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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guī)范做好會計獎懲信息記錄歸集,近日,財政部印發(fā)了《會計獎懲信息歸集管理辦法(試行)》(財會〔2025〕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管理辦法》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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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是出臺《管理辦法》是落實黨中央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jiān)管制度。2025年3月2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要求加快推進法律、金融、會計、審計、醫(yī)療、教育、家政、工程建設、生態(tài)環(huán)境、平臺經(jīng)濟等領域從業(yè)人員和取得國家職業(yè)資格人員等重點職業(yè)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設。這為健全社會信用體系作出了系統(tǒng)部署,為做好會計信用管理制度建設指明了方向。出臺《管理辦法》,有力有效歸集財政部門在會計領域作出的表彰獎勵、行政處罰,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二是出臺《管理辦法》是推動會計法有關要求落實的必然要求。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的決定》,在第四十七條增加“因違反本法規(guī)定受到處罰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記入信用記錄”。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等單位編制的《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將行政處罰、行政獎勵等行政管理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歸集范圍,并將會計法作為納入依據(jù)。出臺《管理辦法》,是落實上述規(guī)定要求的具體舉措,有利于更好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會計法。

三是出臺《管理辦法》是進一步加強會計誠信建設的現(xiàn)實需要。近年來,財政部通過完善法律法規(guī),樹立道德標準,深化教育引導,加大懲戒力度等方式,持續(xù)推動會計行業(yè)誠信建設,取得積極成效。進一步推動行業(yè)誠信建設,提升會計誠信建設法治化規(guī)范化水平,需要持續(xù)加強會計領域信用管理制度建設。當前,會計獎懲信息等存在歸集標準不夠統(tǒng)一、歸集程序不夠明確等問題,需要健全相關制度,為完善會計領域信用管理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問:《管理辦法》的起草發(fā)布經(jīng)歷了哪些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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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4年4月,我們啟動《管理辦法》前期研究工作。就會計獎懲信息記錄歸集等問題進行了廣泛調(diào)研,與來自省級財政部門、其他行業(yè)領域主管部門等單位充分交流,就相關內(nèi)容進行了逐條研究,對其中的重點問題進行了專題論證,在此基礎上形成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9月印發(fā),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印發(fā)以來,各有關方面積極反饋。反饋意見總體上認為出臺《管理辦法》有助于全面準確歸集財政部門作出的表彰獎勵、行政處罰信息,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為做好相關信息記錄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們對反饋意見進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審稿,履行審核批準程序后,于2025年3月正式印發(fā)。

問:《管理辦法》的主要內(nèi)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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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管理辦法》共14條,包括制定目的、適用范圍,會計獎懲信息的歸集范圍、時間與載體,異議提出與錯誤更正等有關要求。

《管理辦法》明確會計獎懲信息歸集管理應當遵循依法記錄、統(tǒng)一管理、分級負責、動態(tài)更新的原則。歸集的獎懲信息中,表彰獎勵信息是指單位、個人受到財政部門關于會計工作的表彰獎勵情況;行政處罰信息是指單位、個人因違反會計法受到的行政處罰情況。財政部門應當自作出相關行政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在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服務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全國統(tǒng)一平臺)對相關事項進行記錄。單位或個人對全國統(tǒng)一平臺上記錄的本單位或本人的會計獎懲信息有異議的,可通過全國統(tǒng)一平臺向作出記錄的財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證明材料。財政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進行核實并更正,無需更正的,應告知申請的單位或個人并說明理由。

問:《管理辦法》在實施方面有哪些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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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財政部將督促各地財政部門,結(jié)合本地區(qū)實際,明確內(nèi)部職責分工,基于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服務管理平臺做好會計獎懲信息歸集,確保會計獎懲信息及時完整準確記錄,有力有效推動會計領域信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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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政部會計司
編輯: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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