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操作真的要不得....
5月5日11時43分許,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繞城大隊值班民警接到群眾報警電話稱: “在包茂高速2508公里處,桂林往陽朔方向,發(fā)生了交通事故,沒有人員受傷”。 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現(xiàn)場處置,及時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經(jīng)調(diào)查,廖某駕駛車輛沿快車道從河池往桂林方向行駛,原定于七星收費站下高速,但是行駛至分岔路口時,因險些錯過出口,坐在副駕駛位的廖某父親情急之下向右猛拉方向盤,由于車速較快且操作不當,車輛失控刮碰行車道上一輛正常行駛的小型轎車,隨后撞擊分流鼻安全護欄,造成車輛及現(xiàn)場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壞,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民警到場處置后,對廖某及其父親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重點強調(diào)高速公路急停變道、強行轉(zhuǎn)向的危險性,并依法對其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無獨有偶,17時38分許,繞城大隊值班民警又接到一名群眾報警電話稱,在繞城高速陽朔往桂林方向臨近堯山服務區(qū)路段,一輛小型轎車在快車道突然急停,險些釀成交通事故。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駕駛員韋某駕駛車輛行駛至該路段時,計劃進入堯山服務區(qū)。
但由于其一直占用快車道行駛,臨近服務區(qū)入口時才開啟轉(zhuǎn)向燈試圖變道。此時右側(cè)行車道車流密集且車速較快,韋某未能及時變道,情急之下采取急停措施,導致后方車輛緊急避讓,險些發(fā)生追尾事故。
隨后,民警對韋女士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宣講了其不正當操作的危險性。若發(fā)生事故,不僅對他人和自己生命安全帶來傷害,還會造成財產(chǎn)損失,可謂是害人害己。

桂林高速交警提示: 開車上高速行駛,應當提前規(guī)劃好路線,了解收費站出口、服務區(qū)及互通樞紐位置。 行車途中注意觀察道路標牌并留意導航提示,至少提前一公里變道至 右側(cè)車道。
如果錯過路口或已進入路口實線區(qū) ,應該毫不猶豫地將錯就錯向前行駛下一個出口,絕對不能急剎減速、隨意變道、停車、倒車或逆行。安全行車,人人有責,請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共同維護高速公路行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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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速前,一定要用導航APP提前規(guī)劃好路線,了解沿途的收費站、服務區(qū)、岔口分布情況。避免因為以上操作造成危險。
▍內(nèi)容來源:廣西桂林交警
▍圖片來源:見標注(其余源于網(wǎng)絡)
▍圖文編輯:一片浮云
▍法律顧問電話:159 7751 5070 顧律師
顧晃任律師
廣西瀛桂律師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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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律師專注于公司法、知識產(chǎn)權法、合同法、勞動法等領域,任桂林多家企業(yè)法律顧問,有需可聯(lián)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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