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徐,生活在湖北武漢,我今年64歲,我和我的前妻已經(jīng)離婚多年了。在婚前我倆并不認識,都是因為媒人的撮合,才走到了一起。婚后也沒有培養(yǎng)出太深的感情,前妻自結(jié)婚后就在家里做家庭主婦,而我的工作很忙,加班就不說了,最重要的是經(jīng)常要出差。

所以我留在家里的時間很少,正是因為這樣,前妻覺得我不顧家,給不了她想要的生活。最后她就和我離婚了,當時我們已經(jīng)生了一個女兒,而且女兒剛上小學(xué)不久,所以我一直希望前妻不要離婚,畢竟孩子還那么小,還需要有媽媽的陪伴。
可是前妻根本不管我的挽留,還是去和我領(lǐng)了離婚證。而且離婚之后,她很快就轉(zhuǎn)嫁他人。那個人還是她的初戀男友,這時候我才明白,她選擇離婚可能是另有隱情。并不是因為我沒有時間陪伴她,而是因為她的初戀男友回來找她了。
其實在結(jié)婚前,我就聽說前妻有一個感情很好的初戀男友。不過那個初戀男友聽了父母的話,娶了一個家里很有錢的人,他們就是因為這樣才分手的。后來那個初戀男友拿到了岳家的家產(chǎn),所以就回來找她了。
而我也徹底死心了,把心思都放在了工作上和女兒的身上。我40歲的時候,我們公司破產(chǎn)了。那時候我身上也有不少積蓄,所以就和朋友合伙開了一家飯店。我主要出資,朋友負責經(jīng)營。這些年生意也很紅火,我也因此賺了不少錢。

所以我也攢下了不少的家產(chǎn),我在市區(qū)買了兩套小區(qū)房,而且還有一棟天地樓。我自己住了一套,其他的都出租了。每個月的租金都有兩萬多,靠著租金我都可以過好晚年了。我的女兒長大后也嫁在了本地,男方家庭條件還不錯,他們結(jié)婚的時候給了38萬彩禮,這些錢我一分都沒要。陪嫁了20萬,還送了一輛幾十萬的車。
現(xiàn)在女兒生了兩個孩子,親家也都幫忙照顧,他們夫妻倆也很能恩愛,所以我也就放心了。年紀大了之后,孤獨感也就越來越強烈。所以我便動了再婚的心思,我家里是有保姆的,再婚也只是為了給自己找個伴。
我覺得再婚也算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所以我打算和女兒商量一下。女兒跟我說:“爸爸,如果你要再婚,那我是支持你的。這些年你一直都是一個人,身邊確實需要一個伴。但是你一定不能太過著急,對方?jīng)]有錢不要緊,但一定要對你好,必須是那種真心過日子的人。”
得到女兒的同意,我也就放心了。我拜托一些親朋好友給我介紹,也去過婚姻介紹所,連網(wǎng)上的交友平臺我都參加了。但是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人,當時我?guī)缀跸胍艞壛?。但在一次機緣巧合下,我認識了翠芬。

那天我去我們的飯店吃飯,當時翠芬也是我們飯店的顧客,但是結(jié)賬的時候她的錢包找不到了,在收銀臺那里鬧出了不小的轟動。員工也不敢放她走,所以一直在僵持。后來這件事情還是我解決的,我?guī)痛浞野巡湾X給付了。
翠芬非常感謝我,因為她手機不在身上,所以她就要了我的聯(lián)系方式。回去之后她就加了我,還把錢轉(zhuǎn)給了我。我們也因此有了交流,偶爾也會聊一下天,可以說是比較聊得來的朋友。后來我又去飯店里吃飯了,那一次又碰到了翠芬,我覺得我們兩個真的很有緣分。我這個人是比較相信緣分的,所以我對翠芬越來越有好感。
后來我從翠芬的口中得知,她今年58歲,以前是在銀行工作的,現(xiàn)在已經(jīng)退休幾年了。她的丈夫在七年前就去世了,這些年她一直單身。我覺得我們兩個還是很合適的,所以我就開始追求她。

可能翠芬對我也很有好感,沒幾天她就答應(yīng)我了。我是真心想和她結(jié)婚的,所以我們談戀愛那段時間,我對她很好,也很大方,給她買了不少的金首飾。在一起兩個月之后,我就和她求婚了,她也答應(yīng)了我,但是她要求我給她10萬彩禮,還要給她買三金。
這些對我來說只是小錢,我覺得能找到一個稱心如意的老伴比錢要重要的多,所以我就答應(yīng)了她。為了結(jié)婚我前前后后花了將近20萬,但是婚后卻沒有我想象中那么美好和幸福。
一開始翠芬對我確實還可以,家里的家務(wù)活有保姆在做,但是她偶爾也會親自下廚,我的腿在下雨天的時候經(jīng)常會疼痛,翠芬每天都會幫我按摩,所以我的腿也好了很多。不過去翠芬總抱怨我不信任她,不愿意把錢交給她保管。所以為了讓她能夠有安全感,我把房租都交給了她,每個月讓她負責去收租。
不過后來我發(fā)現(xiàn),每個月翠芬都會補貼自己的兒子將近一萬塊錢,說實話,無論哪個男人遇到這樣的事情心里都不好受??墒悄钱吘故谴浞业挠H生兒子,既然我們都在一起了,那我也不能跟她算得太清楚。所以我一直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

我們再婚沒多久,翠芬就跟我說她兒子要結(jié)婚了,但是還缺一套婚房,希望我能送她一套房。就算我再大方,我也不可能隨手就送出一套房?,F(xiàn)在買一套房怎么也得100萬起步,而且那套房以后我是要送給我女兒的,之前我已經(jīng)跟女兒提起過了,女兒說要等外孫大一點之后再搬過去住,所以我才把房子出租出去的。
所以我就拒絕了翠芬,那以后翠芬對我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經(jīng)常跟我鬧別扭。有一次我就看不下去了,所以我也發(fā)了脾氣。翠芬聽了我的話之后也坐不住了。她說道:“你是我的老伴,我的兒子就是你的兒子,他結(jié)婚難道你不應(yīng)該給他買婚房嗎?這本來就是身為丈夫該做的事情,可是你卻這么小氣,連一套房都舍不得。”
這樣說的話我確實不夠大方,我相信世界上沒有哪個男人能做到這一步吧。我覺得翠芬的要求太過分了,和我結(jié)婚后,就一直想拿我的財產(chǎn),現(xiàn)在還想要我的房子。如果我再跟他繼續(xù)過下去,那以后肯定還會失去更多東西。
所以我就和她提了離婚,不過翠芬并不答應(yīng),后來經(jīng)過商量,她也妥協(xié)了,不過她要求我給她五萬塊錢的分手費。我雖然心有不舍,但還是答應(yīng)了。畢竟再過下去可不是5萬塊錢能解決的?,F(xiàn)在我們已經(jīng)離婚了,這段短短的婚姻,我花了好幾十萬。雖然也很后悔,但是也沒辦法了,只能說是花錢買個教訓(xùn)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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