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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2025年旅居云南?彩云消費券(昆明)發(fā)放活動啟動儀式在昆明好悅天地購物中心舉行。

開屏新聞記者從啟動儀式上獲悉,5月1日,云南省商務廳聯(lián)合昆明市人民政府將開展2025年旅居云南·彩云消費券(第一期)發(fā)放活動,對在昆明市購買一定價格全新乘用車(含新能源汽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補貼。

按照“名額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適當調(diào)整”原則,個人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全新7座(含)以下燃油汽車和新能源汽車乘用車,不包括各類貨車、專項作業(yè)車、三輪車、摩托車等各類品牌國產(chǎn)汽車和進口汽車可獲得補貼。購買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地為昆明市,新車注冊登記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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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放時間:自5月1日起,彩云消費券(第一期)核銷完即止。

活動地點:昆明市(報名參加發(fā)放2025年旅居云南·彩云消費券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yè)門店)。

發(fā)放標準:新車購車價(發(fā)票價格),5萬元(含)—10萬元(含)發(fā)放3000元,10萬元以上發(fā)放4000元。5萬元以下不參與活動。每人至多補貼1輛車。購買車輛的消費者不受人員地域、戶籍限制。

核銷人與領券人需為同一人。采用“支付立減”方式,消費者選定符合補貼條件的汽車后,在參與活動的企業(yè)(門店)現(xiàn)場,通過活動服務平臺進行支付結(jié)算,平臺自動核算補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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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在云閃付App平臺上可領取云南省2025年旅居云南·彩云消費券。領券方式包括線上和線下兩種,每人每日限領1張,消費券領取后次日前有效,過期未使用可重新領取,活動期間每人限領5次。

開屏新聞記者 朱婉琪 攝影報道

一審 顏媛

責任編輯 羅秋旭

責任校對 貓恩泊

主編 武熙智

終審 編委 李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