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神圣契約里,人們虔誠地書寫著“生死契闊,與子成說;執(zhí)子之手,與子偕老”的誓言,滿心期許能在歲月長河中與愛人相偎相依,共同抵御風雨。然而楊女士的親身經(jīng)歷,卻如同一記重錘,敲碎了這份浪漫幻想,赤裸裸地展現(xiàn)出婚姻現(xiàn)實中可能潛藏的算計與冷漠,敲打著人們對婚姻信任與責任的認知。
六年前,楊女士與歐先生相識相戀。熱戀半年之后,歐先生購置了一套一百多萬的房子,本是為二人步入婚姻殿堂精心籌備,可誰能想到,從一開始,欺騙的種子便已悄然種下。歐先生對楊女士稱該房是貸款購置,貸款50萬需供5年,而實際上卻是全款付清。六年后,當楊女士第一次得知真相,心痛不已:原來在熱戀、感情最好的時候,曾經(jīng)最信任的愛人就已對自己謊言連篇。在此之間,楊女士從未要求看過購房合同,并非因為她傻,而是出于完完全全的信任。
楊女士原本是一名幼兒園老師,與歐先生都是再婚,楊女士還帶一個十歲的兒子。彼時,歐先生對楊女士關懷備至,承諾會把她的兒子視如己出,一輩子不變心。楊女士心疼歐先生在外工作辛苦,戀愛期間從未要求他買過東西,結(jié)婚時既沒要彩禮,也從未要求在房產(chǎn)證上加自己名字,只求歐先生真心相待,攜手白頭。
但生活的考驗從不按常理出牌。結(jié)婚半年后,楊女士的親哥哥遭遇變故,陷入困境。身為幼兒園老師的楊女士無奈向丈夫求助,卻遭到果斷拒絕。生氣之下,楊女士向丈夫要了3萬8千塊彩禮,除此之外,她再未向丈夫歐先生要過一分錢。然而,在訴訟離婚期間,調(diào)解員詢問離婚原因時,歐先生竟稱,是因為楊女士此次求助借錢,他才謊稱房子是貸款購買的,還口口聲聲說楊女士圖他的錢。
但事實勝于雄辯。在調(diào)解員面前,楊女士與歐先生細細算賬:歐先生出示的購房合同顯示,房子是2020年10月全款購買,而楊女士向歐先生求助借錢的微信聊天記錄則是在一年后的2021年10月。自六年前二人相識以來,除了因親人出事而要的3.8萬元彩禮,楊女士再未向丈夫要過錢。平日里,歐先生主動給楊女士的錢如下:春節(jié)發(fā)1000元紅包,生日給500元紅包,中秋、端午節(jié)各200元紅包。日常生活開銷方面,楊女士勤儉節(jié)約,細心記賬,每月買菜、買日用品花費約1000元,才由丈夫歐先生實報實銷;偶爾二人外出就餐,一般花費100元上下。如此清晰的賬目,讓原本以為楊女士花了丈夫很多錢才導致婚姻破裂的調(diào)解員都無言以對。
在戀愛結(jié)婚的前三年,彩禮風波過后,日子溫馨甜蜜。新冠疫情期間,歐先生兩次感染新冠疫情,每次楊女士都貼身照顧,整夜不敢合眼,為丈夫擦汗,全然不顧自己可能被傳染的風險。那時的歐先生也曾信誓旦旦,許下相伴一生、白頭偕老的諾言,讓楊女士一度以為幸福會就此延續(xù)。
然而,命運的考驗再次降臨。兩年前,楊女士的孩子不幸生病住院,家庭瞬間被陰霾籠罩。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時丈夫歐先生的態(tài)度來了個180度大轉(zhuǎn)彎,他不僅沒有給予妻子和患病孩子應有的關懷與支持,反而在孩子出院后的第二個月提出離婚。那一刻,楊女士明白自己終究所托非人。當初追求自己時,歐先生山盟海誓,可如今在自己最艱難無助的時候,枕邊人卻如此絕情。楊女士心如刀割,為了挽留這段感情盡力挽回。或許是因為往日情分,或許是其他原因,后來二人和好如初。表面上,歐先生繼續(xù)維持著好丈夫的人設,文質(zhì)彬彬、謙和有禮,背地里卻悄悄籌劃離婚事宜。直至今年年初,自認準備充分的歐先生,決然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有婚姻專家曾說,男人和女人有所不同,男人可以將愛和性完全分開,而女人往往因愛才有性,正如成語“男歡女愛” 所表達的。近兩年,歐先生一邊和合法妻子維持夫妻關系,溫情脈脈,展現(xiàn)好丈夫形象,另一面卻在心里盤算著如何離婚。丈夫的行為,讓楊女士深刻體會到了什么叫逢場作戲、始亂終棄、背信棄義。楊女士原以為找到的真愛,卻是一位“最佳影帝”!人生如戲、全靠演技!
回首這段感情,楊女士坦言,她其實并不恨丈夫在困境考驗中的背信棄義,畢竟趨利避害是人之本能,在順境時雙方感情真摯濃烈,遇到困難考驗時選擇背信棄義雖不道義,但在法律上并不違法,也無法強求對方患難與共。真正讓她痛心疾首的,是自己當初的一片真心換來的是丈夫的滿腹算計,恨丈夫的逢場作戲。恨丈夫的虛情假義。
目前,案件正處于調(diào)解階段。專業(yè)人士深入分析后推測,歐先生或許早在兩年前就開始精心布局離婚。而楊女士由于對丈夫全心全意的信任,從未想過留存其銀行卡號等關鍵財產(chǎn)信息,導致如今陷入被動局面。因缺乏必要線索,難以全面清查夫妻共同財產(chǎn)。楊女士婚后因幼兒園關閉成為家庭主婦,家庭收入主要依靠丈夫歐先生。甚至直到訴訟離婚期間,她才得知,早在六年前丈夫買房時,就在同一小區(qū)全款購置了另一套價值一百多萬的房產(chǎn)。丈夫歐先生經(jīng)商多年,經(jīng)濟實力不俗,卻在訴訟離婚時堅稱結(jié)婚這幾年未盈利,面對楊女士要求出示證明的訴求,竟讓她自行尋找證據(jù)。此外,男方持有基金等理財產(chǎn)品,同樣拒絕向楊女士透露任何信息。
楊女士滿含無奈地表示,兩年前孩子住院出院后,主要靠西藥穩(wěn)定病情,但醫(yī)生建議盡早徹底治愈,否則長期下去孩子有殘疾風險。廣州有家大醫(yī)院引進新項目能徹底治愈孩子的病情,但費用估計要二十萬。若不是孩子患病需高昂治療費用,她或許不會爭取夫妻共同財產(chǎn)。雖說法律賦予訴訟離婚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權利,但自己這幾年做家庭主婦沒有收入,那些夫妻共同財產(chǎn)都是丈夫辛苦賺來的,若不是為了孩子,她也不會去爭取這份權益。為了孩子,她迫不得已才爭取應得的夫妻共同財產(chǎn)份額。在此,楊女士懇請熱心網(wǎng)友幫她出出主意,因為如果男方刻意隱瞞夫妻共同財產(chǎn),而女方又沒有留存銀行卡號等信息,很可能無法爭取到自己的合法權益。
楊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它如同一面鏡子,映照出婚姻關系中可能存在的諸多問題。當婚姻面臨困境挫折,夫妻究竟該攜手并肩、共克時艱,還是如歐先生這般大難臨頭各自飛?婚姻中的欺騙與算計行為,又該受到怎樣的道德譴責與法律規(guī)制?這一系列問題,猶如一記記警鐘,在每個人心中敲響,提醒人們珍視婚姻中的信任,堅守對伴侶的責任,也促使社會各界進一步完善法律保障體系,讓婚姻真正成為心靈的避風港,而非傷人的修羅場。這起令人唏噓的事件,不只是一對夫妻的離散紛爭,更是對現(xiàn)代婚姻關系的深度叩問:在婚姻契約里,當風雨襲來,夫妻究竟該是攜手共渡的伴侶,還是大難臨頭各自飛的陌路人?夫妻間是否真的要陷入相互“算計” 的泥沼,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chǎn)、經(jīng)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chǎn)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chǎn)(除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chǎn))以及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均為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歸夫妻共同所有,并且夫妻對共同財產(chǎn)有平等的處理權。訴訟離婚時,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在此事件中,男方若存在故意隱瞞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行為,不僅違背了夫妻間的忠實義務,在法律層面也屬于侵犯另一方財產(chǎn)權益的不當之舉。一旦查實,在財產(chǎn)分割時,男方很可能面臨少分甚至不分財產(chǎn)的后果。
對于廣大女性而言,楊女士的經(jīng)歷無疑是一記沉重的警鐘。在婚姻生活中,女性應當對自身權益和義務有清晰認知,明確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范疇。尤其是家庭主婦群體,由于在生育、照顧家庭過程中犧牲了外出工作的機會,更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關注家庭財產(chǎn)狀況,對夫妻共同財產(chǎn)擁有知情權,這是法律賦予的合法權益。日??赏ㄟ^合理方式留存部分財產(chǎn)信息,以便在權益受損時能夠及時、有效地維權。楊女士期望通過自己的經(jīng)歷,喚起公眾對婚姻問題的深刻反思,尤其是對男方前期欺騙、后期可能隱瞞夫妻共同財產(chǎn)等行為的嚴厲審視。婚姻,不應只是法律條文下的利益權衡,更應是愛與責任的堅守,希望每一段婚姻都能在風雨中找到那把共同撐起的傘,而非在困境中走向分崩離析。
誠然,夫妻之間除了愛情,還有日久相處的情誼,更有肝膽相照的義氣,以及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恩情,只有這樣,才可能在任何情況下,福禍相依患難與共。最后,衷心祝愿天下所有的夫妻,無論順境逆境,無論貧窮與富貴,無論健康與疾病,無論困難與挫折,不離不棄,相守與共,攜手一生,笑看人生的風風雨雨!
(這是一則真人真事,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文中人物均采用化名,細節(jié)也有改動。如果有熱心網(wǎng)友想給楊女士出主意,可以與小編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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