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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節(jié):

01、《婚姻登記條例》施行:隱瞞重大疾病可撤銷婚姻

02、“泛雙相化”的現(xiàn)象明顯,下診斷時要慎之又慎

03、典型的雙相、精神分裂癥真的難以康復嗎?

04、精神心理障礙患者如何獲得婚戀幸福?

05、識別人格障礙,遠離渣男渣女更重要

01、《婚姻登記條例》施行:隱瞞重大疾病可撤銷婚姻

2024年12月,民政部公布了《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里面有一點引發(fā)很大爭議:

男女結婚不需要戶口本了,也不用回老家!

雙方拿著身份證,在異地找個婚姻登記處就行!

可能正是因為爭議太大,反對的聲音太多,2025年1月20日《婚姻登記條例》正式實施,這條內容并沒有被采納。

最新的《婚姻登記條例》中明確規(guī)定,男女雙方還是需要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等證件、材料,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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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父母終于松一口氣了,自己還是可以幫孩子把把關,盡量避免孩子遇到渣男、渣女。

不過,之前草案里新增的另一個內容,正式施行的《婚姻登記條例》還是保留了:

一方當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在草案剛發(fā)布的時候,我們就分析過,這條法規(guī)會令大量被診斷為雙相障礙、精神分裂癥的患者面臨更大的婚戀危機。

因為,“重大疾病”包括了重性精神疾病。精神科臨床常見的雙相障礙、精神分裂癥等就屬于“重性精神疾病”。

根據(jù)我國相關法規(guī),嚴格來說,只要患者被診斷為重性精神疾病,醫(yī)院就要上報到政府系統(tǒng),這些患者會被納入社區(qū)隨訪和服務體系。

這種管理方法有利有弊。好處是一些嚴重的患者可以得到社區(qū)特殊的服務和關照,相關部門也能加強對這些患者的觀察,避免他們病情失控時作出危害社會的事。

但弊端是,這會令很多患者的病恥感加重,認為這是政府“監(jiān)視”自己,限制自己的自由。

而且,目前這個系統(tǒng)還不完善,往往只進不出,患者一旦被上報了,就很難從名單上撤下來。

也就是說,即使患者已經康復了,只要他們還在系統(tǒng)上,這還是會影響到他們考公、考編。

如今新的《婚姻登記條例》正式施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壓力又多了一重!

他們談婚論嫁時,要是不向對方坦承病情或者病史,即使結婚了,對方也可以撤銷婚姻,甚至還可以索取賠償;

可要是結婚前就如實告知對方,對方又有可能會離開自己,帶來婚戀打擊。如果患者還沒真正康復的話,這很容易導致病情惡化。

對于現(xiàn)在這種局面,雙相障礙、精神分裂者的患者、康復者,到底該怎么辦?

我建議,這部分患者、康復者還是要真誠地把實情告訴另一半,避免后續(xù)出現(xiàn)糾紛,甚至是更加惡劣的后果。

02、“泛雙相化”的現(xiàn)象明顯,下診斷時要慎之又慎

當然,如實相告這個決定也是利弊共存的。

尤其是現(xiàn)在雙相障礙的診斷擴大化,大眾對于這個精神障礙的理解還比較表淺,婚姻出現(xiàn)糾紛時,患者有時會處于不利的一方。

我們在面診中曾遇到一個患者,她被主流精神科大夫診斷為雙相障礙,但她認為自己的癥狀并不嚴重,從未把自己當成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在面診中,我也發(fā)現(xiàn)她不屬于真正典型的雙相障礙,沒有過典型的輕躁狂/躁狂發(fā)作,有可能是因為曾經沖動易怒,所以被診斷為雙相障礙。

對于這個診斷的爭議,下文還會進一步分析??傊?,因為種種原因,她在婚前沒有將自己的病情告知另一半。

后來,她跟丈夫的感情出現(xiàn)問題,兩人鬧離婚。在現(xiàn)行的條例下,她的丈夫有可能會起訴她隱瞞重大疾病。

如果法院判她敗訴,那她就成了這段婚姻的“過錯方”,不但婚姻可能會被判定為無效,她還可能面臨相關的賠償。

所以,新的婚姻登記條例的出發(fā)點本是好的,是為了保護結婚雙方的權益??墒?,結合現(xiàn)在精神科臨床上“泛雙相化”的現(xiàn)狀來看,這就不見得完全是好事了。

2013年,美國精神醫(yī)學學會《精神障礙診斷與統(tǒng)計手冊》第5版(DSM-5)中出現(xiàn)了一個新的概念——雙相譜系障礙,雙相障礙的診斷標準擴大化。

很多癥狀不典型、以前不能下這個診斷的患者,一夜之間就成了雙相障礙患者。

這股“風潮”也刮到了國內,近10年來,我國的雙相障礙診斷率明顯上升,尤其是很多曾在家大發(fā)脾氣、打人毀物的青少年也被診斷為雙相障礙。

以前,這個障礙的名稱很多人聽都沒聽說過。但現(xiàn)在,很多家長已經對“雙相障礙”非常熟悉,如臨大敵。

但事實上,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雙相障礙的診斷標準是有爭議的。

國內外大部分精神科大夫認為,如果患者變得沖動易怒,愛大發(fā)脾氣、大吼大叫、打人毀物的話,這屬于輕躁狂/躁狂發(fā)作的“易激惹”,可以診斷為雙相障礙。

但也有小部分精神科大夫,包括我在內,并不同意這種看法。真正典型的輕躁狂/躁狂發(fā)作應該是患者喜悅、高興,甚至是興奮,并且狂妄自大的。

很多患者變得暴躁易怒、容易激動,是因為他們遭受了大量的疊加性心理創(chuàng)傷,壓抑到了極點,出現(xiàn)了負性情緒大爆發(fā)。他們的內心是非常痛苦的。

這是一種“激越狀態(tài)”。對于這種情況,我認為更加合適的診斷應該是“抑郁癥伴激越狀態(tài)”,而不是“雙相障礙”。

那如果患者被診斷為抑郁癥,這就不屬于重性精神疾病,不需要上報系統(tǒng),不會影響到考公考編,患者所面臨的婚戀危機也會較小一些。

所以,在雙相障礙的診斷標準有爭議的情況下,精神科大夫下診斷時,一定要慎之又慎!

如果癥狀不典型,最好不要下雙相診斷;即使癥狀典型,也可以考慮先保守診斷,但治療方案按照雙相障礙的來。

有些精神科大夫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們即使認為患者得的是雙相障礙,下診斷時也會比較模糊,比如“心境障礙”等等,但仍采取治療雙相障礙的藥物方案。

父母別以為這些精神科醫(yī)生不專業(yè)、不規(guī)范,他們其實在保護患者。

03、典型的雙相、精神分裂癥真的難以康復嗎?

上面說,被診斷為雙相障礙的患者里,其實有很多涉及“過度診斷”,診斷標準有爭議。

那么,如果是真正典型的雙相障礙患者,甚至是典型的精神分裂癥患者呢?

他們得了重性精神疾病,就真的難以康復,需要終生服藥嗎?甚至還會遺傳給下一代嗎?

他們這輩子就沒法在婚戀中獲得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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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事情并沒有那么悲觀。首先,無論抑郁癥、雙相障礙,還是精神分裂癥,它們都不是基因遺傳性疾病。

轟轟烈烈的“人類基因組計劃”和人類基因測序早就完成了,但科研人員花了30年的時間,投入了大量資金,至今仍未找到所謂的精神障礙“致病基因”。

常見精神障礙的基因遺傳學研究,已經走進了“死胡同”。任何一個與時俱進的精神科大夫,都不應該再說常見精神心理障礙的病因跟基因遺傳有關了。

而且,就算是典型的雙相障礙患者,也不一定真的難以治愈、需要終生服藥。只要雙相障礙的心理根源問題得到解決,患者完全可以真正康復。

精準精神心理學已經發(fā)現(xiàn),典型雙相障礙的主要病因是患者后天形成的病理性記憶,包括疊加性心理創(chuàng)傷、疊加性心理渴求、不良的歸因模式。

其中,“疊加性心理渴求”是輕躁狂/躁狂發(fā)作的主要病根。

有些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不斷接受過度夸獎,孩子的內心逐漸變得自負,甚至狂妄自大,埋下輕躁狂/躁狂發(fā)作的隱患。

國內外主流的精神醫(yī)學、心理學對雙相障礙的治療效果不理想,主要原因就是還沒能找到并修復病癥背后的病理性記憶,尤其是患者內隱記憶層面里的那些。

而精準精神心理病理性記憶修復技術(3PT)能夠深入到患者的內隱記憶層面,高效化地找到、修復主要的病理性記憶。

通過這種方法,雙相障礙患者的癥狀會快速緩解,甚至消失,進而可以快速減藥撤藥,真正走向康復、回歸學?;蛘呱鐣?/p>

如果患者還能具備越挫越勇的高逆商,其父母懂得深刻地自我反省、改變、提升,那么患者復發(fā)的風險極低,甚至會變得更加成熟、睿智,有脫胎換骨的變化!

有一位患有典型雙相障礙的患者偉濤,他的病情非常復雜,父母帶他去北大六院就診,可以說是找了全中國最權威的主流精神科醫(yī)院,但還是沒治好。

北大六院的大夫告訴偉濤父母,“這個孩子要一直吃藥,能保持情緒穩(wěn)定就不錯了?!?/p>

偉濤父母還是不甘心,他們帶兒子找到我們,想著“死馬當活馬醫(yī)”,不管我們的技術是不是真的那么牛,都要讓孩子試一試。

我們將偉濤那復雜的病情分為了17個最主要的心理問題,然后用精準精神心理病理性記憶修復技術(3PT),逐一尋找并修復了這背后的病理性記憶。

我們還結合找到的病理性記憶,對偉濤父母進行高維度認知行為家庭治療。偉濤的父母、尤其是父親終于醒悟,在家庭中作出了很大改變。

很快,偉濤真正走向了康復,精神科藥物早已徹底停掉了,還回到了正常的學習軌道上?,F(xiàn)在偉濤已經畢業(yè),在杭州工作,還談了女朋友。

雙相障礙是可以康復的,那么精神分裂癥呢?在國內外主流精神科里,大夫們對精神分裂癥的態(tài)度更加悲觀,導致很多大眾以為這個病是治不好的。

其實,隨著臨床研究的發(fā)展,精神分裂癥的康復情況已經大有好轉。

有國外的研究人員發(fā)現(xiàn),如果精神分裂癥患者能盡早接受正確的治療,最后可以過上相當正常的生活。

比如,首次出現(xiàn)精神分裂癥的癥狀時,患者越早接受“藥物+心理”等綜合治療,達到某種康復程度的可能性就越大。

這相當于“衛(wèi)生健康領域三級預防體系”里面的二級預防,“早發(fā)現(xiàn)、早治療”,療效和康復情況都更佳。

04、精神心理障礙患者如何獲得婚戀幸福?

其實,雙相障礙、精神分裂癥不但能夠康復,如果患者能具備“壞事變好事”的意識和能力,他們還能將患病經歷轉化為人生財富。

很多精神心理障礙患者在走向康復的過程中,實際上也實現(xiàn)了自我的人格成長。

他們曾經的“敏感”轉化為“敏銳”,遭受過的心理創(chuàng)傷也轉化為精神上的力量,擁有超過大部分人的抗壓能力和高逆商。

而且,很多患者的父母以前都不掌握真正科學的家庭教育方式,雖然他們很愛孩子,但經常在無意中對孩子造成了疊加性心理創(chuàng)傷。這是孩子患病的主要根源之一。

可是孩子生病后,很多父母開始痛定思痛,懂得真正的自我反省、改變、提升,家庭氛圍及親子關系都大大改善,整個家庭系統(tǒng)也得以提升。

這樣良好的家庭氛圍不但能預防患者復發(fā),對患者的下一代來說更是成長的沃土。

淋過雨的人,更懂得為別人撐傘。患者自己經歷過錯誤家庭教育的苦,當他們生下孩子、成為父母時,會更有意識地掌握真正科學的家庭教育方式。

當患者的父母成為爺爺奶奶、姥姥姥爺?shù)臅r候,他們也不會再用以前教育孩子的錯誤方式來對待孫輩,甚至懂得避開像“隔代親”這樣的常見育兒陷阱。

因為父母、老人有了深刻的經驗和教訓,這些下一代會比同齡人成長得更好,實現(xiàn)真正的心身健康。

從這個角度來看,真正康復的患者反而是更好的人生伴侶和父母,他們比同齡人有著更加豐富的人生閱歷,也更加睿智、成熟,甚至更優(yōu)秀。

誰能跟他們結為夫妻、組建家庭,甚至可以說是ta的幸運!

所以,患者們真的不必自卑,更不用隱瞞病情,在兩人戀愛感情穩(wěn)定下來后,可以坦誠地說出來,還要說出自己和父母在這段患病經歷中獲得的提升,讓對方有更加客觀、深入的理解。

如果對方選擇分手,那說明他們其實仍缺乏智慧,跟你的三觀也存在一定的沖突,即使仍在一起,后續(xù)可能也會發(fā)生很多爭執(zhí),那么分手也未嘗不是好事。

如果對方有點猶豫,那你要深入了解原因是什么。比如對方擔心會遺傳的話,你可以將這方面的研究進展告訴ta,消除ta的疑惑及恐懼。

如果對方選擇與你在一起,那你要好好珍惜,更要明白婚姻相處之道在于“化”,不在于“忍”。你要繼續(xù)努力提升自己、經營好這段婚姻來回報對方的信任。

那如果我們是沒有得過病的那一方,得知對方曾被診斷為雙相障礙、精神分裂癥的話,哪怕我們決定分開,也千萬不要歧視和故意傷害他們;而要盡量和平分手,避免對他們造成心理創(chuàng)傷。

如果已經與對方有了較為深厚的感情了,對方也真正康復、甚至脫胎換骨了,那我們就不用在意所謂的“重性精神障礙”了,反而要抓住機會,和對方共同營造幸福的未來。

還有的雙相患者糾結于被診斷后就不能考公、考編了,其實,我們大可以跳出傳統(tǒng)的固有思維。

很多人認為考公、考編是一條安穩(wěn)的路,但現(xiàn)在已經是AI時代了,尤其是DeepSeek橫空出世之后,大量以此為框架的AI軟件像雨后春筍般冒了出來。

在這樣瞬息萬變、日新月異的時代,早已經沒有所謂的“鐵飯碗”。真正的安全感來自于你自身的能力,尤其是高效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如果想在這個時代立足,我們要懂得整合不同學科的知識,走出一條創(chuàng)新的路,走少數(shù)人所走的路,不要再千軍萬馬過獨木橋。

所以,即使沒有機會考公考編,未來的選擇還有很多。

我們完全可以結合自己的特長、興趣、愛好,摸索出一條屬于自己的人生之路,照樣可以實現(xiàn)自己的人生價值。

05、識別人格障礙,遠離渣男渣女更重要

新的《婚姻登記條例》要求結婚雙方要提前告知重大疾病,出發(fā)點固然是很好的。

但其實,對于想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輕人來說,更需要學會識別的,是對方是否有“人格障礙”!

人格障礙屬于精神心理障礙中的一種,但不屬于重性精神障礙。

而且,國內外精神科對人格障礙的識別能力還很弱,大眾就更難識別了。很多看上去很正常、甚至非常優(yōu)秀的人,其實就有嚴重的人格障礙。

比如2024年1月,清華學子、谷歌工程師陳立人將自己的妻子暴力毆打致死,他就有非常嚴重的偏執(zhí)型人格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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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立人,圖片來源于網絡

大眾所說的“渣男”、“渣女”,三觀不正,行為出格,沒良心、沒責任心,其實往往就屬于人格障礙患者。

如果大眾在婚戀中不懂得識別這類人,很容易受到極大的心身傷害!

希望廣大年輕人要掌握識別人格障礙的技巧與智慧,一旦發(fā)現(xiàn)對方有這個問題,千萬不要奢望用愛去感化對方,而要及時止損、盡快遠離!

我們自身也要有自我反省的意識與能力,防止自己出現(xiàn)人格異常,才能更好地與另一半相處,收獲美滿的婚姻。

除了新的《婚姻登記條例》以外,新的婚姻法也已經正式生效了,其中規(guī)定,離婚時的房產分割,不單純看房產證上的名字,還要根據(jù)出資情況來決定。

也就是說,就算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但你其實一分錢都沒出,那離婚時,這套房子可能還是跟你沒關系。

這條法規(guī)打破了很多“撈女”、“撈男”的如意算盤,也令更多人在婚姻中得到真正的保護。

不過,無論法律法規(guī)怎么完善,都無法保證每個人都能在婚姻中獲得真正的幸福。每個人的幸福,還是主要靠自己,尤其是自己的獨立。

我們要學會識別、遠離“渣男”、“渣女”,掌握有智慧的婚姻相處之道,才能讓“1+1”的生活遠遠大于“2”,在婚姻中擁有更多的滿足感與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