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搖晃的KTV包房里,一個肥頭大耳的男人,正抓著未成年少女的頭,強迫她咬著大理石桌角。
“咔——”
一記肘擊,少女牙齒崩落,滿嘴鮮血。
劇烈疼痛導(dǎo)致的失禁,更是讓尿液浸透了少女的褲子,在她身下形成一灘水漬。
然而,越是這樣,男人越興奮,甚至直接脫了褲子撲上去……
然而,就是這么一個喪心病狂的強奸犯,竟然沒有警察敢逮捕他!
因為,他有一個好媽媽。
(一)畜生出欄
1994年10月16日,云南昆明。
月黑風(fēng)高夜,畜生出欄時。
說的就是孫小果。
這晚,還是武警學(xué)校學(xué)生的孫小果和五個狐朋狗友在大街上狂飆。
飆車的興奮感,沖走了孫小果的所有理智。
然而,車行駛在昆明環(huán)城南路時卻停了下來。
因為孫小果看上了路邊正在逛街的兩個漂亮的女孩。
孫小果把車停好后,帶著幾個朋友下了車。
女孩們見幾個男人朝著自己氣勢洶洶的走來,下意識躲閃。
可這一躲,徹底激發(fā)了孫小果的獸欲。
他大手一揮,剩下幾個人就這兩個女孩強行拉上了車,揚長而去。
車子一路開到了呈貢縣境內(nèi)呈貢至宜良6公里處才停了下來。
女孩們的噩夢,就此開始。
在這個荒僻無人的地方,孫小果和五個同伙對兩個可憐的女孩實施慘無人道的輪奸。
事后,六人駕車,大搖大擺地離開。
兩個女孩哭著互相攙扶,帶著滿身傷疤回到家,向家人哭訴自己的遭遇。
兩名受害者的家人兩眼噴火:
必須要讓這幾個人付出代價!
1994年10月28日,案發(fā)12天后,孫小果等人被抓拿歸案。
這是孫小果第一次進派出所,按理說在他被抓捕歸案后,應(yīng)該老老實實的待在派出所等待著開庭和審判。
可孫小果并沒有。
因為他有一個“只手遮天”的媽媽,孫鶴予。
這個女人,是當(dāng)時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的民警。
小小民警,能有這么大本事?
當(dāng)然不是。
孫鶴予的丈夫,也就是孫小果的繼父李橋忠,是武警云南邊防總司令部警務(wù)處副處長。
這人脈資源,不就廣了?
按理來說,這么一個“根正苗紅”的家庭不應(yīng)該培養(yǎng)出來人渣。
但是,事情往往沒有我們看到的這么簡單:
孫小果很小的時候,母親孫鶴予就因為其父親家暴離婚了,而孫小果留在了父親身邊。
聽鄰居們回憶說,那時孫小果的家里經(jīng)常傳來打罵的聲音。
原來,孫小果的生父陳躍脾氣暴躁,酗酒且熱愛家暴。
母親脫離苦海,那么父親的家暴對象就變成了年僅5歲的孫小果。
稍有不悅,陳躍就會對孫小果進行打罵。
于是,孫小果在沉默中變態(tài)了:
他堅信,暴力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
孫鶴予對孫小果感到內(nèi)疚,二婚后,便將孫小果帶到自己的身邊,盡可能的滿足他的一切需求,幫他擺平一切困難。
正是從小接受的錯誤的教育,以及長大后的溺愛,鑄就了孫小果扭曲的心理。
加上母親是民警,方便幫他擺平困難,犯起案來更是無法無天。
成型之后,再想改,也不可能了。
當(dāng)李橋忠知道這件事后,第一時間想到的并不是如果向受害者賠罪,乞求原諒,而是動用手中的關(guān)系,開始“拯救”孫小果。
而拯救的第一步,就是將孫小果的年齡改回去。
當(dāng)初為了讓孫小果入伍,李橋忠將其年齡提前的兩歲。
也就是說現(xiàn)在的孫小果名義上是19歲,其實際上才17。
兩歲之差卻有著天地差別——一個成年、一個未成年。
在李橋忠的操作下,孫小果成了一個少年犯,再“走后門”就容易多了。
不久,關(guān)押孫小果的看守所就收到了一張病例報告:
孫小果,乙肝患者,不適合在看守所拘留。
因此,孫小果可以申請保外就醫(yī)。
保外就醫(yī),就是孫小果可以回家“治病”,治好了再蹲。
至于什么時候治好,那應(yīng)該一時半會好不了。
這也就意味著,孫小果再一次恢復(fù)了自由身。
一直到1995年,這起強奸案才有了判決:
孫小果犯案時17歲,屬于未成年人,且不是主犯,所以只判了3年有期徒刑。
而有了病例報告的孫小果,一天牢也沒有坐過。
(二)強奸但還不夠
你以為經(jīng)歷了這次,孫小果就能學(xué)乖了嗎?
太年輕太天真。
1997年,孫小果刑滿釋放后,開始對外宣揚自己是黑老大的身份。
畢竟輪奸少女這樣還能“完好無損”,其他事情又算得了什么?
事后,孫小果離開了武警學(xué)校,整日帶著一群無所事事的小弟游街,當(dāng)時昆明各大夜總會以及娛樂場所都有他的身影。
他可不是單純找樂子,他是去“一統(tǒng)江湖”的。
在眾多混混小弟的大肆傳播下,孫小果的“光輝事跡”成了其他混混口中的“傳奇”。
就這樣,孫小果成了“混混頭子”。
作為反社會分子,孫小果很爽,也更加肆無忌憚。
自從上次孫鶴予將他從監(jiān)獄撈出來后,他認(rèn)定自己就是無敵的存在。
1997年4月,孫小果再次伸出魔爪,在茶苑樓賓館908號房,強奸了15歲少女宋某。
不久后,他再次將兩個17歲的女學(xué)生張某某和趙某甲強行帶回賓館。
在該房內(nèi)還有其他人的情況下,孫小果對張某某實施強奸。
實際上,當(dāng)時的孫小果當(dāng)時有個15歲的女朋友菠某某。
然而,菠某某是“被逼的”,她并不喜歡孫小果,甚至可以說是厭惡。
為了劃清界限,她將孫小果送的東西都扔了。
毫無疑問,這深深打擊到了孫小果的“自尊心”。
幾日后,孫小果將菠某某和13歲女學(xué)生史某叫到茶苑賓館906房間。
在這個房間里,孫小果為了在小弟們面前挽回自己的面子,不顧反抗將菠某某強行奸污。
漸漸的,孫小果胃口越來越大。
他對15歲以上的沒有了興趣,開始將魔爪伸向了更小的“幼女”。
而他的小弟為了討好他,更是化身成狗腿子,四處替他搜索目標(biāo)。
1997年6月17日,惡魔將未滿14周歲的女學(xué)生張某,帶回了昆明市興昭飯店301房間企圖強奸。
然而,張某強烈抵抗,孫小果未能如愿。
于是,孫小果大手一揮:“給我的打,打到她爹媽都認(rèn)不出來為止!”
得令的小混混們下手一個比一個狠,瘋狂的拳打腳踢后,張某開始意識模糊,口吐鮮血。
孫小果怕鬧出人命,所以才讓手下停手。
這些,都只是孫小果眾多惡行的冰山一角。
諷刺的是,短期大量犯案的他,依舊能在外橫行霸道。
“好爹好媽”的重要性,還真不小。
不過,孫小果還是因為囂張差點翻車:
1997年7月13日,孫小果的同伙在昆明市博佩娛樂城與鄺某某、王某等人發(fā)生糾紛。
“兩肋插刀”的孫小果等人駕車,將對方駕乘的車輛逼撞在昆明市東風(fēng)東路上。
下了車之后,還持刀和磚頭追打被害人,致鄺某某、王某二人輕傷偏重。
盤龍區(qū)拓東路派出所接案后發(fā)現(xiàn):
孫小果竟是一個本應(yīng)在監(jiān)獄里服刑的罪犯!
警方致電孫小果的母親,得到的回答卻是:
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
這件事,又是不了了之。
1997年10月22日,孫小果等人在昆明市祥云街一火鍋店吃飯時,隔壁餐館吃飯的楊某丙沒聽從孫小果的使喚。
結(jié)果,惱羞成怒的孫小果抄起飯菜揚在楊某丙頭上,緊接著就是圍毆。
最終,楊某丙左手中指被打斷,頭部兩處縫合6針。
而此時的孫小果,實際年齡剛滿20。
而遭遇他毒手的,上到未成年、下到中老年。
甚至受害者報警的速度,都沒他犯案的速度快。
每一次犯罪,孫小果的父母都會幫他擦屁股,很多案子都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慢慢的,孫小果就坐實了“土皇帝”的稱號,開始對他人使用“酷刑”。
(三)“牙簽”酷刑
1997年11月7日,孫小果為了找人,伙同四人挾持17歲少女張某某、楊某乙至昆明市月光城夜總會。
張某某哭喊:
“我不知道你們要找的人在哪!”
可在孫小果的眼里,這是欺騙,是挑釁!
既然自己找不到那個人,那張某某就當(dāng)“替身”吧。
慘無人道的毆打和侮辱,讓兩個涉世未深的女孩哭喊求饒。
然而,這痛苦的哭喊聲,在孫小果耳中卻成了“美妙的旋律”。
普通的毆打滿足不了他了,“土皇帝”開始效仿古代的酷刑。
他慢悠悠地站起來,走到張某某的面前。
然后,他獰笑著用竹筷子慢慢夾張某某的手指頭,一點一點使勁。
在慘叫聲中,尖銳的牙簽扎進女孩的指甲縫里,腫脹的手指瞬間血流如注。
哭嚎聲在房間里回蕩,可孫小果并沒有停下來。
他扭曲的心理在叫囂著繼續(xù),變態(tài)的發(fā)泄欲已經(jīng)剝離了他“人”的身份。
見張某某疼得扭曲的五官,孫小果大步上前,一把將她的衣服撕破。
他再次拿起剛剛的竹筷子跟牙簽:
這次,試試“打乳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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