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冷研作者團隊-尸陀林主
字數:3517,閱讀時間:約9分鐘
編者按:有一種觀點,說商代軍隊并未普及青銅兵器,其主力(奴隸)都是以石器和木器為主,從奴隸中征集的徒卒主要使用木棒作戰(zhàn).兩軍交鋒時,貴族甲士乘在高大的戰(zhàn)車上,左持弓,右持戈,車毅相錯,白刃格斗,而廣大的徒卒卻只能簇擁在車前車后、車左、車右,用殳擊敵. 既然如此,我們不妨討論一下這類觀點是否合理。
總有一種想當然的觀點,說商代青銅較為珍貴,所以底層士兵一定無法普及,甚至認為,底層士兵的武器當是以木石器為主,而青銅兵器則只能由貴族所擁有,但實際上真的如此嗎?
誠然,從有限的甲骨文,未必準確的傳世文獻,和部分青銅兵器實物中我們的確很難得出“商代軍隊是普遍裝備青銅兵器的 ”。但是根據同樣的邏輯,我們難道能僅僅通過同樣差不多有限的證據去咬定“商代軍隊沒普遍裝備青銅兵器”嗎?
誠然,“疑則從無”和“凡事不能往好的方向估計”在某些情況下是嚴謹的,但是如此咬定同樣也扼殺了通過其他方式來討論該問題的可能。既然如此,我們不如通過另一個角度去探討該問題,或許會得出不一樣的結果。


商代的“蘇村陣”中,戈占據壓倒性數量。

那么,商代士兵能普遍裝備青銅器嗎?假如不能普及青銅兵器,是否普遍裝備石器呢?
首先,鉞和戚早在新石器時代就作為軍權和刑殺的象征類兵器,在商代裝備序列中主要是以儀仗器為主,并非其裝備主力。既然如此,我們不妨就以商代幾種可能較為普遍的兵器,戈和矛起源和形制來討論一下商代是否普遍裝備石兵器。
先從戈說起,在一些人的固有印象中,商代墓葬中出土了部分石戈,在《商代的軍制和戰(zhàn)爭》一書中把玉戈作為一種禮器,雖然承認了石戈“不裝備主要作戰(zhàn)人員”,但依然把石戈當成一種“實用兵器”。
但是不是這么一回事呢?要知道,戈是商代應用的較為普遍的一種兵器,正如甲骨文中的“武”,由上部的“戈”和下部的“止”組成 ,形象地描繪了一個手持武器、腳踏實地的戰(zhàn)士形象。
而《尚書牧誓》中則說:“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及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稱爾戈,比爾干,立爾矛,予其誓。”
這也說明戈和矛在商周兵器體系中的地位之高。但是偏偏就是這種普遍裝備的兵器,卻在中國卻難以找到其石器原型,如楊錫璋先生認為起源于石鐮,安特生則認為是起源于石斧。
但是這兩種主要說法均存在問題,首先從安裝方式來說早期鐮身有弧度,且下彎,可進行鉤割。而戈則較為平直,有鉤割功能的戈直到商代晚期才出現。至于石斧起源說則問題更大,因為石斧作為一種器型,在商代的直接繼承物為鉞,跟戈也沒有明確的傳承關系。
由此可見,戈的起源是一個難題,甚至于現在傾向于認為銅戈很可能直接由龍山文化已經出土的禮器用玉戈直接突變出來。換句話說,既然戈的原型本質上是一種玉禮器,那我們就有必要重新考慮商代墓葬中石戈的具體性質了。
同理,假設戈這種較為普遍的兵器,可以用石器去替代,那鑒于石器容易保存的性質,石戈應該大規(guī)模出土才對,但在殷墟出土的石器主要有有斧、刀、鐮、鏟、錛、鑿、鉆、錘、紡輪、網墜、彈丸和磨石等,石戈的實物則數量稀少。
在另一方面,《殷墟玉戈類器研究》一文中指出,石質戈在殷墟后期才大規(guī)模出現,與商代晚期國力衰退有著直接關系,用不起玉戈,假設石戈在商代人眼里可以作為一種青銅戈的廉價替代品,那出現如此變化規(guī)律也是匪夷所思的。
既然戈如此,那青銅矛是否存在普遍用石質的可能呢?
先不說青銅矛是否在商代是一個普遍的裝備,盡管安陽殷墟侯家莊中的一個大墓就出土731件青銅矛,但李健民先生則指出:“因為侯家莊墓大量出土青銅矛只是一個孤例。目前為止發(fā)現的商代最高級別的墓葬是婦好墓,里面出土91件青銅戈,但一件青銅矛也沒有。”
另,矛作為一種頗為常見的物件,卻在中國新石器時代同樣缺乏石器和骨器原型原型,如學者江柏毅在《商周時的青銅矛與金文中的矛字》一文中指出:
目前中國史前考古所發(fā)現的石矛和骨角矛數量不多,木矛更少,矛頭大致扁而修長,部分中間可見縱脊,或於兩側磨有側刃,但整體而言形制缺乏一致性;
而且上古時代的青銅矛直到商代晚期才大規(guī)模出現,甚至與商代青銅矛的特征是以骹納柲,同樣與新時期時代中國的矛形器特征不符,且中國也同樣未發(fā)現過渡時期的原始青銅矛,故部分學者認為青銅矛可能是商代晚期才傳入中國的。
因而與戈類似,商代的青銅矛同樣不存在明確的石器原型,且石矛數量稀少,且矛頭在商周兩代的軍隊的兵器體系內是否有著重要的地位也是值得懷疑的。綜上所述,從器型的演變和實物特征上來看,認為商代普遍裝備石戈和石矛的觀點是缺乏證據的。

銅戈更可能由玉禮器直接突變而來


這時候恐怕又有人會指出,商周軍隊既然不一定裝備石器,那也很可能裝備殳之類的木棍。
畢竟有人根據《詩經·衛(wèi)風·伯兮》中說的“伯兮執(zhí)殳,為王前驅”和《尚書》武成篇中的“罔有敵于我?guī)?,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來論證商周時期的步兵,徒只能裝備“殳”這樣的木棍,而僅有貴族甲士才可以裝備的起青銅戈和矛。
但首先,《伯兮》該篇的解讀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比如說這可能形容的是一種儀仗狀態(tài),由執(zhí)殳的侍衛(wèi)列隊走在前邊,為國君開道,表明殳是國君儀仗隊所配備的兵器。
更何況,原文表達的是妻子對遠走丈夫的追思之情,在我們不明白詩中描述的丈夫到底是什么身份的前提下,貿然將此作為商周軍隊普遍裝備木棍的證據是值得商榷的。至于“血流漂杵”,如果看了原文就會知道這就是一句形容殺戮之慘的形容詞,用來作為商周軍隊的裝備的證據同樣是令人難以信服的。
同樣的,原文中的“杵”到底是不是一種兵器同樣是讓人懷疑的,歷史上趙岐、孔穎達、孫奭、朱熹等大儒則認為“杵”其實是“舂杵”,即一種舂米器具??偟膩碚f,“血流漂杵”的相關原文并沒有指出到底有多少軍隊裝備多少“杵”,且是否一定是兵器都不一定。
由此可見,這兩條史料同樣不能用于論證商周軍隊普遍裝備殳之類的木制兵器。
最后一條用于論證商代軍隊未普及青銅武器的證據則是箭簇上,比如殷墟就出土了石箭簇四十多枚,骨箭簇200400枚,而相應的青銅箭簇則僅僅出土980枚。
首先,骨箭簇看似較多,但多集中出土于部分大墓,王陵1001大墓就出土了6583枚,1003號大墓則出土5621枚。其實真正的問題在于,當時的箭簇作為一種消耗品,是否需要用較為昂貴的材質制成怕是有疑問的,事實上對于無甲目標來說,骨箭簇依然較為致命。
其實我們不難發(fā)現骨箭簇和其它非金屬箭簇哪怕在很晚的時期依然被使用,尤其在游牧民族中的狩獵活動中應用非常廣泛,比如宋人在《黑韃事略》中就指出:“止用白木為鞍,橋以羊皮,橙亦剜木為之,箭鏃則以骨,無從得鐵?!?/p>
宋人所描述的蒙古人是在消滅回回和金國之前的蒙古人,但是我們能說那時候的蒙古人沒有進入鐵器時代嗎?與之類似,商代骨箭簇也應當具備類似的功能。
另,使用非金屬材質的箭簇在世界其它地區(qū)的青銅時代也并非多么罕見的現象,比如說在邁錫尼時代,人們就創(chuàng)造性的發(fā)明了用陶器所制成的箭簇,不僅殺傷力強,而且價格便宜,更在擊中敵人后會因為破碎而讓敵軍無法回收,可算是相當絕妙的發(fā)明了。與此同時,邁錫尼人也會使用燧石和黑曜石來當作箭簇。



事實上,正如恩格斯說:“青銅可以制造有用的工具和武器,但是并不能排擠掉石器;這一點只有鐵才能做到。”事實上,青銅時代的人類難以淘汰石器,木器和骨器在世界范圍內也并不是多么罕見的事情。
比如說,燧石刮刀是愛爾蘭青銅時代工匠制作的最常見工具之一。它們用于加工動物皮。刮刀是經過打磨以足夠鋒利的工具,用于去除獸皮上多余的脂肪和組織。刀刃有凹面或凸面。它們有各種尺寸,有些因其小而圓,被稱為拇指刮刀。
再比如古埃及時代,新石器時代至新王國時期(約公元前 1550-1069 年)的鐮刀大多數是木制的,刀刃為石制。而在羅馬時期,鐵制的鐮刀才變得十分普遍。而在同時期的中國,則多用石器蚌器來充當鐮刀。
也就是說,無法在生活中普及青銅器幾乎是全世界青銅時代的顯著特征,并非商周獨有。盡管青銅在商周時代頗為昂貴,但是不宜對青銅時代青銅兵器在士兵當中的普及程度進行過分的低估。


參考資料:
《商代的軍制和戰(zhàn)爭》
《商周時的青銅矛與金文中的矛字》
《青銅時代青銅戈戟研究》
《殷墟玉戈類器研究》
《商代骨牙器制造》
本文系冷兵器研究所原創(chuàng)稿件,主編原廓、作者尸陀林主,任何媒體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追究法律責任。部分圖片來源網絡,如有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lián)系。
熱門跟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