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fā)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衛(wèi)辦人口發(fā)〔2019〕25號)精神,現將能提供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并于2025年5月6日前已通過備案的托育服務機構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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