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胡靜蓉)5月9日,北京商報記者從上海知識產權公眾號獲悉,此前的“盒馬疑似銷售假貨”一事有了后續(xù)。根據上海知識產權公布的信息,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被告人金某某、李某某、易某某共同經營卿某公司,在明知上海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采購“歐萊雅”“雅詩蘭黛”等品牌化妝品向盒馬平臺供貨的情況下,仍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售價向該公司銷售假冒“歐萊雅”“雅詩蘭黛”等品牌化妝品,由該公司以其關聯公司名義轉售,并在多地盒馬會員店對外銷售。
經審計,金某某等人通過卿某公司向該公司銷售假冒的“歐萊雅”“雅詩蘭黛”等品牌化妝品金額達人民幣320余萬元。
根據公告,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金某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5萬元;被告人易某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被告人李某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5萬元。
據了解,2024年3月,有消費者反饋稱在盒馬買到假貨,相關消息引發(fā)關注,上海警方介入并立案調查。同年4月,相關報道稱張小姐在盒馬X會員店七寶店購買的蘭蔻相關護膚品疑是假貨,執(zhí)法人員將涉案商品送歐萊雅公司鑒定后,鑒定結果為假冒產品,隨后上海警方介入并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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