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5月2日,中午11點30分,接警臺接到一個女人的報警電話。
她說自己是保姆,主人家里發(fā)生了滅門慘案:一家四口,一對夫妻加上一雙兒女,全都死了。
案件發(fā)生在郊區(qū)的一棟自建六層樓,案發(fā)現(xiàn)場在六樓相鄰的三個房間。
主臥是夫妻兩人,兩個次臥分別住著一兒一女。
現(xiàn)場極其慘烈,連辦案多年的警察都感覺難以接受。墻壁上到處迸濺著血痕,擺在床頭的全家福被血染紅了。我們搭了勘察跳板,否則無處下腳。
主臥室,夫妻兩個雙雙暴斃在床。
兇手殺人后,用被子將兩名死者的尸體蒙住,棉被已經(jīng)被鮮血浸透,地面和床頭殘留大量噴濺血跡。
女兒同樣被被子蒙住全身。兒子只被兇手蒙住了頭部,小腹以下裸露在被子外面。
法醫(yī)李時初檢之后,根據(jù)死者傷口形狀推斷,兇器應該是一把錘子。
兇手下手時穩(wěn)、準、狠——得是身強力壯的男人,否則不可能幾位死者都是一錘斃命。
案發(fā)在深夜,死者還在熟睡中突然被人殺害,根本沒有任何反抗的跡象。兇手從一開始就是奔著滅口而來。
鄭爺在詳細排查了整棟樓之后,沒有發(fā)現(xiàn)任何攀爬或者撬門痕跡,也就是說門鎖是用鑰匙打開或者有同伙在樓內(nèi)幫忙開門。
被害的男主人叫周天華,46歲,是本地律師事務所所長。妻子凌曉云和丈夫同歲,是云天建筑材料公司董事長。
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姐姐周音16歲,弟弟周迪15歲,都是市第二中學學生。
我初步了解了一下案發(fā)現(xiàn)場的情況,樓里住著6個人,除了死者4人,還包括一個保姆,以及男性死者周天華的母親。
保姆告訴我們,為了方便照顧,她和老太太住在同一個房間。她們的臥室在五樓,她習慣在睡覺前反鎖房門。很可能是這個習慣救了她們一命,讓老太太和保姆躲過一劫。
二
報案人是保姆本人。
保姆叫周青,36歲,是周天華家的遠房親戚,已經(jīng)在他家工作8年了。
根據(jù)她的描述,案發(fā)第二天,她和周母大約在7點30分起床。當天是周天華侄女的婚禮,周母起床后想叫醒兒子兒媳去參加婚禮,上樓之后看到房門緊閉,窗簾也沒拉開,以為一家人還在睡覺,所以沒有打擾他們。
辦婚禮的酒店距離案發(fā)地很近,周母和保姆先去了婚禮現(xiàn)場。
直到下午一點多,婚禮已經(jīng)開始,還是不見周天華一家人到場,周母便讓保姆回家去催一下。
保姆上了六樓,打開房門,這才發(fā)現(xiàn)一家人已經(jīng)倒在血泊之中。
我問保姆案發(fā)當晚是否聽到什么動靜,保姆回答說沒有聽到什么聲響。
周母在得知兒子一家慘死之后,突發(fā)心臟病,被送往醫(yī)院搶救,目前還沒有醒過來,暫時無法證實保姆筆錄的真實性。
周家所住的房子是一所獨棟別墅,院墻很高,上面還有防護網(wǎng),想要進入別墅首先要打開院門,之后是一樓大門,想要進入死者的房間還要打開四樓客廳門。
所以兇手手上必須有周家的全套三把鑰匙。
沒有全套鑰匙,他無法做到無聲無息地作案。
經(jīng)過調(diào)查,周家一共有五套鑰匙,男女主人各一套,兩個孩子各一套,周母一套,加起來一共五套。
我們很快將五套鑰匙全部找齊,鄭爺開始提取指紋。
保姆周青是沒有鑰匙的,也就是說,很可能還有第六套鑰匙的存在。
兇手認識死者才會有機會復制第六套鑰匙,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了。
周家緊臨鑰匙一條街,從街頭到巷尾到處是鑰匙鋪,我們決定先從配鑰匙的線索下手,警方對附近所有鑰匙點一家一家進行排查,沒有收獲。
這個行業(yè)的流動性很大,想馬上找到線索比較困難。
我們把注意力放回到死者的社會關系上。
案情分析會上,我指著投影儀上的周家圖譜說:“周天華方面,父親去世,母親和他住在一起,還有兩位哥哥在本地,親戚比較少,案發(fā)當天,周家人都在籌備婚禮,互相可以作為時間證人,他們沒有作案時間。周天華雖然從事法律工作,但為人低調(diào),穩(wěn)重,比較老實,人緣很好,沒有仇家,所以周家這一方可以被排除。
凌曉云方面,兄弟姐妹眾多,再加上兄弟姐妹的孩子,我們只能一一摸排?!?/p>
痕跡勘測科鄭爺在破案會上提出,作案人數(shù)應該在兩人以上。他還提到盡管死者家中非常富有,但是現(xiàn)場的財物和首飾卻沒有任何損失。抽屜里放著很多現(xiàn)金,首飾盒里還有很多名貴的珠寶、玉器、飾品,都沒有丟失。
既然兇手不是為財,作案手法又非常殘忍,那么就應該是仇殺或者情殺的范圍了。
劉隊將我們分為兩組,一組警員繼續(xù)負責周邊調(diào)查;另外一組由鄭爺帶隊,開始第二次現(xiàn)場勘察。
周家別墅的面積很大,需要多次篩查。
周天華是本地有名的律師,再加上是滅門案,更給這個案子增加神秘色彩,在老百姓當中各種小道消息越傳越玄乎,什么律師勾結法官作惡多端、吃回扣、欺壓百姓、包二奶的謠言傳得滿天飛。
謠言既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
據(jù)我們了解,周天華只是名譽所長,手下有四名律師,他并不負責實質(zhì)工作,平常只負責接案,分派給下屬,整理文件,接待客戶等等,并不是多么有權力、有能力去勾結法官,因為身份引發(fā)的矛盾基本不存在。
就在案件馬上要陷入僵局時,死者凌曉云的妹妹凌曉娟給我們提供了一條線索。
三
凌曉娟和姐姐長得很像,但沒有照片中姐姐盛氣凌人的氣勢。她穿著普通,顯得更加清秀,溫順,是個本分的家庭主婦形象,她吞吞吐吐地告訴我們,姐姐的死可能和情人有關。
凌曉娟說,凌曉云和周天華的感情并不好,凌曉云的公司走上正軌之后,夫妻關系迅速惡化,姐姐嫌棄姐夫窩囊,沒能耐;姐夫覺得姐姐霸道,無理取鬧,不像妻子,更像是領導。
兩個人只是為了孩子才勉強生活在一起,偶爾他們一起參加親戚聚會也是在演戲。
“姐姐和姐夫各自都有情人,日子過得井水不犯河水。”凌曉娟說完,嘆了口氣。
我問凌曉娟:“兩個人既然已經(jīng)各自有了感情生活,吵架的原因是什么呢?”
凌曉娟說:“我姐夫的性格比較小氣,我姐去參加同學會,玩到夜里一兩點鐘回家,他都會和我姐冷戰(zhàn),最長的一次達到一個月,兩個人誰也不理誰,需要溝通就相互發(fā)微信。這是我姐親口告訴我的。”
看來雖然兩個人在外面都有外遇,可偏偏周天華“小肚雞腸”,我玩我的可以,但是你玩,不行。
我們找到周家的保姆周青,也證實了這一點。
她說夫妻兩人感情不好,經(jīng)常吵架,砸東西。凌曉云隨手拿東西扔給周天華,周天華的眼角還被煙灰缸砸傷過。
兩個孩子不在家的時候,周母曾經(jīng)勸說過很多次,但夫妻兩個人根本不聽。
我們分別找到了兩個人的情人。
周天華的情人是事務所外聘的一名30多歲的女公關,叫孟露。
據(jù)孟露說她和周天華是在應酬的時候認識的,兩個人雖然保持著情人關系,但是感情一般,都不想破壞對方的家庭。
孟露還有一個6歲的女兒,所以她們之間沒有利害沖突。
而凌曉云的情人是自己公司的男下屬,秘書楊安。
他比凌曉云小7歲,楊安為了把這碗軟飯吃長久,對凌曉云言聽計從,怕自己的利益會有損失,沒有作案動機。
看來夫妻兩個人的地下情都不足以發(fā)展到滅門的程度。
排除了情殺疑點之后,我們開始轉(zhuǎn)向經(jīng)濟糾紛。
畢竟凌曉云是一個身份千萬的女富豪,而且在當?shù)刂群芨?,警方懷疑會不會有人欠賬不還或者是她欠別人的錢沒有還清,因財生恨。
調(diào)查的過程中我們發(fā)現(xiàn)公司的賬目沒有問題,在調(diào)查凌曉云時,秘書楊安主動交出一個賬本,說是凌曉云平常用來記賬的。
打開賬本,我發(fā)現(xiàn)凌曉云是一個對錢財極為敏感的人。
賬本上面的字比較小,字跡清秀,字體的結構偏緊湊,可以看得出,凌曉云是一個謹慎小心的人,上面對錢財?shù)耐鶃砻恳还P都是清清楚楚。
讓我感興趣的是,這本類似于流水賬的本子,即使是買了一公斤牛奶,半公斤西瓜,包括日期金額都清清楚楚地記在上面,哪怕是花了幾毛錢,也記錄在案,細致到不可思議。
鄭爺一邊提取賬本上指紋,一邊感慨道:“所以說不是誰都能發(fā)財?shù)?。?/p>
憑借著這個賬本,警方把和凌曉云有財務來往的人一一進行了排查,三個月后,全部排除了。
我們了解到無論是在員工還是客戶嘴里對凌曉云的口碑都極為一致,為人小氣、霸道、傲慢,但是沒有人否認她的工作能力和認真態(tài)度。
就在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時,鄭爺那一組又有了新的發(fā)現(xiàn)。
鄭爺在6樓無人居住的房間發(fā)現(xiàn)了一枚腳印,房間是鎖著的空房,這枚腳印很奇怪,在靠門位置,不屬于周家人,很可能是兇手留下的:兇手用鑰匙打開房門,進入房間,又退出來,用鑰匙再次鎖上了房門。
兇手為什么要來無人居住的房間踩一腳呢?
根據(jù)這個腳印鄭爺估算出兇手為男性,身高應該是在1.6—1.7米之間,體重在70公斤以下。在我們的嫌疑人名單里,終于發(fā)現(xiàn)一個非常符合的人,是凌曉云的妹夫,李林。
四
李林也在凌曉云的公司工作,是凌曉娟求姐姐讓丈夫進公司的。
我們在給李林做筆錄時,發(fā)現(xiàn)他也清楚凌曉云和楊安的情人關系,并且對凌曉云的作風頗有微詞,說凌曉云人品不好。
李林天性懦弱木訥,和人接觸的時候很靦腆,眼睛總是看著腳,說話容易臉紅,但態(tài)度和語氣誠懇。
他說自己找工作一直不順心,妻子也是希望姐姐照顧提攜一下自家人,所以跑去幫他托關系。
“有這么一個有錢,但是把錢當命的姨姐,太氣人了。我正打算辭職,不在她那里做了。”李林不停摳指甲里的淤泥。
“辭職原因?”我問
李林囁嚅了半天:“我媳婦覺得我們和大姐是實在親屬,本以為大姐會多加照顧,結果凌曉云在我進公司之后,為了避嫌,說要公私分明??墒撬置鞯搅诉^分的地步?!?/p>
“具體說說?!?/p>
李林漲紅了臉,“嗯”了一會兒,開口說:“她從來不把我當親信,什么事都讓我干,把我當成了打雜的,連辦公室的廁所堵了都讓我去疏通。最關鍵的是凌曉云說要單獨給我發(fā)工資,而不是走公司財務,所以她經(jīng)常不給我發(fā)工資?!?/p>
李林的說法倒讓我有些意外。
“凌曉云自己身家千萬,她們姐妹感情又很好,可是她對我非常苛刻。一開始說讓我來公司學習,所以每個月只給三千多工資,后來又說我做事不認真,降到了兩千,每個月還拖欠著。到發(fā)工資的時候也不給,我們家連孩子的牛奶都訂不起了?!?/p>
李林情緒很激動,他身體前傾,漸漸向我靠近。這是一種強烈的傾訴欲,像李林這樣的不善言辭的人,委屈久了,會突然爆發(fā),屬于正常情緒宣泄。
我舉起雙手,掌心朝向他,輕輕壓了幾次。
李林長舒一口氣,又靠回椅子上,這是一種暗示動作,代表冷靜和掌控,對于李林這種性格的人,這種動作特別有效。
“凌曉云為什么會這樣?”
李林放低聲音:“我偷聽到曉云和情人說,給我一分錢她都心痛,還說我愿意干就白干,不愿意自己滾。她不想養(yǎng)閑人,還說不想把公司變成家族企業(yè)?!?/p>
李林的殺人動機有了,更重要的是據(jù)李林說,在案發(fā)前一天晚上,他的妻子凌曉娟還打電話向姐姐要過李林的工資,結果凌曉云以忙為由,還是沒給。
李林的嫌疑在不斷增加。
隨后在警方測量身高和核對鞋印的時候,測量出李林的身高是1.72米,比估算的高了一些。法醫(yī)李時估算的身高上限幾乎從來沒有超過預期值,而且李林在核對腳印的時候也沒有對上——李林比現(xiàn)場的鞋碼要大兩碼。
他的作案嫌疑基本被排除了。
案子到這兒,似乎又卡住了。
五
考慮了很久,我準備找保姆周青再次核實一些細節(jié)。
周母已經(jīng)出院,周青把周母暫時接到自己家里照顧。到周青家時,正看到她在打罵兒子,孩子哭得滿臉鼻涕。
我問了下原因,原來孩子的作業(yè)本沒有了,向周青要錢去買,周青說剛剛換了新的,為什么又沒有了?一定是兒子浪費,扯本子折飛機,用光了。
孩子邊哭邊拿出本子說:“是本子被弄臟了,上面有個紅印子,沒辦法寫字?!蔽医舆^孩子的算數(shù)本,發(fā)現(xiàn)上面有半個血鞋印。
我問孩子本子上為什么會有這個印子,孩子告訴我,他上次寫完作業(yè),把本子忘在哥哥的房間里了。再去拿的時候,看到本子在床下面,他就拿著本子出來了,結果作業(yè)上面已經(jīng)有了這個。
弄臟的本子被老師批評,老師讓他換個本子,他就拿回家了。
“哥哥是誰?”我問。
“周天華叔叔的兒子周迪?!?/p>
“你進去拿本子的時候,哥哥在干什么?”
“哥哥躺在床上。”
看來案發(fā)的第二天早晨,周青和周母去參加婚禮之前,孩子曾經(jīng)進過周迪的房間。
他年紀太小,并沒有意識到周迪當時已經(jīng)死了。
我把本子裝進證物袋,送到技術科,技術科的鑒定結果是本子上的血跡屬于死者周迪。鄭爺根據(jù)這半枚腳印推測出是女性的腳印,和周青的腳印非常相似,于是我們又把視線重新放回到保姆身上。
我們前面調(diào)查過,保姆沒有家里的鑰匙,但是因為特殊的身份,她偷拿周母的鑰匙配好或者她幫忙開門是最方便的。
周青和周家人到底有沒有過節(jié)呢?
經(jīng)調(diào)查證實,保姆和凌曉云有過矛盾。
凌曉云不喜歡周青經(jīng)常把自己的孩子帶到家里,還誣賴過孩子偷拿家里的東西。她罵過周青,埋怨家里的調(diào)料消耗太快,懷疑是周青監(jiān)守自盜,背著自己偷偷往家搬東西。
周母的證詞很快排除了周青的嫌疑,周母證明那晚保姆一直和她睡在一起,沒有作案時間,而且周青的右手在打工時受過傷,李時核驗之后認為很難做到提錘子殺人。
案件中涉及到了女性兇手,加上之前確定是熟人,警方的排查范圍進一步縮小了。
通過這半枚血鞋印可以看出,嫌疑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身高不足1.65米,對周家人很熟悉,又有極大的仇恨。
這個人到底是誰?
我覺得還是要從凌曉云的親屬那邊了解情況,沒想到我在凌曉云母親那里得到一條線索:老人家說自己早年在周家住過一段時間,那時候她手里有一套鑰匙。
凌曉云的母親滿頭白發(fā),穿著兒女們剩下的衣褲,極不合體,她的語氣中充滿了人到老年的謙卑和無奈。
她說,因為子女比較多,所以實行輪流養(yǎng)老。大女兒凌曉云工作忙,母女感情也不太好,她在凌曉云那里過著寄人籬下的日子,親家周母沒有討厭自己,反而是凌曉云經(jīng)常提起舊事。
她嫌棄母親偏心,對妹妹比對自己好,還說以后別讓母親來她家養(yǎng)老,也不會出錢。
老人只住了三個月,便被氣得跑回小女兒家。
她將鑰匙交給了小女兒凌曉娟,讓她把鑰匙還給姐姐,表示自己以后就算餓死,也不會去凌曉云那里了。
通過凌母的講述,凌曉娟經(jīng)手過這套鑰匙,但是我們在最開始調(diào)查的時候,她卻只字未提。另外一方面凌曉娟的身高在1.63米,穿37碼鞋子,雖然在她家沒有找到和算數(shù)本上匹配的鞋紋,但是條件基本吻合。
我數(shù)次接觸過凌曉娟,幾乎對她一直沒有產(chǎn)生過懷疑,雖然在李林的事上鬧得有點不愉快,但所有人都在說姐妹兩個人的感情非常好。
凌曉娟外表看上去很坦率,是個很實在的人。案發(fā)后,凌曉娟的情緒也極其不穩(wěn)定,李林說過妻子非常傷心,不吃飯,晚上經(jīng)常痛哭。這都屬于受害者家屬正常的居喪反應,而且她還為我們提供過線索,所以我沒有懷疑她。
但我還記得她的一個動作,她每次在說“我姐,我姐”的時候,會出現(xiàn)一個用手撫摸臉頰的動作,這是掩飾謊言的一個表現(xiàn)。
說謊動作需要成組出現(xiàn)才能認定為存在說謊事實,僅憑一個動作,沒給我留下太深刻的印象。
現(xiàn)在所有線索都指向了她。
劉隊很快調(diào)取了凌曉娟的通話記錄,他回來的時候,把記錄單放到桌面上,用食指關節(jié)敲了敲,看來是有了重大發(fā)現(xiàn)。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記錄單上顯示在案發(fā)當天,凌曉娟和一個號碼聯(lián)系得特別頻繁,晚上8點多、凌晨2點多、3點多、4點、5點,有多通電話。
這足以引起我們的懷疑,很快查到了凌曉娟頻繁聯(lián)系的人。
他的名字叫劉天明,這個劉天明也是凌家的直系親屬,他是死者凌曉云的大姐凌曉春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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