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行守規(guī)
平安暢行
崇明交警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開展整治

現如今
非機動車因便捷
成為市民日常出行首選
但闖紅燈、逆行等違法亂象頻發(fā)
給出行安全帶來隱患
為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隊
開展非機動車亂騎行
交通違法專項整治
以 “教育 + 整治” 的模式
嚴管嚴查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案例曝光
01
非機動車闖紅燈
2025年02月06日9時13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江南大道新興支路,查獲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對其處罰50元。

2025年02月17日14時59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江南大道鳳環(huán)東約0米處,查獲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對其處罰50元。

2025年02月18日09時59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興甘路長凱路南約0米處,查獲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對其處罰50元。

02
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2025年02月20日7時20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高島進東引西約30米處,查獲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對其處罰50元。

2025年2月20日7時53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堡鎮(zhèn)中路崇明大道西約10米處,查獲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對其處罰50元。

03
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
2025年02月9日9時21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長濤路興坤路,查獲非機動車騎行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對其處罰30元。

2025年02月17日9時31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豐福路秋柑路西約0米處,查獲非機動車騎行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對其處罰30元。

2025年02月17日12時39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金滂路月牙港路西約20米處,查獲非機動車騎行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對其處罰30元。

2025年02月18日12時10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新建公路三華公路東約1米處,查獲非機動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對其處罰30元。

2025年2月18日12時25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高島路出眉州路西約26米路處,查獲非機動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對其處罰30元。

04
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2025年02月10日15時50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湄洲路進玉環(huán)路北約5米處,查獲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因當事人年滿70周歲,遂對其開展口頭教育并進行交通安全宣傳。

2025年02月18日10時08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興甘路長濤路南約11米處,查獲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對其處罰50元。

05
非機動車違法載人
2025年02月17日12時33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豐福路漁樂路北約0米處,查獲非機動車騎行人違規(guī)載人的違法行為,對其處警告處罰。


06
老年代步車違法上路
2025年02月13日8時54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陳彷公路進弘道中路西約100米處,查獲駕駛其他通行工具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對其先予扣留其他交通工具。


2025年02月13日10時02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三雙公路廟子河路北約100米處,查獲駕駛其他通行工具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對其先予扣留其他交通工具。


2025年02月13日12時44分,崇明交警支隊民警在安崇出裕盛路東約79米處,查獲駕駛其他通行工具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對其先予扣留其他交通工具。


警方提示:
在此崇明交警提醒
廣大非機動車騎乘人員
要遵守交通法規(guī)
在騎行過程中
務必
正確佩戴好安全頭盔
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
不闖紅燈
切勿逆行或在機動車道穿梭
杜絕違法載人行為
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共同營造良好交通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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