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縣的黑幫頭目的名氣竟然大過縣領(lǐng)導(dǎo),當?shù)赜腥罕娚踔琳f,他們不知道縣里一些領(lǐng)導(dǎo)姓什么,但卻沒人不知道他的名字。
在當?shù)?,只要聽說是他的手下,沒有不害怕的,甚至已經(jīng)到了,如果哪家小孩啼哭,父母嚇唬說他來了,小孩就會嚇得立馬停止哭泣的地步。
不管這些話是否有些夸張,但足見此人在當?shù)氐膬礆埑潭取?/p>
為了抓他,當?shù)鼐阶阕悴季至?年,他就是橫行被稱為“渝東第一縣”的重慶巫山縣的黑幫頭目王興平。

在巫山,王興平帶著一幫嘍啰,橫行無阻,殘忍至極,在他的領(lǐng)導(dǎo)下,該團伙肆意殺人、傷害、販毒、搶劫、非法買賣、持有槍支、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開設(shè)賭場等,簡直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要知道這可不是解放前土匪惡霸橫行的時代,而是在新時代下的21世紀初,而就是在這新時代的背景下,卻出現(xiàn)了這樣一個活土匪。
王興平原先只是一個百貨公司的下崗職工,他是如何一步步成為一個黑社會老大的呢?
王興平是巫山本地人,1970年10月出生,上過高中,沒上過大學(xué),進入社會后一直在巫山縣百貨公司上班,在上世紀90年代的下崗大潮中,他成為了其中的一員。
下崗之后,無所事事的他,在1995年,去了珠海,當然不是去做什么正當行業(yè),而是混社會,拉小弟,完全走黑社會那一套。
這家伙做思想政治工作很有一套,鼓動能力非常強,沒多久,身邊便聚集了一幫小弟,死心塌地的跟他干。
在他的帶領(lǐng)下,該團伙通過打打殺殺,很快在珠海站出了腳,并控制了珠海市發(fā)往巫山縣的長途客車,每一輛車要想發(fā)車,必須先交錢,如果不交錢,動則就是一頓打砸,搞得司機們怨聲載道,但都敢怒不敢言。
從此,王興平有了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手里有錢了,勢力也越來越大。
與此同時,身在老家巫山的王興平的弟弟王輝,見哥哥在珠海搞得這么厲害,也在巫山拉了一攤,跟哥哥有樣學(xué)樣,也搞起了黑社會。
2002年,身在巫山的王輝與巫山另一伙黑幫打了起來,吃了大虧,便把這件事向身處珠海的哥哥王興平說了。
王興平一聽極為憤怒,當即組織人直接回了巫山,為弟弟王輝撐腰。
結(jié)果,在大庭廣眾之下,王興平帶著人,拿著砍刀,直接將對方的手筋腳筋全部砍斷。
這件事讓王興平在巫山可是出了大名了,當然警察也是不會放過他的,但是王興平跑得太快了,警察只抓住了他的弟弟王輝。

在珠海,王興平雖然有了穩(wěn)定的經(jīng)濟來源,但隨著勢力的增大,他越來越不滿足于車站給他帶來的那點錢,他想讓自己的組織變得更大,但壯大組織需要錢,為了搞錢,他把黑手伸向了自己的朋友劉某。
劉某開了一個火鍋店,平常生意非常紅火,他和王興平平常稱兄道弟關(guān)系表面上看很不錯。
可令劉某沒想到的是,就是他的這個好朋友,最后搞的他傾家蕩產(chǎn)。
2002年的一天,王興平找到劉某,說要入股火鍋店,劉某起初不同意,王興平便撕下朋友的偽裝,直接開始威脅,不讓他入股,他這個店就開不成,隨后便讓手下小弟不斷來搗亂。
劉某沒有辦法,只好被迫同意王興平入股。
其實所謂的入股就是變相要錢,并且王興平只做只賺不賠的生意,不管劉某生意如何,他每個月要給王興平3萬元,除此之外年終還要有“分紅”,也就是不管劉某是賺還是賠,一年要另外在分給他18萬,而前后加起來,劉某一年要給他50多萬元,這和收保護費沒什么區(qū)別,只不過是變了個名字罷了。
可是,僅僅過去一個月,王興平就要退股,他要求劉某除了退給他原有的十萬塊錢股金之外,還要另外付給他50萬元分紅。
對于劉某來說這簡直就是搶劫,劉某自然不會同意。
見劉某不從,王興平也不著急,他每天讓手下帶三四十個人到他店里,兩三個人一桌,每次只點一個菜,并且還不給錢,其他客人想吃飯連個桌都沒有,就這樣跟你耗著。
最終劉某迫于王興平的淫威,只好答應(yīng)給錢,但他手里沒有這么多錢,最終只能以30萬元的低價把店轉(zhuǎn)讓了出去,又向朋友借了20萬,這才湊足50萬,給了王興平。
一個好好的店,就這樣被王興平給攪黃了,順便還搞得人家傾家蕩產(chǎn)。
不久,王興平帶著這50萬,悄然回到了老家巫山,他決定在巫山打下一片天地。
在巫山,憑借自己的威名,隊伍很快就建立了起來,為了像在珠海那樣控制客車獲得源源不斷的收入,在巫山,他決定控制巫山縣所有的農(nóng)貿(mào)市場。
為此,他專門把巫山縣各農(nóng)貿(mào)市場的生意人全部請來吃飯,在吃飯的過程中,強制要求,所有人的貨,必須從他這里進。
對于這樣的無理要求,很多商戶自然不同意,結(jié)果只要是不同意的商戶,皆遭到了一頓毒打,就這樣,整個縣的農(nóng)貿(mào)市場全部被他壟斷,錢財源源不斷地進到了王興平的腰包。
但這種壟斷僅僅持續(xù)了半年,便在群眾的舉報之下而告終,最終結(jié)果是,除王興平倉皇逃竄外,其手下全部被抓。直到一年后的2003年7月,他才又回到巫山。

為了壯大自己的勢力,以達到自己原始資本的積累,回到巫山不久,王興平便開起了賭場,令王興平?jīng)]想到的是,開賭場是真賺錢,最瘋狂的時候9天賺了90萬,王興平一高興,直接買了一輛奔馳。
到最后,仗著自己的勢力,他直接向全縣的賭場發(fā)出通知,不管是誰的賭場,他都要占50%的股份,剩下的他不管。
就這樣,在短時間內(nèi),他控制了巫山大大小小所有的賭場。
賭場生意,讓王興平賺的盆滿缽滿,有了錢之后,他的隊伍也越來越大。
王興平管理隊伍很有一套,他在團伙中實行梯級管理,上一層管理下一層,大家互不干擾,并且制定了嚴格的規(guī)矩。
首先,第一條就是不能吸毒,他認為吸毒的人控制力極差,一旦毒癮犯了,讓他說什么他說什么,很容易泄密。
其次,所有人必須要對他忠心耿耿,絕不能出現(xiàn)反叛之心,一旦發(fā)現(xiàn),必定重罰。
他團伙中有一個姓董的,2004年4月加入,不久改投與王興平作對的另一團伙,這讓王興平非常氣憤,2005年12月24日,王興平指使手下持刀攔截和追殺董某,最后董某被活活砍死,足見其對反叛者的狠辣程度。
除此之外,為了籠絡(luò)人心,他對手下管吃管住,平常定期給零花錢,誰要是被抓了還有現(xiàn)金補助,出來之后還會大張旗鼓的為他接風洗塵,以表示對他的重視。

為了讓自己的組織實力更強大,從2004年開始,他開始從多種渠道購買槍支,有了槍支的加持以后,王興平更加猖狂了,出手也更加狠毒。
之后,除了開設(shè)賭場之外,又把黑手伸向了多個領(lǐng)域,比如放高利貸,插手建筑工程,壟斷水上貨運,強行收取煤礦、超市、工程老板的保護費等等,只要有錢賺,在巫山不管哪個行業(yè),他都要插手,簡直成了巫山的超級惡霸。
王興平經(jīng)常對手下說這樣一句話:“踏進江湖容易,退出江湖難;要出來混江湖,就要雄起?!币馑际且覜_敢打,心狠手辣,在“黑道”上樹立自己的強勢地位。
比如,2006年10月,團伙成員汪某等人搶劫競爭對手所持的毒品,并將對方骨干成員代某砍成重傷。
王興平知道后直接打電話給汪某說:“不做幾件狠事,怎么混得出來?”
汪某受到老大的鼓勵,瞬間猶如吃了補藥一樣,簡直血灌瞳仁,竟獨自一人闖入醫(yī)院,再次持刀砍擊代某。
光天化日之下,持刀到醫(yī)院砍人,這種場面誰也沒見過,這件事瞬間引爆了整個巫山,這簡直就是公然向公安機關(guān)挑釁。
汪某進去后,王興平兌現(xiàn)承諾,資助了不少錢。
隨著錢越來越多,他的勢力也越來越大,只要他出去,必定四五個保鏢跟隨,他那輛奔馳車在巫山的街道上橫沖直撞,簡直如過無人之境。
在巫山,他橫行霸道,呼風喚雨,胡作非為,儼然“土皇帝”一般。
群眾對王興平團伙所作所為敢怒不敢言,只要聽說是王興平的人就發(fā)怵,王興平的恐怖,甚至已經(jīng)到了如若哪家小孩啼哭,父母嚇唬說“王興平來了”,小孩就會立即停止哭泣的地步,足見其在巫山的恐怖程度。
此時王興平已經(jīng)自信到他才是巫山真正的老大,誰要敢跟他作對,絕沒有好現(xiàn)場,他要是知道誰跟他搶地盤,便會立即指示手下小弟前去收拾,這些個手下對他是忠心的要死,總認為在巫山?jīng)]有老大擺平不了的事,因此在處理事情時,一個比一個兇殘,大砍刀砍的血肉橫飛。
就這樣,經(jīng)過無休止的砍殺,王興平在巫山的“名氣”越來越大,再無對手。

但是,砍殺案頻發(fā),引起了當?shù)鼐降恼痼@和關(guān)注,2007年6月19日凌晨,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一伙身著迷彩服的蒙面人,手持砍刀把正在某網(wǎng)吧上網(wǎng)的青年郭立朝砍成重傷。
進入6月以來,巫山警方已經(jīng)接到多起持刀傷害案了,這一次警方?jīng)Q定重拳出擊,到底看看是誰這么囂張。
通過偵查發(fā)現(xiàn),這幾起持刀傷害案的兇手都是王興平的手下。
其實,警方一直都在調(diào)查王興平,但是由于他太過狡猾,很少親自出面,都是指揮手下行動,并且手下被抓后,也從不供出他,因此也一直沒有有力的證據(jù)抓他。
但這次不一樣了,警方?jīng)Q定利用這次機會,一舉打掉這個黑社會團伙。
而王興平也聽到了風聲,他覺得這次警方是絕不會放過他的,于是便悄悄逃跑了。
為了抓住王興平,重慶警方?jīng)Q定來一招欲擒故縱,大張旗鼓的撤回了專案組,警方此舉就是做給王興平以及手下看的,要讓他們看到,警方態(tài)度已經(jīng)松懈,沒有再調(diào)查的意思了。
結(jié)果這一招還真有用,王興平見風聲沒怎么緊了,便于8月底偷偷潛回了重慶,開始裝修剛在重慶渝北區(qū)買下的花園洋房,不想他的行蹤早已被重慶警方掌握,9月15日,王興平被成功抓獲。在此期間,其手下也相繼被抓。
2008年4月10日,法院對該涉黑團伙20人作出判決,判決書多達174頁,共13萬余字。
最終,王興平因犯組織、領(lǐng)導(dǎo)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等十項罪名,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死刑,其他19名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至此,這個盤踞巫山近7年的黑社會組織被連根拔起,一網(wǎng)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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