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專業(yè)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人才結構,根據工作需要,開展2025年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
一、崗位需求及引進數量
本次計劃引進人才8名,崗位需求詳見《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實施步驟
(一)報名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5)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可以參加本次引進人才報名,憑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參加資格審核。本科生截止2025年8月31日前,碩士研究生截止2025年10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接受以第二學位、二學位或輔修專業(yè)報名。
(8)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年齡條件:
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即1994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學歷條件:
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
(1)“雙一流”建設院校及學科,原“985”“211”院校的2025年應屆及2022年以來往屆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取得對應學歷學位,專業(yè)符合崗位需求。
(2)2025年應屆及2022年以來往屆的國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yè)生,取得對應學歷學位,專業(yè)符合崗位需求。
4.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以及因犯罪情節(jié)輕微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2)受到過黨內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處分的。
(3)受到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7)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8)被辭退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9)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10)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
(11)呼倫貝爾市域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12)現役軍人。
(13)引進人才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15)其他不適宜參加此次引進人才的情形,經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研究后,取消報名資格。
5.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可采取現場報名、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報名人員須按要求填寫《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附件2)相關信息。具體報名方式及所需相關材料請撥打《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表》中電話進行咨詢。
(2)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或咨詢相關要求,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填寫學習、工作經歷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等),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報名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凡報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3)在引進人才工作過程中,報名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聯系上本人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此次引進人才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名人員與引進人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引進資格。資格審查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并提出審查意見,將審查結果告知報名對象。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資格審查時間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資格審查材料包括:
(1)《報名表》。
(2)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技能證書;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未頒發(fā)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復印件(另須本人在證明上簽署:“本人承諾按期取得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如未按期取得,自愿被取消聘用資格”)。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5)報名人員屬于呼倫貝爾市域外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列編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其他能夠證明符合引進條件的材料。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由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組織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組織。筆試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制卷,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需統(tǒng)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1.筆試。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在統(tǒng)一時間內開展筆試,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開考前一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到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組織部現場領取準考證。人才引進各崗位計劃人數與報名成功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筆試成績滿分100分,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2.面試。筆試結束后,以引進人才各崗位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超過1:3的比例,在形成有效競爭的情況下,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擬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為2人及以上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如自行放棄,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結構化面試成績現場評定和公布。
3.總成績計算。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三位。
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和崗位計劃引進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總成績,提出擬引進人員的初步意見,經領導小組研究后,上報擬引進人員請示,報呼倫貝爾市委組織部審核。
(四)體檢、考察
1.體檢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對于放棄體檢、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和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資格。
3.體檢醫(yī)務人員與體檢者有構成回避關系的,體檢醫(yī)務人員應進行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yī)務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4.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成立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通過實地走訪調查、個別談話、查閱個人檔案和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三齡兩歷一身份”等信息及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與引進崗位人崗相適程度??疾飙h(huán)節(jié)出現不適宜崗位的情形,經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
(五)公示錄用
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體檢和考察等情況,提出擬引進人員名單,經呼倫貝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呼倫貝爾市委組織部審核后,在呼倫貝爾人才網等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由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辦理引進人才手續(xù)。對存在影響引進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存在影響引進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引進手續(xù),待查實后由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引進的結論后,報呼倫貝爾市委組織部備案。
(六)遞補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對在成績公布、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以及擬引進人員公示結束前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進行遞補,且僅遞補一次。
(七)試用期制度
引進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事業(yè)單位與引進的人才簽訂聘用合同,建立人事關系。引進人員屬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引進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即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結束后,由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組織部對引進的人才進行考核??己撕细竦模k理試用期滿相關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辦理解聘手續(xù)。
(八)服務期制度
引進的人才3年內不得調離本單位,5年內不得調離呼倫貝爾市。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和誠信檔案。
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經查實,取消引進人才資格。
(二)本次引進人才工作的資格條件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470—8216604;
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表
2.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
來 源:呼倫貝爾新聞
編 輯:錢雨佳
總編審:娜布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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