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元年(1426年)十月,正忙著處理漢王之亂后續(xù)影響的明宣宗,突然接到一封來自河南南陽府的訃告,奏秉唐王朱瓊烴(音tīng或jǐng)于當月初一薨逝。這位皇帝陛下自幼由祖父明成祖親自培養(yǎng),行事酷似乃祖,人送外號“小太宗”。對待宗室,比祖父更冷酷,也更直接,上年嫡親叔祖周王朱橚薨逝,也只為其輟視朝二日,何況朱瓊烴這位素未蒙面的小堂叔,依例輟視朝二日便算了事,好在給了“靖”這個蓋棺定論,也算稍稍給予了幾分哀榮。
明宣宗劇照

唐靖王去世時年僅21歲,雖已定下親事,可不足一年間紫禁城中的那把金交椅接連換主人,以至于到死都未能完婚。事后,準王妃高氏自縊殉情。所以沒能留下子嗣,唐藩大宗一脈就此絕嗣。
“唐王瓊烴薨。王,唐定王嫡長子,永樂二十一年八月襲封,薨年二十有一。訃聞,輟視朝二日,命有司治喪葬,遣官賜祭,謚曰靖。初,選汝州郟縣人高盤女為王妃,未頒冊而薨,女聞之自經。上嘉其志節(jié),特命追封唐王妃,賜祭、治喪葬悉如禮。”(《明宣宗實錄》)
好在唐靖王的老爹、唐藩始封君唐定王朱桱(音jìng)尚有二子在世,可以承襲王爵。然而明宣宗就冊封問題一拖再拖,直到宣德三年才重新冊封唐王,新唐王的人選為朱瓊烴的四弟朱瓊炟。其上還有個三哥朱瓊燀(音chǎn、dǎn或chàn),為何爵位會由他來承襲呢?
大明首位兄終弟及的嫡子
朱瓊炟(音dá),生于永樂十年(1412年)四月十四日,為唐定王朱桱的嫡四子,生母唐定王妃吳氏。
永樂十三年(1415年)八月,唐定王朱桱病逝,朱瓊炟年久4歲。永樂十六年(1418年)七月,唐定王妃吳氏去世,朱瓊炟時年7歲。小小年紀先是失怙,緊接著失持,只剩下兄妹幾個相依為命。
關鍵皇帝四伯對唐藩的照顧口惠而實不至,唐定王去世時特地給予輟視朝十又五日的哀榮,可當時大侄子朱瓊烴年已10歲,完全滿足襲爵的最低年齡限制,可就是拖著不封,直到八年后的永樂二十一年(1423年)八月,才勉強冊封其為新任唐王。
至于朱瓊炟與三哥朱瓊燀,雖然實錄記載了其出生及大名:“戊辰,唐王桱第四子生,賜名瓊炟”。給人的感覺是一出生就獲得了賜名,實則屬于補記。直到宣德元年(1426年)九月,在大哥唐王朱瓊烴的奏請下,才被大侄子明宣宗賜名,朱瓊炟時年14歲,朱瓊燀則年已15。
唐王府遺存:王府山

這么大年齡才獲得賜名,本身就比較少見,何況他們所處的時代是明初,而非宗室人口大爆炸的明末。當時宗室成員人數稀少,每個人都是朱明皇族開枝散葉、發(fā)展壯大的象征,因此雖然削藩處于正在進行時,但某些方面還是會給予優(yōu)待。只能說失去長輩護持的唐藩,在宗室之中的確屬于小透明。
次月,唐王朱瓊烴薨逝,準王妃高氏都未獲得冊封,子嗣自然更無從談起,大宗毫無疑問的就此絕嗣,兄終弟及已是必然。剛獲得賜名的三弟朱瓊燀、四弟朱瓊炟成為唯二人選。
朱瓊燀雖年長于朱瓊炟,可身份上吃了大虧,他是庶出,而朱瓊炟則是嫡出。按照“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的嫡長子繼承制,朱瓊炟倫序高于三哥,成為唐王之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不過大侄子對宗室吝嗇之名顯然不是蓋的,明知朱瓊炟這位小叔叔已然可以襲爵,就是給他拖著不辦,直到宣德三年(1428年)三月,才命行在吏部右侍郎黃宗載、鴻臚寺丞焦循為正副使,持節(jié)赴南陽冊封16歲的朱瓊炟為唐王,同時封朱瓊燀為新野王。
這不是大明藩國第一次發(fā)生兄終弟及,此前秦藩有過一次兄終弟及事件,更確切來說是弟終兄及。第三代秦王秦僖王朱志堩(音gèng)為秦隱王朱尚炳的嫡四子兼唯一的嫡子,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薨逝后,因無嗣由庶長兄渭南王朱志均襲爵。加上與朱瓊炟同時受封的第五代秦王朱志(土絜),大明開國以來已發(fā)生三次兄終弟及,但唯有朱瓊炟兄弟都屬于嫡出,是以他是大明有史以來首位兄終弟及的嫡子。
同年八月,朝廷冊封東城兵馬指揮宋真之女為唐王妃,西城兵馬副指揮莊才之女為新野王妃。
身嬌體弱
唐定王朱桱本人病逝時年僅30歲,繼任的唐靖王朱瓊烴比父王更不堪,才21歲便追隨而去。老三新野王朱瓊燀也沒能活過老爹,正統元年(1436年)七月,一場風疾便要來他的命,終年25歲。
朱瓊炟這位新任唐王,雖然強于父兄,可身體素質也極其低下,屬于典型的身嬌體弱。
古代御醫(yī)劇照

正統三年(1438年)九月,朱瓊炟奏稱自己罹患重病,府中良醫(yī)正、良醫(yī)副等醫(yī)官盡數出缺,請求朝廷派員醫(yī)治。明英宗聞訊立馬選派御醫(yī)星夜兼程奔赴南陽進行救治,同時下旨補全唐藩良醫(yī)所醫(yī)官。
“癸巳,唐王瓊炟有疾,請醫(yī)調治,且言良醫(yī)正副俱缺。上命遣醫(yī)者馳驛往視,所缺良醫(yī)正副俱銓補之。”(《明英宗實錄》)
結果次年七月,朱瓊炟又奏稱自己罹患足疾,不良于行,請朝廷再施援手。明英宗當即從太醫(yī)院中選派醫(yī)術精湛者,帶著上好的御用藥材前去醫(yī)治。
然而正統五年(1440年)三月,朱瓊炟又因疾病上疏求援。明英宗只得繼續(xù)遣醫(yī)施藥。這次救治過后,唐王殿下總算的病痛總算緩減了數年。
及至正統九年(1444年)閏七月,明英宗再次收到唐王的奏疏,稱自己舊時罹患的風疾承蒙陛下賜醫(yī)治療,得以痊愈,可時下再次復發(fā),且病情愈發(fā)嚴重,請求陛下再施援手。沒奈何,皇帝陛下只能再次派人攜帶藥品前去醫(yī)治。
這次以后,實錄中再無朱瓊炟因病痛求援的記錄,約莫是痊愈了。父子幾人皆如此,只能說朱桱的基因有問題,估計帶有什么遺傳類疾病。
明宣宗雖然對朱瓊炟襲爵有所拖延,但自其襲封后,對唐藩的態(tài)度還算可以,特別是明英宗即位后更是多有優(yōu)待。
明代的衛(wèi)所制度脫胎于唐代的府兵制,講究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講究“養(yǎng)兵百萬,不費國家一錢”。護衛(wèi)軍只屬于藩王,地位特殊,可依然逃不脫屯田納糧的義務,一般會分出一定比例的護衛(wèi)官軍專司屯田。但對藩王而言,這顯然是對自己所擁有的資源的一種浪費,往往會找各種理由回收這部分護衛(wèi)。
宣德九年(1434年)十月,朱瓊炟奏稱,本府家廟及居室需要修繕,請求朝廷暫免南陽中護衛(wèi)一千五百余人的屯田工作,回府負責此項工作,待完工之后再行屯種。獲得明宣宗的恩準。
明軍劇照

修繕工作終有結束之日,這么多可以免費使用的壯勞力放回去多可惜。朱瓊炟圍著王府東瞅瞅西瞧瞧,最終發(fā)現這王府怎么就這么殘破呢,得了就修它吧。遂向朝廷提出欲修繕王府。
此時明宣宗已駕崩,寶座上坐著的是尚在沖齡的明英宗,主少國疑,主政的張?zhí)侍蟊兄粍硬蝗缫混o的原則施政,以穩(wěn)定政局。對諸藩的奏請也多以積極回應為主,正統元年閏六月正式批復同意朱瓊炟修繕王府的奏請。
正統四年(1439年)閏二月,朱瓊炟又奏稱本府祭器、儀仗等,使用日久,早已損敝不堪,請求有關部門派員協助修治,同時提出打算自行購買相關物料。朝廷派人修治自然無需他出人出力,自行購買物料,又可以從朝廷手中獲得一筆錢財,端得是好算計。
隨著明英宗在位日久,權勢也得到鞏固,不再如此前那般好說話,對組織人手之事,被以“河南之民連歲艱食,不堪科擾”為由所拒,只同意他自行購買相關物料。
同一時間,朱瓊炟還奏請朝廷給自己增祿。原因很簡單,唐定王朱桱在世時歲祿為一萬石,其中本色三千石,其余折色。他去世后歲祿住支,唐靖王襲爵后年余間未曾額定歲祿,之領受三百石的養(yǎng)贍米,結果明仁宗給諸藩增祿時,唐藩鬧出了二千比一萬大的笑話,歷代唐王對此耿耿于懷,一有機會便會奏請增祿。
在他的奏請下,朝廷于當年五月同意給唐王增祿,新增額度為二千石,等于是直接把唐王歲祿翻了一倍,只不過新增的歲祿皆為折色。當然有總比沒有好,何況有了額度,也方便后續(xù)奏請調整。
“戊辰……增給唐王歲祿二千石,俱折鈔。洪武間,唐王歲祿一萬石,后因撙節(jié)歲止給本色米二千石。至是,王奏增給,故有是命。”(《明英宗實錄》)
明英宗劇照

天順二年(1458年)三月,朱瓊炟又趁著明英宗奪門復辟,急需為自己挽尊的機會,再次奏請增祿,又討到一千石折色。至此唐王歲祿變?yōu)槲迩?,二千石為本色,三千石折色?/p>
景泰年間,朱瓊炟也多有奏請。比如景泰二年(1451年)六月,以“郡王郡主將有室家,闕妝奩衣服”為由,奏請準許自己派人赴各產地進行購買,獲得準許。次月,又因其提出“欲得本朝御制書籍觀覽”,明代宗賜予《五倫書》、五經、四書各一部。
成化十一年(1475年)正月,在他的奏請下,明憲宗將河南南陽府閑地,共計一百四十頃賜予唐王府。
一籮筐破事
正統以后,朝廷削藩的高峰期已過,但對宗室的限制愈發(fā)森嚴。以唐藩小透明的性子,及朱瓊炟本身體弱多病的狀態(tài),在這等勢態(tài)下,安安分分在一邊躲清閑,顯然更能給朝廷留下好印象,獲得更高的回報。
奈何唐王殿下熬不住寂寞,偏要時不時的跳出來搞點小動作,惡心皇帝、惡心朝廷,給自己找不自在。
與護衛(wèi)軍武將鬧不和
正統二年(1437年)三月,因唐王殿下的一封奏疏,南陽衛(wèi)指揮郭泰被河南巡按御史將郭泰收監(jiān)、審查。起因是郭泰擅自鞭撻王府樸旗手,朱瓊炟因此責問于他,結果竟死不認錯。
如此看來朱瓊炟對南陽中護衛(wèi)這支自己的直屬軍隊很是維護。然而事實并非如此,實錄頻頻爆出他與護衛(wèi)軍武將鬧不和。
同年,朱瓊炟因與南陽中護衛(wèi)指揮潘英不能相協,發(fā)展到相互上疏攻訐的地步。內中流露出一樁內容令朝廷大為震驚。
唐王府本是南陽衛(wèi)署,洪武年間朝廷曾將本衛(wèi)所屬的五萬八千余件守城軍器囤積于內。其后歷經靖難之役的混亂,到唐定王朱桱之國南陽時,朝廷及地方都已把這茬給忘了。得了好處的幾代唐王也沒有聲張,只當做這是朝廷劃撥給南陽中護衛(wèi)使用的器械。
正統二年七月,潘英將此事捅到了御案跟前。三代唐王,數十年秘而不宣,究竟想要干什么?朝廷緊急派出工作組調查此事,帶隊的為巡撫河南山西、行在兵部右侍郎于謙,正是那位日后在北京保衛(wèi)戰(zhàn)中以一人之力挽大廈于將傾的于少保。
于謙劇照

這種事情可大可小,一旦深究起來,保不齊唐王殿下須得往鳳陽祖陵走一朝。好在于謙大公無私的狀態(tài)一貫運行平穩(wěn),還了朱瓊炟一個清白,不過認為貴為親王與屬官鬧得如此不堪實屬不該,長史等負有重大責任,因此請求更換唐王長史等官,以引導唐王向善。
“丁酉……初洪武間,以南陽衛(wèi)守城軍器貯唐王府,共五萬八千有奇。至是,南陽中護衛(wèi)指揮潘英以私忿,與王相訐。上命巡撫、侍郎于謙勘實。謙以軍器數多,非王府應有,宜轉輸河南布政司。且王與英相訐非宜,請除剛正長史,以輔王德。從之。”(《明英宗實錄》)
正統八年(1443年)八月,負責看守王府門戶的南陽中護衛(wèi)百戶徐信,因守門不嚴遭唐王斥責,一怒之下向朝廷舉報唐王在府內修建宮院、寺廟,及唐王本人“乘轎選女子”等一系列罪行。
朱瓊炟聞訊大驚失色,著急忙慌地上疏為自己鳴冤。搞笑的是,唐王的奏疏竟快徐信一步抵達北京,明英宗這才知曉這位叔祖又被本府護衛(wèi)軍武將給告了,就問你尷不尷尬。
對此明英宗很是重視,安排河南方面對徐信以及涉案的內使蘇海等人進行調查,最終的結果為誣告。次年正月,處理結果正式出臺,徐信一家子因誣告親王,被發(fā)配遼東充軍,其余涉案人等各有處置。同時給朱瓊炟去信通報處理結果,并進行安慰。
正統十一年(1446年)九月,朱瓊炟再次向朝廷哭訴,南陽中護衛(wèi)指揮同知余海、僉事芮春及儀衛(wèi)司儀衛(wèi)副王全三人恣意酗酒,不理政務,自己的權威受到藐視。
接二連三的與手下武將發(fā)生矛盾,明英宗也是無語了,但不得不處理,只好下令將三人及其家屬發(fā)配遼東鐵嶺衛(wèi)充軍,命兵部遴選將官填充空缺。
在府中擅造便室
正統十二年(1447年),隸屬于南陽府、與府城近在咫尺的鎮(zhèn)平縣知縣,向朝廷舉報唐王的新動向。稱其不經奏報,擅自在府中建造便室,且數量多達十余間。
明代親王府邸的建筑形制有著嚴格規(guī)定,不管規(guī)模大小,都必須按同一套標準來建造,想要增減先得向朝廷打報告。現如今唐王府隨意改動規(guī)制,顯然不合常理。因此負有輔導職責的唐藩左、右長史都遭受處罰。
代王府欞星門

朱瓊炟對此非常不服,他老人家認為自己建造便室完全符合禮制,因為這是大明皇室最高法典《皇明祖訓》明明白白開列著的:
“凡諸王宮室,并依已定格式起蓋,不許犯分。燕因元之舊有。若王子、王孫繁盛,小院宮室,任從起蓋。”(《皇明祖訓·營繕》)
“燕因元之舊有”一句,多少讓明英宗覺得有些膈應。但祖訓上赫然寫著這一條,還能怎么辦,只能捏著鼻子認可了唐王“請自后修造不多費者,許臣自造,庶免煩瀆詔”的奏請。
與長史等鬧矛盾
王府長史,位高事少端得是一個養(yǎng)老的好去處,但凡事都有兩面性,同時也是藩王犯錯后的背鍋俠,朱瓊炟任內的長史更是如此,已經有好幾任長史被推出去背了鍋。景泰五年(1454年)五月,隨著當朝皇帝明代宗的金口玉言,法司啟動對唐藩長史馬偉等人的勘治程序。
這次到不是需要馬偉為自家殿下背鍋,而是雙方鬧起了矛盾。朱瓊炟彈劾馬偉等違法亂紀,馬偉也不甘示弱的舉報唐王,羅列了諸如“平日飭非拒揀”、“疏棄骨肉”、“凌虐輔臣”、“狎昵小人”、“妄構獄訟”等一大堆罪名。
估計馬偉所奏確有其事,故一向對宗室寬容有加的明代宗也不禁怒火中燒,給朱瓊炟去信,嚴厲警告他再不安分守己以保令名,有你好看。
“(五月)壬申,敕唐王瓊炟曰:‘比得王奏長史馬偉等事,即令法司勘治如律。偉等亦云王平日飭非拒揀,疏棄骨肉,凌虐輔臣,狎昵小人,妄構獄訟,及諸徇私背理之事。朕以宗室之親,未忍遽裁以法。然祖宗俱在,為子孫者豈可纖毫有違?王宜痛改前非,務親親尊賢,安分循理,庶可以延令名而保富貴。王其省之。’”(《明英宗實錄·廢帝郕戾王附錄》)
叔侄相互攻訐
朱瓊炟的三哥新野悼懷王朱瓊燀雖然英年早逝,不過膝下卻留下了兩個子嗣:庶長子朱芝埩(音zhēng或chéng)和嫡次子朱芝城。正統九年(1444年)四月,朱芝城襲封新野王,朱芝埩受封鎮(zhèn)國將軍。
南陽府衙

朱瓊炟對兩個侄子很是照顧,南陽用地緊張,正統十年(1445年)為次子舞陽王朱芝址等申請府邸用地時,不忘幫侄子朱芝埩也要了一塊地。新野王朱芝城歲祿的折鈔部分,地方一直拖著不給,唐王殿下為此出面向朝廷討要說法。
“(八月)乙丑……唐王瓊炟奏:‘臣侄新野王芝城,次子舞陽王芝址及魯山、河內郡主儀賓,每歲祿米折支鈔貫例于南陽府支撥。緣南陽存留鈔少,逾年未給?!孪聭舨?,請于戶口食鹽鈔內每歲存留八萬貫,同商稅課程等鈔給王,從之。”(《明英宗實錄》)
愛會消失,親情也會,特別是牽扯到財產爭端時。天順元年(1457年),圍繞著護衛(wèi)軍校使用權及田產等事,朱瓊炟與朱芝城叔侄鬧得不可開交,官司一直打到了剛通過奪門之變復辟的明英宗案頭。
剛重獲自由的朱祁鎮(zhèn),雖因急需為自己挽尊而善待宗室,可潛藏的狹隘自私心性也變得更甚,于是乎,朱瓊炟當年擅自便室遺留的隱患顯現。皇帝陛下上來不問對錯,直接定調子:“唐王、新野王是親叔侄,宜各盡恩義。如何全不相顧,屢來奏擾?”隨即以新野王身邊無人“供給”為由,命河南巡按御史會同三司,從南陽中護衛(wèi)中劃撥“堪用旗軍”交給新野王府。一般而言只會調撥數十、百來人給郡王,這次明英宗非??犊苯酉铝钫{撥三百人。
拿下一城的新野王再接再厲,奏稱唐王將祖父當年購置的兩處田產都占為己有,不肯渡讓出一部分給自己。好在這次朱瓊炟已經明白狀況,趕在皇帝發(fā)話之前主動表示愿意將其中一處讓給侄子。這場危機才算得以化解。
“(天順元年十二月)庚子……新野王芝城嘗奏叔唐王瓊炟占據祖父財產地畝,乞均撥養(yǎng)瞻。事下戶部,言宜令有司覆視,取自上裁。既而唐王亦言父存時上置莊田二處。今愿以澗河莊田一處與之。上曰:‘分地既王所愿,具見親親之心。仍令布政司委官履畝給撥,務令允當,毋再煩擾。’”(《明英宗實錄》)
逆向干預有司
天順三年(1459年)十月,朱瓊炟向皇帝進獻象征著祥瑞的白鹿,令明英宗龍顏大悅,去信對其不嗇贊賞:“朕聞鹿壽千歲者,其色始白。今出于叔祖封內,足見和氣所召。夫豈朕德所能獨致,若此白鹿果為國家太平之兆,愿與叔祖共享無疆之福。”同時賜予彩幣進行褒獎。
白鹿

然而明英宗的笑容沒能維持幾天,便因唐王殿下的一封奏疏再次消失。
當時,南陽府平民馬剛和南陽中護衛(wèi)軍士發(fā)生斗毆,失手將對方打死。當地有司審理后,判處馬剛死罪,待大理寺復核后處決。這個時候奇葩的事情發(fā)生了,唐王殿下竟跳出來干預有司的判決。
殺人不過頭點地,馬剛已經被判死刑,朱瓊炟是覺得這一處置尚且不夠,打算連坐其家屬嗎?
非也!
他竟上疏為馬剛求情,稱其親詣王府端禮門請罪,自承家中父母年俱八十有五,請求看在這一點上放他一馬。二次登基的朱祁鎮(zhèn)已非吳下阿蒙,對司法流程等多有了解,不禁被朱瓊炟的逆向包庇行為氣笑了。且此事還牽扯到藩王干預地方施政,更是令他警鈴大作,立馬降敕對唐王大肆輸出,要求其搞清楚自己的身份,擺正位置。
“王居藩府,豈可受人訴牒?況剛在囚系,無緣得至端禮門陳訴。蓋王欲設詞脫剛死,以市私恩耳。于理甚乖,是皆輔導不得其人之故。已敕法司逮治長史等官,今后宜守法循理。凡有司之事一毫勿預,庶免厥愆。”(《明英宗實錄》)
阿越說
成化十一年(1475年)七月十五日,唐王朱瓊炟薨逝,在位48年,享年64歲。這也是大明諸多宗王之中,非常有特色的一位。他在位期間,并沒有犯下什么大惡,但是幾乎和周邊所有人都處不好關系,動不動就與人鬧矛盾,且十分擅長花式惹皇帝生氣,只能說情商非常低。
但是人嗎經歷多了總會有長進,進入成化朝年過耳順的他像是突然開竅了,一舉一動有板有眼,頗具賢王本色。
成化年間荊襄地區(qū)局勢圖

今湖北省十堰、襄陽一帶古稱荊襄地區(qū),當地萬山環(huán)繞,又處于湖廣、陜西、河南三省交界處,在元、明時是一個三不管地區(qū)。每當發(fā)生災荒、戰(zhàn)亂,這一帶常常會聚集眾多流民,最多時高達百萬,成為元代以來困擾中央政府的一個大難題。成化元年(1465年),荊襄爆發(fā)劉通、石龍起義,波及周邊諸省,令明憲宗下定決心根治這一隱患,戰(zhàn)后于此設立鄖陽府及鄖陽巡撫。
南陽緊鄰荊襄,不可避免的會遭受波及。成化元年四月,朱瓊炟奏稱內鄉(xiāng)縣金斗山一帶出產銀砂,流民聚集于此進行開采,長此以往恐有后患,請求朝廷給予處置。明憲宗對曾叔祖之議非常贊賞,表示“利之所在,人情必趨趨,必爭爭,則禍亂起矣。杜亂當于未然,況已萌乎。王所慮良是。有司其亟圖之,庶幾后患可熄?!?/p>
也正因此,朱瓊炟去世后,朝廷給予了“憲”這個蓋棺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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