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關(guān)于河北廊坊三河市“招牌換色”事件引發(fā)了全網(wǎng)的關(guān)注和熱議,后來當?shù)丶皶r糾錯,已經(jīng)更換招牌的1800多塊招牌,如果是商戶選擇恢復原來招牌的,所有的費用,由當?shù)亟y(tǒng)計登記報銷,至此,一場由“個別人”導致的錯誤,得到了及時的糾正。但在這件事上,官方如何定義,一直是后續(xù)大家都非常關(guān)心的問題,因為這會給其他城市在改造升級城市形象來說,帶來一定的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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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號,人民日報針對這個事情有最新的報道,據(jù)央媒的最新消息,中央紀委辦公廳以及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公布了3起整治形式主義為基本減負的通報中,第一個就提到了河北廊坊三河。而針對的就是這次發(fā)生的“招牌換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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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起通報當中,透露了幾點非常重要的信息。

一,這次的事件是在盲目決策和機械執(zhí)行的情況下發(fā)生的,損害了群眾的利益,也加重了基層工作人員的工作負擔。

二,招牌換色,未沒有經(jīng)過任何的科學論證和征求大眾意見,是一種脫離實際的錯誤行為。

三,盲目推行招牌換色,還特別制定的所謂的“百日攻堅行動”,大搞排名通報,實則加重基層負擔。

四,城管執(zhí)法人員機械式執(zhí)行,搞的是一刀切和形式主義,1800塊招牌短時間被監(jiān)督式“拆舊裝新”,損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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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紀委這次的通報當中,不難看出,三河在這次招牌換色事件上的做法真的做錯了,尤其是提到了這是由于個別人為了達到某種目的,盲目決策,就是這次事件發(fā)起的根源所在,核心的問題,就是沒有做到“以人為本”,沒有考慮的老百姓的實際需求,更沒有尊重大家的意愿??梢哉f這次的官方通報的意義是非常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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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直接的作用是,提醒大家以后在城市改造升級當中,需要更加的科學,要聽取社會大眾的意見,不盲目執(zhí)行,一個城市的美,絕對不是看起來千篇一律的,而是應該豐富多彩,色彩斑斕的,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