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三明市建寧縣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決定任命:

盧永強為建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馮國紹為建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決定免去:

吳建榮的建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職務。

來源:建寧縣人大代表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