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2 年的炎炎夏日,整個中國都被一個名字所震動 —— 周克華。這個公安部 A 級通緝犯,在長達數(shù)年的時間里,流竄于蘇湘渝等地,制造了一系列令人發(fā)指的持槍搶劫殺人案件。他的每一次作案,都如同惡魔降臨,給受害者家庭帶來了無盡的痛苦,也讓社會陷入了恐慌之中。

最終,在 2012 年 8 月 14 日,隨著幾聲槍響,周克華的罪惡人生畫上了句號,而這背后,是一段充滿了罪惡與正義較量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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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童年:埋下罪惡的種子

1970 年 2 月 6 日,周克華出生在重慶市沙坪壩區(qū)井口鎮(zhèn)二塘村。他的家庭環(huán)境并不和諧,父親周正喜與母親陳世珍經(jīng)常爭吵。在這樣充滿火藥味的家庭氛圍中成長,周克華逐漸變得性格內向,不善言辭,朋友也少得可憐。

他在學校的學習成績一塌糊涂,卻對武俠和偵探類書籍情有獨鐘,或許在那些虛構的世界里,他能找到一些現(xiàn)實中缺失的刺激和滿足。

15 歲時,周克華遭遇了人生的重大挫折。中考失利,參軍的夢想也破滅了,無奈之下,他只能選擇外出打工。然而,打工的生活并不順利,他似乎總是與社會規(guī)則格格不入。1986 年 3 月,年僅 16 歲的他因為調戲婦女,被治安拘留了 14 日。這一經(jīng)歷不僅沒有讓他反思自己的行為,反而可能在他心中種下了對社會不滿的種子。

1991 年 9 月,周克華做出了一個更加瘋狂的舉動 —— 在沙坪壩盜取獵槍一支。這把獵槍,就像是開啟他犯罪生涯的 “鑰匙”。1993 年 3 月 20 日至 1995 年 2 月 20 日,他持著這支盜竊來的獵槍流竄至湖北武漢,最終被武漢市公安局硚口分局抓獲,在漢南勞教所接受勞教。

據(jù)曾與他一同外出打工的村民回憶,這次因槍入獄的經(jīng)歷,讓周克華產(chǎn)生了報復社會的念頭。從那時起,他就像是被黑暗吞噬的靈魂,一步步走向了罪惡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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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惡之路:血腥的搶劫殺人軌跡

1995 年,周克華經(jīng)堂兄介紹,在重慶火車站附近從事裝卸集裝箱的工作,生活似乎暫時步入了正軌。1996 年,他與徐姓女子結婚,并迎來了自己的兒子。然而,安穩(wěn)的日子并沒有持續(xù)太久,他繼續(xù)在火車站附近做搬運工,后來還學會了開車。

但命運似乎總愛捉弄他,堂兄到成都做客運生意后,他轉行成為中巴客車司機,卻又因超載事故被扣了車,失去了工作。緊接著,他的婚姻也走向了盡頭,與妻子離婚。

生活的接連打擊,讓周克華徹底放棄了對正常生活的追求。1997 年夏,他在云南邊境購買了一支五四式手槍,從此踏上了持槍搶劫殺人的罪惡之路。

2004 年 4 月 22 日中午 11 時 52 分許,重慶某酒店財務人員趙某、周某從工商銀行重慶江北區(qū)紅五路分理處取出 7 萬元現(xiàn)金,剛走出銀行 15 米外,就遭遇了周克華的襲擊。周克華毫不猶豫地開槍,趙某頭部中彈當場死亡,周某受傷。

他搶走 7 萬元現(xiàn)金后,迅速逃離現(xiàn)場。這是他犯下的第一起命案,也是他罪惡篇章的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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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 點 35 分許,重慶某物業(yè)公司財會人員鄭某和駕駛員鄧某在三峽廣場一處中國銀行營業(yè)網(wǎng)點取款后,鄧某提著 17 萬元工資款行至沙坪壩區(qū)漢渝路時,周克華再次出現(xiàn)。他從背后開槍射擊,鄧某和鄭某不幸死亡。

隨后,他搶得 17 萬元逃離,逃跑時還打傷了一名路人。這一系列冷血的作案手法,讓人不寒而栗。

2005 年 10 月 16 日,周克華在云南曲靖宣威火車站被查獲非法持有 “五四” 式手槍 1 支、子彈 6 發(fā),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11 月 18 日被逮捕。

2006 年,昆明鐵路運輸檢察院指控他犯非法運輸槍支罪,最終他被昆明鐵路法院判刑 3 年,至 2008 年 4 月出獄。然而,監(jiān)獄的改造并沒有讓他改過自新,反而讓他心中的仇恨更加濃烈。

2009 年 3 月 19 日 19 時 42 分,周克華持槍襲擊了重慶市高新區(qū)石橋鋪的某駐渝部隊營房,致 1 名哨兵死亡,隨后搶走步槍一支。這起案件性質極其惡劣,重慶警方迅速將此案列入反恐打擊范疇,并成立專案組展開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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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周克華的作案范圍逐漸擴大。2009 年 10 月 14 日 13 時 55 分許,他在長沙市天心區(qū)南郊公園一個叫 “黑松口” 的山上上坡處,用自制手槍將受害人李成壽殺死后潛逃。據(jù)警方分析,他可能是在山坡上試槍,被在附近散步的李成壽發(fā)現(xiàn),為了滅口,便朝李成壽連開數(shù)槍。

2009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 時 46 分許,周克華來到長沙天心區(qū)新姚路口附近的農(nóng)業(yè)銀行門前,四處徘徊尋找目標。11 時 26 分左右,受害人郭某在銀行取錢后,準備上車時,周克華果斷開槍打死郭某,搶走現(xiàn)金 4.5 萬元后逃離現(xiàn)場。

2010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8 時 20 分許,在東二環(huán)一段 220 號門面處,一經(jīng)貿公司負責人肖某在附近停車后走向門面門口時,周克華再次出手,向其開槍射擊,肖某中槍后面部朝地身亡。警方分析,這起案件與 2009 年 12 月 4 日芙蓉南路農(nóng)行某支行的搶劫殺人案作案手法一致,很可能是同一人所為。

2011 年 6 月 28 日上午,周克華拿著報紙在長沙南部黑梨路一建筑工地附近逗留,受害人張某在走下轎車時,他向張某開槍射擊,致其頭部、腰部負傷。目擊者稱,周克華在事發(fā)前曾拿著一張報紙在工地附近轉悠,似乎在尋找合適的作案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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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6 日上午 9 時 50 分許,周克華流竄至南京,在南京下關區(qū)和燕路農(nóng)業(yè)銀行外,向剛從銀行取款 20 萬元出來的程某開槍,并實施搶劫。程某因頭部中槍死亡,之后周克華逃離現(xiàn)場。

警方認為,犯罪嫌疑人作案時使用的槍支系緬甸制五四手槍。經(jīng)初步調查,被搶男子程某系南京市江寧區(qū)人,42 歲,供職于江蘇某建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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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4 月,周克華結識了張貴英,雙方成為男女朋友。然而,這段感情并沒有讓他回歸正道,反而成為了他繼續(xù)作惡的 “掩護”。同年 8 月 10 日上午 9 時 35 分左右,周克華在重慶沙坪壩區(qū)鳳鳴山康居苑中國銀行儲蓄所門前,持槍搶劫,致一死兩傷,搶走受害婦女挎包(內有現(xiàn)金 7 萬余元,手機三部)。

逃離現(xiàn)場后,他搭乘 “摩的” 潛逃。當日 9 時 45 分左右,他連開 3 槍殺害執(zhí)行任務進行實施盤查的便衣鐵路民警朱彥超。這一系列的作案,讓他的罪惡行徑達到了頂峰,也讓整個社會對他深惡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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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行動:正義的追捕之路

從 2004 年 4 月 23 日重慶槍擊搶劫殺人案案發(fā)后,重慶警方就迅速成立了 “4?22 持槍搶劫殺人” 專案組,向云南、貴州、四川、湖南、湖北等省警方發(fā)出協(xié)查通報,并發(fā)布懸賞緝兇令。

警方通過現(xiàn)場目擊者收集案犯外貌特征信息,試圖從茫茫人海中找出這個罪惡的身影。2005 年 6 月 16 日,重慶 “5?16” 持槍搶劫案后,警方通過電子眼收集案犯錄像資料,并將發(fā)現(xiàn)的犯罪嫌疑人形象、體態(tài)、步態(tài)特征的錄像資料公布,希望市民能夠提供線索。

2009 年 10 月 14 日,長沙 “10.14” 持槍搶劫案發(fā)后,長沙市公安局根據(jù)現(xiàn)場遺留的子彈及彈殼痕跡,先后數(shù)十次派出近百人次警力出差青海、云南、山東、重慶、貴州等省市,查找犯罪嫌疑人作案所可能使用的槍支種類,并報請公安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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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6 日,長沙 “10.14” 持槍搶劫案和 “12.04” 持槍殺人案發(fā)后,警方通過監(jiān)控收集到了案犯全貌視頻信息。經(jīng)偵查,警方分析該兩案系同一人同一支槍所為。

2010 年 1 月,在 “20091204” 持槍搶劫殺人案案發(fā)后,警方發(fā)布第 2 版模擬畫像,根據(jù)現(xiàn)場提取到的多份監(jiān)控錄像和目擊者的證言所繪制。兇手身高 170cm 左右,喜歡穿深灰色衣褲,作案時一般會戴墨鏡和帽子防止被認出。

3 月 10 日,長沙市公安局組織全國槍彈痕跡專家在長沙召開槍彈會診會議,成功認定嫌疑人作案用槍支系從緬甸入境的 M20 類手槍。

2011 年 3 月 25 日,專案民警成功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 2010 年 10 月 18 日早上 6 時 15 分在岳麓區(qū)阜埠河路光大銀行湖大自助行大門外購買早餐的無偽裝生活視頻,并以此為切入點追蹤至其經(jīng)常上網(wǎng)的網(wǎng)吧,成功獲取其上網(wǎng)時留下的兩張清晰面部照片。

11 月 28 日,各地刑偵專家聚集長沙,根據(jù)目擊證人反映的犯罪嫌疑人口音、其選擇作案地點的變更以及上網(wǎng)瀏覽網(wǎng)頁的特點,認定犯罪嫌疑人為四川方言區(qū)人,最終經(jīng)舉報鎖定嫌疑人周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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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8 日,在江蘇 “1?6” 持槍搶劫殺人案發(fā)后,警方將該案與之前發(fā)生在重慶、長沙等地的多起持槍搶劫殺人案并案偵辦。警方確定上述蘇湘渝持槍搶劫殺人系列案件均系同一人所為,公安部將其列為 “第一號案”。

所有并案后,公安部蘇湘渝系列案專案組介入,指導重慶市公安局展開偵破工作。

2012 年 8 月 10 日,鎖定嫌疑人身份后,公安部發(fā)出 A 級通緝令和緊急通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查緝、布控和堵截工作,并在湖南、四川、貴州等相鄰省份設卡布控。

時任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負責坐鎮(zhèn)重慶督戰(zhàn)指揮。警方廣泛發(fā)動群眾依靠群眾,懸賞 50 萬元緝捕周克華,并通過媒體、網(wǎng)絡發(fā)布公告和通緝令。

警方還在街道、小區(qū)和村社張貼和發(fā)放案犯特征和舉報電話,并印發(fā)通緝令 186 萬余份,共接到舉報線索 700 余條。整個社會都被動員起來,一場正義與邪惡的較量進入了白熱化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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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對決:正義的槍聲響起

2012 年 8 月 10 日重慶沙坪壩案發(fā)后,公安部和重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公安部第一時間向全國發(fā)出 A 級通緝令,并派出專家組指導案件偵破。8 月 13 日,警方截獲重要信息顯示,周克華稱要 “再干一個更大的案子”。

這一消息讓警方更加緊張,他們知道,周克華隨時可能再次作案,必須盡快將其繩之以法。

8 月 14 日清晨 6 點 40 分左右,沙坪壩區(qū)微電子園治安派出所便衣民警王曉渝、周縉在覃家港鎮(zhèn)的郵政儲蓄所外面蹲守時,接上級通知周克華可能在附近作案,要求高度戒備。

6 點 45 分左右,民警周縉發(fā)現(xiàn) 30 米外一個戴著眼鏡、背著背包的可疑男子(即周克華),他立刻緊跟其后。周克華一邊打電話,偶爾回頭看,似乎察覺到了什么。當走到一個小巷子時,他突然加速。

民警跟進時,周克華轉身,隨即掏出了手槍向民警射擊。在這千鈞一發(fā)之際,民警王曉渝、周縉沒有絲毫猶豫,果斷開槍還擊。幾聲槍響過后,周克華倒在了地上,當場被擊斃。

事后,民警王曉渝、周縉從周克華手中和背包中繳獲仿五四式手槍、九毫米手槍各一支、彈夾 3 個、子彈 62 發(fā)和一萬多元現(xiàn)金。當這個消息傳出,整個社會都為之振奮,人們懸著的心終于落了地。

民警王曉渝在事后回憶說:“當時情況緊急,根本來不及去想怕不怕,腦子里只有一個念頭,就是不能讓他再跑了,不能讓他再傷害更多的人?!?這句樸實的話語,卻展現(xiàn)出了警察的英勇無畏和守護人民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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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華的伏法,宣告了這場長達數(shù)年的追捕行動的勝利結束。他在 2004 年至 2012 年的 8 年時間里,橫跨 4 個省市,作案 10 起,打傷 6 人,殺害 11 人,搶走 50 余萬元,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危害。但正義或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他最終還是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這起案件也讓我們看到了警方為了維護社會安寧、保護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他們用行動詮釋了 “人民公安為人民” 的莊嚴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