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清網護鳥”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渝水分局食藥環(huán)偵大隊以“零容忍”姿態(tài)重拳出擊。近 日,成功偵破一起非法持槍狩獵案!

案情速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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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凌晨,渝水食藥環(huán)偵大隊根據群眾舉報線索,聯(lián)合分局特巡警大隊連夜布控,經過連續(xù)奮戰(zhàn),在某返程路段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黎某等3人,查獲加壓氣槍1支、被獵殺的斑嘴鴨等野生動物5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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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4月7日晚,陳某等人駕駛越野車流竄至良山鎮(zhèn)周邊山間,利用強光照射鎖定目標后,使用氣槍實施非法狩獵,其行為嚴重破壞當地生態(tài)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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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法律課堂:這些紅線不能碰!

01

非法持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明確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2

非法狩獵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

03

野生動物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等工具或方法獵捕野生動物。斑嘴鴨屬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非法獵殺需承擔法律責任。

新余公安鄭重警示

非法持槍、獵殺野生動物不僅威脅生態(tài)安全,更將面臨法律嚴懲!此次案件的快速偵破,彰顯了公安機關堅決守護綠水青山、打擊環(huán)境犯罪的堅定決心。下一步,渝水食藥環(huán)偵部門將持續(xù)深化“清網護鳥”行動,強化巡查整治力度,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行為“發(fā)現一起、嚴懲一起”。

共建生態(tài)家園,需要您的參與!

若發(fā)現非法狩獵、交易野生動物等線索,

請立即撥打110舉報!

讓我們攜手筑牢生態(tài)安全屏障

守護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家園!

出品/新余公安融媒體中心

來源/渝水分局食藥環(huán)偵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