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七十年代,文強終于走出了監(jiān)獄,正式開啟了自己的晚年生活。我要說的文強不是重慶的那個,而是軍統(tǒng)的戰(zhàn)犯文強。這個文強的背景可是很深厚,他不僅是偉人的表弟,而且還是周公的學生,早年間加入了我黨,只是在那個烽火歲月中,因為一些變故,他改換了門庭,投入了軍統(tǒng)。
當然,這也并非他的實意,1934年,為了自保,在廖宗澤的幫助之下,文強雖然脫離了險境,但也不得不加入了軍統(tǒng)。

淮海戰(zhàn)役的過程中,文強成了俘虜,由此開啟了自己的戰(zhàn)犯生涯。
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文強獲得了特赦,走出了監(jiān)獄,成為了新中國的一名普通公民。1978年,出獄后的他經(jīng)人認識了張瑞馥女士,兩人結(jié)為伉儷。這張瑞馥女士的父親曾是晚清的一個將軍,倆人也算是志趣相投。
遠在小島上的小蔣,看到文強出獄后,就想在他的身上做一些文章。于是乎,臺灣那邊時常會有書信寄給文強,意思也很清楚,就是想拉攏他,讓他去小島上生活。他們開出的條件也很豐厚,有多豐厚呢?
會給他發(fā)一筆補償金,因為文強的軍銜是中將,因此從他被俘虜?shù)哪且惶扉_始計算日子,按照中將的待遇發(fā)補償金。至于給他定的每月補發(fā)金額是多少呢?是1400銀元。我們換算成美元來看就很直觀了,這筆補償金高達上百萬美元。
而且,這次小蔣也不像他爹那樣專門給人畫大餅,托人傳話,說你放心,這筆補償金會一次性補發(fā)下來。
文強是個聰明人,他知道這筆錢不能拿。而且,他自己也不愿意拿。
在他的眼里,這筆錢就是燙手山芋,上百萬美元確實很誘惑人,但是拿了只會自找麻煩。

別人也不會白送給你這么一大筆補償金,肯定是要他過去,然后替他們說好話。當時的文強看到了新中國的新氣象,兩相對比之下,孰是孰非,他心里自然有一桿秤。真要是過去的話,哪怕就是有百萬美元的身家,那也是寄人籬下。別人能用得到,那自然是一帆風順;倘若是失去了利用價值,那境地就難以想象了。
況且,文強有很多的親戚和孩子,一旦拿了這筆錢,今兒這個來要些錢,明兒那個來討要些30來個人,這個拿點,那個拿點,這錢就不是他文強的了。
退一萬步講,出獄后的文強不僅有工作還有房子住,身邊還有個老板,哪怕是沒有這筆上百萬美元的補償金,于他而言,對生活也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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