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的夏朝、商朝,在考古工作者口中,卻常被稱為夏代、商代。

就內涵來說,代的時間跨度要大于朝,適用的范圍也更廣。比如我們所熟知的“五代”,其中就包括了梁唐晉漢周五個王朝的時間跨度,但我們卻不能直接叫他“五”朝。

不過,如果我們仔細觀察近些年關于夏朝考古的一些報道,會發(fā)現(xiàn),考古學界開始頻頻采用了一個新的詞匯—夏時期(或相當于夏時期)。比如2022年3月,山西運城稷山縣發(fā)現(xiàn)的東渠遺址被叫做“夏時期”文化遺存;同樣,2023年12月河南文物局舉辦的考古發(fā)現(xiàn)交流咨詢會冠名為“夏時期的周口”。

不稱“夏代”而稱“夏時期”,背后折射的是對夏朝影響范圍的不確定。換言之,我們根據(jù)考古學地層關系和碳十四測定,可以測算出某處遺址的年代范圍落入了夏紀年(即夏商周斷代工程敲定的前2070年至前1600年),但卻無法確定該處遺址究竟是不是屬于夏文化范疇。

早在1979年,著名考古泰斗鄒衡就曾指出:“夏文化不是沒有發(fā)現(xiàn),而是用什么方法去辨認它”。由此也引發(fā)了究竟什么才是夏文化的世紀大辯論,即夏文化究竟是以大禹為代表的夏后氏族群所創(chuàng)造的文化,還是夏朝統(tǒng)治區(qū)域內所有族群所創(chuàng)造的文化。

如果是后者,那么這種文化可能會表現(xiàn)出大同小異或同異各半的屬性。舉個例子,川渝飲食喜歡辣,而江浙卻偏愛甜口;提起潑水節(jié),你絕對不會把它和漢族聯(lián)系在一起。但無論是南北方還是不同民族,他們卻同屬于中華文化范疇。

而“夏時期”的模糊概念,恰恰反映出夏朝考古的諸多Bug。

首先,從史書記載來看,堪稱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史記》,對夏朝歷史的記載只有區(qū)區(qū)4000字,其中還有四分之三的篇幅和大禹有關,單靠剩下的千余字,想要窺見一個王朝數(shù)百年的歷史,無疑是天方夜譚。所以,歷史記載的匱乏,讓夏朝的歷史愈發(fā)難以從繁雜的文化面貌中剝離出來。

其次,目前唯一被明確定性為夏朝直接遺存的,是河南偃師的二里頭遺址。不過,二里頭遺址的絕對年代上限只能到二里頭文化的一期(前1750年),下限雖然到了第四期(前1520年),但無論是二里頭宮殿建筑群的廢棄還是出土青銅器的鉛同位素比值的突變,都表明二里頭文化到三期時已經進入了商紀年,四期充其量只能算是夏亡后留在故地的夏遺民的文化遺存。

此外,二里頭一期出土的青銅器還局限于小型工具,直到二期時,才出現(xiàn)復合范技術的青銅器和代表王權獨占屬性的綠松石器作坊,宮殿建筑群也才開始興建。綜合上述考古發(fā)現(xiàn),二里頭遺址本身的王朝時間段,也需要做一個壓縮,這就導致它的王都時間跨度,最多不過200年。

所以,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也不得不承認:二里頭遺址只能算是夏朝的晚期都邑。

那么夏朝的早中期遺存又在哪里呢?

近年來,隨著登封王城崗、禹州瓦店等多處文化遺存的考古發(fā)掘,河南龍山文化晚期和二里頭文化共同組成完整的夏文化已經成為絕大多數(shù)學者的共識。

然而,河南龍山文化本身只是一個泛稱,在這個文化區(qū)域內,古國林立、互不統(tǒng)屬,僅僅是崇山這一個狹小的地理單元內,就明顯存在著煤山類型和王灣類型兩大對峙的族群,這跟二里頭文化所呈現(xiàn)的“唯我獨尊”的態(tài)勢完全不同。

所以,在二里頭遺址當了多年考古隊長的許宏教授,也只承認二里頭存在王權,至于早于二里頭一二百年的所謂夏代早期,許宏教授則認為“各人類群團不相統(tǒng)屬,戰(zhàn)亂頻仍,筑城以自守,外來文化因素明顯,考古學上看不到與傳世文獻相對應的‘王朝氣象’”。

同樣,中國人民大學考古文博系教授韓建業(yè),也認為“早、中期夏文化雖已建立王朝并形成世襲王權,但仍邦國林立, 和陶寺類型還沒有實質上的差別。只有到以二里頭古都為核心的晚期夏文化時期,才達到四海之內唯我獨尊的真正的王國階段”。

可見,夏朝早期和二里頭所呈現(xiàn)的夏朝晚期,其面貌完全是兩個模樣,如果我們用秦朝來做個比附,那么所謂的夏朝早期,其實就等同于統(tǒng)一前的秦國階段,而夏朝晚期,才等同于秦朝階段。

那么是不是世襲制的出現(xiàn),就能代表夏進入了王朝呢?顯然不能。位于山西南部的陶寺遺址,其時間跨度為400年(前2300年至前1900年之間),如果僅僅把他和堯舜聯(lián)系在一起,我們很難相信單靠幾個有名有姓的君主,就能支撐起400年的歷史。

事實上,史書上也留下了堯子丹朱、舜子商均的名號,說明在陶唐氏和有虞氏內部,或許早就已經存在著父傳子家天下的制度,堯讓渡給舜以及舜讓渡給禹的,只是聯(lián)盟共主的名號,而非族群首領。

當然,夏朝的考古Bug還不止這些。

雖然我們從未否認夏朝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個王朝,但另一個不容置疑的事實是,浙江的良渚遺址是中華五千年文明的實證,存在著規(guī)模宏大、布局嚴整、結構復雜、等級分明的社會組織,存在著獨占大玉琮(代表宗教權)、大玉鉞(代表軍政權)的至高首領。

在良渚文化之后,晉南的陶寺遺址同樣形成了一處王都和若干附屬聚落組成的多等級社會架構。按照《尚書·堯典》的記載,彼時已經設官分職開始了對中原地區(qū)一定程度的管理,陶寺模式儼然也不同于單純的早期華夏大地的方國,而更像是王權政治。

與陶寺類似的,還有湖北的石家河遺址,同樣形成了以石家河古城超大型聚落為中心、中小型聚落散布于四周的史前城址群,城址中有寬深的環(huán)城壕溝、大型祭祀中心、專門化的手工作坊。

顯然如韓建業(yè)教授所言,“早、中期夏文化……和陶寺類型還沒有實質上的差別”,如果我們把考古學上的夏朝從二里頭拉長到河南龍山文化時期,那么與夏朝早中期無實質差別的陶寺、石家河這些政權,同樣也可以算作王朝。

如果陶寺、石家河不能算王朝,而只能算古國,那么早于二里頭的夏早期,同樣也只能叫古國,不能算王朝。

為了解決這個考古邏輯上的Bug,有學者試圖從時間上和從屬關系上來彌補漏洞。

首先,從時間序列上,大禹在公元前21世紀建夏時,陶寺文化剛好趨于消亡,所以,陶寺的文化面貌并不影響把大禹建立的夏政權定性為王朝。這顯然是掩耳盜鈴。

其次,根據(jù)文獻記載的“禹征三苗”,找到了石家河文化被河南龍山文化摧毀的考古學依據(jù),如此就能把石家河文化歸類為地方方國,從而突出夏朝的眾星捧月地位。

但是,石家河族群是否服從夏王朝統(tǒng)治,或者說石家河政權眼中對于夏王朝,究竟是視為上國宗主,還是對等的鄰國,還需要打上個問號。

在夏朝進入二里頭的強盛時期時,石家河文化的確趨于衰落,不過這并沒有改變石家河文化面貌的獨特性。比如,造型奇異的三星堆青銅人像,就在湖北石家河考古中,發(fā)現(xiàn)了源頭。

近日在湖北武漢舉辦的三星堆和石家河玉器聯(lián)合展出上,成都金沙遺址博物館的專家王方提出“石家河玉雕人頭像,與三星堆青銅頭像相似,冠帽、立耳、大眼、闊嘴、獠牙……材質不一樣,但造型上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可以說,三星堆青銅雕像群就是后石家河文化玉雕群像傳統(tǒng)的變革與轉化?!?/p>

而眾所周知,三星堆青銅人像造型在二里頭遺址中是難覓蹤跡的,即便是在后來的殷商王朝,也十分罕見。所以,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在二里頭為代表的黃河中游之外,還存在著另一個以長江中游為核心的文明中心。

這里順便提一個小插曲,負責陶寺考古發(fā)掘的何努教授,極力主張?zhí)账率恰白畛踔袊保撠煻镱^考古發(fā)掘的許宏教授,則主張二里頭是“最早中國”。

這種學術上的爭議,恰恰說明,彼時的華夏大地早已出現(xiàn)了各呈異彩、不互統(tǒng)屬的多個王朝文明,我們可以參照后世的命名方式,將其理解為上古版的南北朝或者五代十國,而不能簡單地以一個夏朝來歸納所有文明。

從這個角度而言,我們顯然不能把地理范圍局限在豫西晉南的夏朝與整個華夏文明畫上等號,正如我們不能用魏蜀吳其中任何一個來指代整個三國時期一樣。如此看來,“夏時期”這個用法倒是頗為準確。

許宏教授曾任二里頭工作隊隊長,主持了偃師二里頭遺址的鉆探與發(fā)掘,對華夏文明的起源有著客觀而獨到的見解,《最早的中國》這本書,利用考古發(fā)掘與研究成果,輔之以出土與傳世文獻及相關學科的材料,以二里頭遺址為切入點,系統(tǒng)地闡述了東亞歷史上最早的廣域王權國家即早期“中國”形成的過程。如果你對這段歷史感興趣,那么可以點擊下方正版鏈接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