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個上海搶劫罪案件,大致情況就是:犯罪嫌疑人因缺錢策劃“仙人跳”案件,以女性為誘餌設局,用工具威脅他人性命的方式獲取不利之財,涉嫌搶劫罪被逮捕?!?a class="keyword-search" >仙人跳”通俗的講就是一方故意設套,利用另一方的情感沖動或欲望,以發(fā)生性關系為誘餌,在關鍵時刻,所謂的“受害人”同伙沖出來,以曝光丑事、報警等相要挾,迫使對方交出錢財。關注公眾號:上海刑事律師柳向

從法律構成要件剖析,這背后往往藏著敲詐勒索罪或搶劫罪的影子。若以曝光隱私、向單位告發(fā)等非暴力手段,逼迫對方就范,乖乖掏錢,那基本符合敲詐勒索罪的特征。根據我國刑法,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里的“數(shù)額較大”,各地標準不一,通常以幾千元為起點。

上海崇明區(qū)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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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在要錢過程中,嫌疑人動了粗,使用暴力、脅迫手段,讓被害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那就升級成搶劫罪了。搶劫罪可是重罪,起步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無論搶得財物多少,只要實施搶劫行為,就觸犯刑律。因為它不僅侵害財產權,更對人身安全造成巨大威脅,法律對此嚴懲不貸。

不過,作為一名上海刑事辯護律師,我深知每個案子都有其復雜之處,需要綜合考量案件的具體情況,制定合適的辯護策略。有些“仙人跳”案件里,設套者中可能有人是被脅迫參與,比如一些弱勢群體,被犯罪團伙威脅操控,他們在犯罪中的作用相對較小,這時候就要精準區(qū)分主從犯,為那些情有可原者爭取從輕處罰的機會。如果檢方的證據鏈條存在漏洞,如無法充分證明被告人的詐騙或敲詐勒索行為,我們可以據此為被告人爭取無罪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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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的時候,被害人自身也并非完全“無辜”,在尋求刺激、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中落入陷阱。但法律的天平不會因此失衡,設套者的敲詐、搶劫行為不會因被害人的過錯而合法化,只是在量刑時,被害人過錯這一因素可能會被酌情考慮,讓罪責認定更加公正合理。

仙人跳是一種復雜且危害性極大的犯罪行為。在刑事辯護過程中,我們需要綜合考量法律規(guī)定和案件實際情況,制定合適的辯護策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體現(xiàn)出人情味,做到公正與溫情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