展夜查工作時,一輛小客車試圖改變行駛方向躲避檢查。察覺異常,民警立即上前將其攔停檢查。打開車門的一瞬間,只見駕駛人神色慌張,身上還帶著些許酒氣。后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人魏某體內酒精含量值為48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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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魏某當晚參加同學聚會。因自己開車前來,本沒打算飲酒。然而,聚會現場老同學們推杯換盞,氣氛熱烈,加之魏某礙于情面,于是自己也端起了酒杯。用餐結束后,魏某覺得自己僅喝了一杯紅酒,量不算多,并不會影響駕駛技術,在僥幸心理趨勢下,便駕車回家,不料行駛至半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駕駛人魏某因存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5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12分的同時,駕駛證也被依法暫扣6個月。

民警提示

酒精會對人體機能產生影響,導致駕駛人的判斷能力和操控能力下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給自己和他人的行車安全帶來隱患。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請廣大駕駛人自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心存僥幸,觸碰法律紅線!

文/綜合報道

通訊員 王嘉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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