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武漢市新洲區(qū)發(fā)生一起暴力傷人事件,引起廣泛關(guān)注。據(jù)當事人李沖敘述:“自己在萬達文旅城正常開展土方工程時,被以周亮、郭非為首的多個社會閑散人員毆打,造成其本人多處嚴重損傷?!笔掳l(fā)后,李沖報警要求對施暴人員進行懲處,但無故拖延至今,仍未有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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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來到2023年8月3日午時左右,涉案人郭非和周亮率領(lǐng)十余人前往工地,當時周亮(是宋崗村前村書記周全福之子)坐在車上觀摩,僅由郭非帶人出面,企圖撬開李沖所在公司的挖機并駛離。李沖見狀立即前往制止,卻被四五人合力拖出,最終被按倒在地,抬至工地大門旁。李沖聲稱胸悶,他們便將李沖置于地上。李沖立即撥打110,卻又遭他們搶奪手機,阻止報警。隨后,他們竟將李沖的挖機,裝有太陽能板供電攝像頭的那一臺,駛?cè)肓斯さ貎?nèi)部。接著,數(shù)臺挖土車駛?cè)?,期間四人始終按住李沖,不讓李沖動彈。李沖試圖阻攔,卻力不從心。待車輛入場后,他們松手,李沖趁機坐在地上報警。此時,郭非囂張地宣稱無人能阻。李沖關(guān)閉工地右側(cè)大門,他們卻再次蜂擁而上,先有四五人,后人數(shù)漸增。李沖雙手緊扣門板,終因體力不支被拉倒,右手仍扣門不放。期間一人竟掏出水果刀威脅李沖松手,否則行刺。同時,有人踢李沖左胸,有拳擊李沖胸口,還有人掰李沖手指。最終,李沖被拖至門圍擋邊,左手小指與無名指間被劃傷。隨后,李沖頭暈目眩,被120緊急送往醫(yī)院,醫(yī)生確診李沖為腦震蕩,并伴有頭皮血腫,左胸部損傷,臂從神經(jīng)損傷,多處淺表傷,左上肢感覺異常等癥狀。

事發(fā)后,李沖要求警方立即懲處以郭非為首的施暴人員,但警方卻以視頻中沒有體現(xiàn)毆打畫面為由,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李沖對此表示質(zhì)疑,他認為通過視頻證據(jù)中的矛盾沖突,以及傷情鑒定輕傷二級的結(jié)果,足以作證郭非等人的故意傷害行為,但警方卻忽視事實證據(jù),做出不予立案的決定,是否存在瀆職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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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李沖稱,該土方工程是萬達集團分包給湖北洪睿達工程有限公司的,后萬達集團在未解除合同的情況下,將該工程分包給了中建大成公司,而郭非等人自稱是中建大成施工隊的工人,強行進入工地施工。2024年8月25日,李沖與北京中建大成總部J委進行聯(lián)系,對方明確表示沒有簽署土方承包合同。由此可知,郭非等人無故進入他人承包的施工基地,還毆打他人,明顯是在故意尋釁滋事,傷害他人。據(jù)李沖回憶,自己還曾被對方逼迫,用五萬元進行私了,這種逼迫行為讓李沖感到十分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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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合法權(quán)益,李沖也曾向信F部門反映過情況,要求執(zhí)法部門盡快立案,查清事實真相,懲處施暴人員,但仍然未有結(jié)果。對此,李沖表示自己有醫(yī)院病歷,有傷情鑒定結(jié)果,也有當時報警記錄,足以證明以郭非為首的多人實施過故意傷害的行為,但警方一直以證據(jù)不足,拖延處理這起故意傷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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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李沖希望上級部門能夠重視這起故意傷害案件,監(jiān)督執(zhí)法部門查清事件真相,追究施暴人員責任,嚴查相關(guān)責任人,給予受害者一個公道。

來源:微博
https://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405112246773612665&_wb_client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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