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chuàng)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chuàng)作,請勿與現(xiàn)實關聯(lián)

上周四我因為感冒閉店休息了一天,吃過感冒藥,下午就想小睡一會兒,可剛躺在床上,就聽見鄰居家傳來爭吵聲,大人叫嚷,孩子也在哭。

我睡也睡不著,索性起床到鄰居家看看是怎么回事。

防盜門大開著,客廳里站著四個大人,正在激烈爭吵。

“你兒子把我女兒的胳膊咬成這樣,你們還有理了?”女人懷里抱著個小女孩,憤怒吼道,“道歉!必須道歉!”

“你閨女還把我兒子臉抓花了呢!你們怎么不道歉?”鄰居大姐立即反駁。

我看向那兩個孩子,小女孩手臂上纏著紗布,鄰家小男孩的臉上也多了兩道血印子。

看來,這是兩個小孩子在幼兒園時打架了,現(xiàn)在女孩找到了男孩家里。

我走進屋去,鄰居大哥看見我以后,不好意思地跟我道了個歉,然后他跟自己老婆說,要不就算了吧,小孩子之間鬧矛盾,沒必要大人也跟著這樣爭,互相道個歉就行了。

誰知,小男孩當即梗著脖子說:“我才不道歉。誰讓她說我不是‘最萌寶貝’!她活該!”

被抱著的小女孩也不甘示弱,一張小嘴伶俐的很,“你本來就不是‘最萌寶貝’,你是討厭鬼,我媽媽說了,萌寶稱號是買來的!”

鄰居大姐當即對那女孩的父母說:“對,買來的又怎么樣,你們有錢,你們也去買啊!”

我這才知道,原來這場沖突,跟孩子所在幼兒園發(fā)起的“最萌寶貝”的投票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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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他們一直吵到天黑,那女孩的父母才離開。

最后的結果是,我鄰居一家賠給那女孩包扎傷口的醫(yī)藥費,那女孩的父母則賠了我鄰居十塊錢的創(chuàng)可貼錢。

但雙方誰也沒跟誰道歉,就那么不歡而散了。

第二天下午,我去店里的時候,正好碰到鄰居家大哥去幼兒園接孩子。

“今天怎么是你去接孩子???”我好奇地問,因為以往都是孩子媽媽去接。

鄰居大哥這才告訴我,他是特意抽出時間去接孩子,打算去找幼兒園領導理論,主要是關于那個“最萌寶貝”的投票活動,他懷疑這件事有貓膩。

“不就是一次活動嗎?能有什么貓膩???”我不解地問。

這個活動我是知道的,前兩天,他媳婦兒還在微信上號召我給他家寶貝投票來著,而且他家寶貝最后還真拿了第一。

一提起來這事兒,大哥就來氣,對我說道:“我本來就不支持她為了個什么萌寶的稱號,到處去拉票??伤宦?,非要讓兒子當?shù)谝唬@可好,搭進去兩萬塊錢不要緊,還惹來了這么一出麻煩?!?/p>

我聽到這不由睜大了眼睛:“多……多少?兩萬?不是只投投票就行了嗎?怎么還需要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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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大哥一解釋,我才知道,原來這種投票活動,根本沒那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