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
大家看到的都是偏見。
真相,
往往是沉默的。
如果沒有真知灼見,
它會永遠被塵囂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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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4月8日下午5時40分,上海普陀公安分局刑警隊接到林家港派出所報稱:中山北路某弄7號發(fā)生一起兇殺案。接報后,普陀分局湯、彭兩位局長及刑警隊李隊長帶領九名偵察員會同市局法醫(yī)等技偵人員,火速趕赴現(xiàn)場進行勘察。
這起兇殺案的現(xiàn)場位于林家港派出所對面弄堂內一間瓦房的后樓,弄堂的寬度僅有2.98米,周圍都有居民住房相連接,瓦房的前樓上下半間是死者侄孫馬根誠的住家,前樓后樓間僅有一席之隔,高度為2.37米。
死者名叫馬杰山,男性,70歲,江蘇海門人。16歲來上海謀生,以捉魚販蝦為業(yè),30歲左右在上海大戶人家?guī)蛡颍闪私?0年,58年因年齡大了停歇在家,平時收些舊貨,日子勉強過得去。
馬杰山有一個兒子,叫馬建東,父子兩人平時就住在樓上樓下半間房子里,馬建東在上海一家工廠做臨時工,每星期六回家一次。平常,家里只有馬杰山一個人,在弄堂里,他為人一般,但跟周圍鄰居沒什么矛盾,生活上也沒有什么惡習。
案發(fā)現(xiàn)場是馬建東發(fā)現(xiàn)的,也是他到派出所報的案。
據馬建東報案陳述:4月8日傍晚5點半左右,他從吳淞放工回家,見家門禁閉,叫門無人答應,便從前門馬根誠家樓上翻進自家二樓。進屋之后,看見父親躺在地板上,他用手摸了摸父親的腳,涼得嚇人,這才意識到父親死了。
當時,他嚇壞了,慌亂中跑下樓大喊,有鄰居過來后,他又跑上樓去,抱著父親的尸體痛哭。就在抱尸痛哭的時候,他忽然覺得右手有些潮濕,抬頭一看,只見父親的脖子上插著一把刀,他連忙用右手取下那把刀,放在了一邊。之后,他查看了家里的情況,除了一雙藏有金飾的布鞋不見了,沒有丟失其他東西,再后來,他就下樓報了案。
普陀警方趕到后,第一時間對現(xiàn)場進行了勘察:死者仰臥在樓板的東北角,頸部出血流在地板上,四周沒有噴濺血跡,尸體旁邊,有一把切菜刀,刀柄上留有血指紋一枚。經法醫(yī)現(xiàn)場檢驗,死者是頸部受扼,窒息后被人持刀切斷動脈而死亡,除此之外,身上再無其他傷痕。
現(xiàn)場初步勘察完畢,李隊長對馬建東進行了初步詢問。
李隊長:“尸體旁邊的那把切菜刀,你認得嗎?”
馬建東:“刀是我家的,平時就放在樓下?!?/p>
李隊長:“現(xiàn)場你動過沒有?”
馬建東:“我就抱著父親的尸體哭了,刀是我取下來的,當時父親的嘴里還塞著一塊舊繡花布,我給取出來的,放哪里了,讓我想想。”
馬建東先是慌亂地四周找尋,接著低頭看著地面一動不動,最后像是忽然想起來了,連忙從自己的衣兜里取出了他所說的那塊舊繡花布。

李隊長問完這兩個問題,看了看馬建東,沒有再繼續(xù)問下去,這時候,他最關心的是切菜刀上的那枚血指紋。
經過技術鑒定,市局技術科很快得出結論:菜刀木柄上的血指紋,是馬建東左手拇指所留。與此同時,市局技術科還給出了一個實驗性結論:這種血指紋的形成,一般情況下,手上必須沾有大量濕血,否則無法形成。
李隊長拿到這個結論,首先想到的就是死者被害的準確時間,因為這事關馬建東是否有弒父嫌疑。
根據現(xiàn)場勘察,尸體檢驗以及弄堂鄰居的反映,關于死者被害的準確時間,偵察員有一個初步判斷:死者在4月4日下午4點左右曾出門買米買菜,準備在家燒飯。當天傍晚6點左右,死者曾到對門鄰居家串了5、6分鐘的門,之后,死者就再沒出過門,從4月5日起,他家的門一直是緊閉的,直到案發(fā)。據此,偵察員認為,死者很可能是在4月4日下午7點以后被害的。
如果這個判斷無誤的話,那么從死者被害到馬建東報案,這中間隔了整整四天時間,依據市局技術科的實驗性結論,四天之后,菜刀木柄上根本無法形成已提取的血指紋,這就意味著馬建東撒了謊,他不是4月8日發(fā)現(xiàn)的案發(fā)現(xiàn)場,而是4月4日就在兇案現(xiàn)場。
弒父?
這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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