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搖晃的KTV包房里,一個肥頭大耳的男人,正抓著未成年少女的頭,強迫她咬著大理石桌角。

“咔——”

一記肘擊,少女牙齒崩落,滿嘴鮮血。

劇烈疼痛導(dǎo)致的失禁,更是讓尿液浸透了少女的褲子,在她身下形成一灘水漬。

然而,越是這樣,男人越興奮,甚至直接脫了褲子撲上去……

然而,就是這么一個喪心病狂的強奸犯,竟然沒有警察敢逮捕他!

因為,他有一個好媽媽。

(一)畜生出欄

1994年10月16日,云南昆明。

月黑風(fēng)高夜,畜生出欄時。

說的就是孫小果。

這晚,還是武警學(xué)校學(xué)生的孫小果和五個狐朋狗友在大街上狂飆。

飆車的興奮感,沖走了孫小果的所有理智。

然而,車行駛在昆明環(huán)城南路時卻停了下來。

因為孫小果看上了路邊正在逛街的兩個漂亮的女孩。

孫小果把車停好后,帶著幾個朋友下了車。

女孩們見幾個男人朝著自己氣勢洶洶的走來,下意識躲閃。

可這一躲,徹底激發(fā)了孫小果的獸欲。

他大手一揮,剩下幾個人就這兩個女孩強行拉上了車,揚長而去。

車子一路開到了呈貢縣境內(nèi)呈貢至宜良6公里處才停了下來。

女孩們的噩夢,就此開始。

在這個荒僻無人的地方,孫小果和五個同伙對兩個可憐的女孩實施慘無人道的輪奸。

事后,六人駕車,大搖大擺地離開。

兩個女孩哭著互相攙扶,帶著滿身傷疤回到家,向家人哭訴自己的遭遇。

兩名受害者的家人兩眼噴火:

必須要讓這幾個人付出代價!

1994年10月28日,案發(fā)12天后,孫小果等人被抓拿歸案。

這是孫小果第一次進派出所,按理說在他被抓捕歸案后,應(yīng)該老老實實的待在派出所等待著開庭和審判。

可孫小果并沒有。

因為他有一個“只手遮天”的媽媽,孫鶴予。

這個女人,是當(dāng)時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的民警。

小小民警,能有這么大本事?

當(dāng)然不是。

孫鶴予的丈夫,也就是孫小果的繼父李橋忠,是武警云南邊防總司令部警務(wù)處副處長。

這人脈資源,不就廣了?

按理來說,這么一個“根正苗紅”的家庭不應(yīng)該培養(yǎng)出來人渣。

但是,事情往往沒有我們看到的這么簡單:

孫小果很小的時候,母親孫鶴予就因為其父親家暴離婚了,而孫小果留在了父親身邊。

聽鄰居們回憶說,那時孫小果的家里經(jīng)常傳來打罵的聲音。

原來,孫小果的生父陳躍脾氣暴躁,酗酒且熱愛家暴。

母親脫離苦海,那么父親的家暴對象就變成了年僅5歲的孫小果。

稍有不悅,陳躍就會對孫小果進行打罵。

于是,孫小果在沉默中變態(tài)了:

他堅信,暴力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

孫鶴予對孫小果感到內(nèi)疚,二婚后,便將孫小果帶到自己的身邊,盡可能的滿足他的一切需求,幫他擺平一切困難。

正是從小接受的錯誤的教育,以及長大后的溺愛,鑄就了孫小果扭曲的心理。

加上母親是民警,方便幫他擺平困難,犯起案來更是無法無天。

成型之后,再想改,也不可能了。

當(dāng)李橋忠知道這件事后,第一時間想到的并不是如果向受害者賠罪,乞求原諒,而是動用手中的關(guān)系,開始“拯救”孫小果。

而拯救的第一步,就是將孫小果的年齡改回去。

當(dāng)初為了讓孫小果入伍,李橋忠將其年齡提前的兩歲。

也就是說現(xiàn)在的孫小果名義上是19歲,其實際上才17。

兩歲之差卻有著天地差別——一個成年、一個未成年。

在李橋忠的操作下,孫小果成了一個少年犯,再“走后門”就容易多了。

不久,關(guān)押孫小果的看守所就收到了一張病例報告:

孫小果,乙肝患者,不適合在看守所拘留。

因此,孫小果可以申請保外就醫(yī)。

保外就醫(yī),就是孫小果可以回家“治病”,治好了再蹲。

至于什么時候治好,那應(yīng)該一時半會好不了。

這也就意味著,孫小果再一次恢復(fù)了自由身。

一直到1995年,這起強奸案才有了判決:

孫小果犯案時17歲,屬于未成年人,且不是主犯,所以只判了3年有期徒刑。

而有了病例報告的孫小果,一天牢也沒有坐過。

(二)強奸但還不夠

你以為經(jīng)歷了這次,孫小果就能學(xué)乖了嗎?

太年輕太天真。

1997年,孫小果刑滿釋放后,開始對外宣揚自己是黑老大的身份。

畢竟輪奸少女這樣還能“完好無損”,其他事情又算得了什么?

事后,孫小果離開了武警學(xué)校,整日帶著一群無所事事的小弟游街,當(dāng)時昆明各大夜總會以及娛樂場所都有他的身影。

他可不是單純找樂子,他是去“一統(tǒng)江湖”的。

在眾多混混小弟的大肆傳播下,孫小果的“光輝事跡”成了其他混混口中的“傳奇”。

就這樣,孫小果成了“混混頭子”。

作為反社會分子,孫小果很爽,也更加肆無忌憚。

自從上次孫鶴予將他從監(jiān)獄撈出來后,他認(rèn)定自己就是無敵的存在。

1997年4月,孫小果再次伸出魔爪,在茶苑樓賓館908號房,強奸了15歲少女宋某。

不久后,他再次將兩個17歲的女學(xué)生張某某和趙某甲強行帶回賓館。

在該房內(nèi)還有其他人的情況下,孫小果對張某某實施強奸。

實際上,當(dāng)時的孫小果當(dāng)時有個15歲的女朋友菠某某。

然而,菠某某是“被逼的”,她并不喜歡孫小果,甚至可以說是厭惡。

為了劃清界限,她將孫小果送的東西都扔了。

毫無疑問,這深深打擊到了孫小果的“自尊心”。

幾日后,孫小果將菠某某和13歲女學(xué)生史某叫到茶苑賓館906房間。

在這個房間里,孫小果為了在小弟們面前挽回自己的面子,不顧反抗將菠某某強行奸污。

漸漸的,孫小果胃口越來越大。

他對15歲以上的沒有了興趣,開始將魔爪伸向了更小的“幼女”。

而他的小弟為了討好他,更是化身成狗腿子,四處替他搜索目標(biāo)。

1997年6月17日,惡魔將未滿14周歲的女學(xué)生張某,帶回了昆明市興昭飯店301房間企圖強奸。

然而,張某強烈抵抗,孫小果未能如愿。

于是,孫小果大手一揮:“給我的打,打到她爹媽都認(rèn)不出來為止!”

得令的小混混們下手一個比一個狠,瘋狂的拳打腳踢后,張某開始意識模糊,口吐鮮血。

孫小果怕鬧出人命,所以才讓手下停手。

這些,都只是孫小果眾多惡行的冰山一角。

諷刺的是,短期大量犯案的他,依舊能在外橫行霸道。

“好爹好媽”的重要性,還真不小。

不過,孫小果還是因為囂張差點翻車:

1997年7月13日,孫小果的同伙在昆明市博佩娛樂城與鄺某某、王某等人發(fā)生糾紛。

“兩肋插刀”的孫小果等人駕車,將對方駕乘的車輛逼撞在昆明市東風(fēng)東路上。

下了車之后,還持刀和磚頭追打被害人,致鄺某某、王某二人輕傷偏重。

盤龍區(qū)拓東路派出所接案后發(fā)現(xiàn):

孫小果竟是一個本應(yīng)在監(jiān)獄里服刑的罪犯!

警方致電孫小果的母親,得到的回答卻是:

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

這件事,又是不了了之。

1997年10月22日,孫小果等人在昆明市祥云街一火鍋店吃飯時,隔壁餐館吃飯的楊某丙沒聽從孫小果的使喚。

結(jié)果,惱羞成怒的孫小果抄起飯菜揚在楊某丙頭上,緊接著就是圍毆。

最終,楊某丙左手中指被打斷,頭部兩處縫合6針。

而此時的孫小果,實際年齡剛滿20。

而遭遇他毒手的,上到未成年、下到中老年。

甚至受害者報警的速度,都沒他犯案的速度快。

每一次犯罪,孫小果的父母都會幫他擦屁股,很多案子都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慢慢的,孫小果就坐實了“土皇帝”的稱號,開始對他人使用“酷刑”。

(三)“牙簽”酷刑

1997年11月7日,孫小果為了找人,伙同四人挾持17歲少女張某某、楊某乙至昆明市月光城夜總會。

張某某哭喊:

“我不知道你們要找的人在哪!”

可在孫小果的眼里,這是欺騙,是挑釁!

既然自己找不到那個人,那張某某就當(dāng)“替身”吧。

慘無人道的毆打和侮辱,讓兩個涉世未深的女孩哭喊求饒。

然而,這痛苦的哭喊聲,在孫小果耳中卻成了“美妙的旋律”。

普通的毆打滿足不了他了,“土皇帝”開始效仿古代的酷刑。

他慢悠悠地站起來,走到張某某的面前。

然后,他獰笑著用竹筷子慢慢夾張某某的手指頭,一點一點使勁。

在慘叫聲中,尖銳的牙簽扎進女孩的指甲縫里,腫脹的手指瞬間血流如注。

哭嚎聲在房間里回蕩,可孫小果并沒有停下來。

他扭曲的心理在叫囂著繼續(xù),變態(tài)的發(fā)泄欲已經(jīng)剝離了他“人”的身份。

見張某某疼得扭曲的五官,孫小果大步上前,一把將她的衣服撕破。

他再次拿起剛剛的竹筷子跟牙簽:

這次,試試“打乳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