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元1368年1月23日(洪武元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應(yīng)天府稱帝建明,大封諸子為王,朱元璋擔(dān)心子孫后代之間的相互屠戮,在皇明祖訓(xùn)中規(guī)定后世嗣君對諸藩府親王及宗室“雖有大罪,亦不加刑,重則降為庶人,輕則當(dāng)因來朝面諭其非,或遣官諭以禍福,使之自新”。
在給予藩府諸王優(yōu)厚待遇的同時,朱元璋又對他們也實行嚴(yán)格管理,用《大明會典》,《明黃祖訓(xùn)》》《明禮集》等典章約束后世嗣君和藩王宗室,雖然宗室是天潢貴胄,輕易不會被處以死罪,但一旦罪犯不赦,也會予以嚴(yán)厲的處罰。(本文原創(chuàng)來去是夢成敗皆空)

如果說清朝的宗室諸王貝勒革爵降罪,罪行稍重者就會被交宗人府圈禁,而明朝的高級宗室犯重罪則被圈禁入“高墻”(宗室監(jiān)獄),以至于明代的親王,郡王等宗室一聽到高墻這兩字,就可以被嚇得魂飛魄散,痛改前非。

《大明會典》規(guī)定“凡過犯有重輕。輕者治其黨與。重者本身發(fā)高墻、或閑宅。子孫降為庶人、或俱禁住。”本文就明朝的宗室監(jiān)獄“高墻”和“閑宅”進行介紹,看一看這種讓“下天子一等”的親王,以及郡王和明朝宗室們聞風(fēng)喪膽的“高墻”和“閑宅”是如何關(guān)押親王,宗室的吧。

鳳陽高墻:
鳳陽高墻位于明中都禁城的東側(cè),共有高墻五處用于禁錮宗室罪犯,分為東高墻,有房九宅。中高墻,有房十三宅,西高墻有房十九宅,四高墻有房七宅,五高墻有房十宅。

鳳陽高墻因囚禁的是宗室身份極高的親王,郡王。除了高墻的面積極大,安保措施極其嚴(yán)格,同樣對于這些“政治犯”也給予了“無死角照顧”。
鳳陽高墻“崇垣深渠,門樓敵臺,不減郡縣城郭規(guī)制,且在宮闕左掖,五墻不時修葺”,高墻門禁非常嚴(yán)格,外邊還有壕溝,實時不間斷的巡邏。并專設(shè)“高墻軍”負責(zé)看管這些獲罪革爵的宗室。

曾囚禁于鳳陽高墻的親王有
建文帝幼子朱文圭(建庶人)、吳王朱允熥(吳庶人)、晉王朱濟熿、遼王朱貴烚、遼王朱憲?、鄭王朱厚烷、唐王朱聿鍵等人;郡王亦有靖江王朱守謙、周府平樂王朱安泛、魯府歸善王朱當(dāng)冱、寧府臨川王朱盤熚、寧府鍾陵王朱覲錐、岷府廣通王朱徽煠、岷府南安王朱彥泥、漢世子朱瞻圻、鄭府盟津王朱見濍、襄府寧鄉(xiāng)王朱祐楒等人。
其中年紀(jì)最小的朱文圭是建文帝朱允炆的次子,時年兩歲,在“靖難之役”后,他父親朱允炆、兄長朱文奎都不知所終,母親馬皇后自焚而死。永樂皇帝將朱文圭囚禁在此。直到明英宗朱祁鎮(zhèn)從南宮復(fù)位之后,朱文圭被釋放,已經(jīng)是五十七歲了,五十五年的鐵窗生涯,釋放后連牛馬都不認(rèn)識,不久就去世了。

最富有戲劇性的是唐王朱聿鍵,公元1636年,清軍威逼京師,唐王朱聿鍵自籌銀兩購買糧食軍械,率領(lǐng)千余人馬從南陽趕到京師勤王,雄赳赳的剛到北直隸,就被崇禎皇帝以親王無詔不得進京的罪名削去王位,廢為庶人,關(guān)進鳳陽高墻。公元1644年,李闖進京,崇禎皇帝自縊,朱由崧在南京繼位,年號弘光,大赦天下,將囚禁七年的朱聿鍵釋放出獄,封為南陽王。弘光元年五月十五日,南京城破,朱由崧被清軍侮辱一番后被處死。南陽王朱聿鍵在鄭芝龍等人的擁戴下稱帝,是為隆武帝。隆武帝執(zhí)政僅一年多就在汀州被擄,絕食而亡。
最作死的是南昌王(靖江王)朱守謙,他是朱元璋的大哥朱興?。ㄖ熘匚澹O子,也是侄子朱文正唯一的骨血,更是朱元璋建國時除了兒孫外活下來的唯一本家子弟,朱元璋對朱守謙親自教育,寄以厚望,并封為開國靖江郡王,與諸子同列王爵,待遇高于其他郡王,自成一系。但朱守謙就藩桂林后奢縱淫佚,濫殺無辜,豪取搶奪,肆意而為被朱元璋下令圈禁于鳳陽高墻,七年后釋放,回到桂林后朱守謙反而屢教不改,變本加厲的禍害一方,被明太祖鞭笞后囚禁鳳陽,但朱守謙依然不老實,又開始犯神經(jīng)病作死,最終被押赴京師圈禁至死。
而在南京被圈禁的還有按謀反大逆之罪被廢的齊王朱榑(齊庶人)、谷王朱橞(谷庶人)、漢王朱高煦(漢庶人)及其子孫,均囚于京師。齊庶人及谷庶人后裔安置于廬州、南京等地。
各藩府高墻
除了明朝中央朝廷在中都鳳陽設(shè)立的高墻,隨著藩王和宗室人口越來越多,在各個封國的藩府里也開始設(shè)立高墻(宗室監(jiān)獄),來囚禁本藩的各級的獲罪宗室,或者囚禁接收朝廷發(fā)配過來的其他獲罪宗室。
比如開封周王府等王府建有高墻,用于囚禁本支罪宗,嘉靖四十三年伊王朱典楧被廢后曾囚于開封周王府的高墻。周藩高墻位于王府西南,山川社稷壇旁,馬廄之西。

省城閑宅
除了明朝中央和地方藩府設(shè)立高墻之外,在嘉靖年間開始設(shè)立各省省治之地的“高墻“”,但這類高墻和鳳陽以及藩府的高墻那種嚴(yán)酷的管理有著明顯的區(qū)別,省城內(nèi)設(shè)立的這種高墻有著明顯的軟禁含義,宗室雖然獲罪,依大明祖訓(xùn)和明會典,不得加以刑罰,更不可能扔到按察使衙門的監(jiān)獄離去,另外對一部分如越關(guān)上奏、劫掠民財、事親不孝等非謀逆之罪的宗室,也被安排軟禁在此,所以省城內(nèi)關(guān)押宗室的地方也被稱為“閑宅”。
“庶人發(fā)高墻者、其未革爵前、所生子女、係無罪之人、俱存留在府居住、責(zé)令相應(yīng)親屬照管”。
嘉靖四十四年定:“宗室有罪降革,遷發(fā)省城內(nèi)閑宅居住,子孫不得瀆奏幸脫”。
如弘治五年荊王朱見潚因作惡多端而與其子荊世子朱祐柄一同被廢,送武昌交楚王鈐束,被軟禁在閑宅。
正德五年,安化王朱寘鐇叛亂,本藩的親王(慶王)朱臺浤居然向本藩的郡王朱寘鐇行君臣禮,被遂廢為庶人。嘉靖三年,遷朱臺浤至西安安置與閑宅,交秦王鈐束。
嘉靖三十五年徽王朱載被嘉靖帝下旨罪降庶人,廢其國,并發(fā)配高墻,同年自殺。其子安陽王朱翊锜、萬善王朱翊鈁、及未封幼子朱翊金、朱翊鏼等人尚年幼,均革爵安置開封閑宅交周王鈐束,后放歸禹州。
隆慶三年荊王世子朱常泠因殘暴及恣意妄為,朝廷將其廢為庶人,安置武昌,交楚王鈐束,大同代王府、平?jīng)鲰n王府、桂林靖江王府等也有閑宅來軟禁宗室犯。
在閑宅里,宗室被軟禁起來,除了自由受到一定限制,衣食依然不愁,更不會受到虐待。宗室庶人的子女依然比普通百姓要強得多,可以娶妻生子,明會典中有關(guān)于宗室庶人有明文規(guī)定:“凡宗室降為庶人者,天順間奏準(zhǔn),其子女婚嫁有司每人辦與四表里(衣料四件),首飾,銀二十兩,豬四口,羊四只,自令婚配”。其他的不說,二十兩銀子在當(dāng)時買房置地是綽綽有余了。而且庶人四十以上無子,還可以上奏選妾一人。
明太祖有制:宗室犯罪“輕則量罪降等,重則黜為庶人,但明賞罰,不加刑責(zé)”。后世嗣君也算比較嚴(yán)格地執(zhí)行這一祖制,如果不是十惡不赦的謀反大罪,基本是沒有生命危險的。
如漢王朱高煦,學(xué)著他的父親成祖朱棣起兵造他侄子明宣宗朱瞻基的反,失敗之后,群臣紛紛上奏,請求將朱高煦明正典刑,但朱瞻基不忍,將其囚禁在皇城西安門內(nèi),宣宗還去探視二叔朱高煦,結(jié)果被朱高煦故意絆倒,宣宗大怒之下將其焗死。

而晉王朱濟熿(朱元璋孫),頑劣殘暴,毒害嫡母,殺害媵母,軟禁兄長,子侄。勾結(jié)漢王朱高煦意圖謀反。群臣上奏朱瞻基,言“不斬之無以謝天地神明之怒”。朱瞻基卻以“不可以違祖訓(xùn)”為由,沒有將朱濟熿殺掉,只是將他廢為庶人,關(guān)進“鳳陽高墻”。

所以明太祖朱元璋真的為子孫后代謀劃的太周到了,把宗室犯罪最高刑法定為“無期徒刑”。既避免了子孫之間的互相殘殺,又體現(xiàn)了朱明王朝宗室間世代的“親親之誼”。也許明太祖朱元璋沒想到是,他的四子燕王能發(fā)動靖難之役來奪皇帝之位,并數(shù)次單人匹馬的于南軍陣前狂飆,東昌之役中能成功突圍,也全拜“宗室不可戮”所賜,如果建文皇帝殺伐決斷,沒有遵照祖訓(xùn),那明成祖很可能早在燕王府和姚廣孝謀劃時就被“鏟除了”,那么明朝的歷史將被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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