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
很多地方流傳著
“正月不理發(fā)”的說法,
其中一個理由是“為了保護舅舅”
此前一位外甥年初二理發(fā)
其舅舅當晚意外離世
舅媽一怒索賠100萬↓↓
事件回顧:
外甥大年初二理發(fā)
舅舅當晚酒后車禍身亡
舅媽要求賠償100萬
此前,央視社會與法頻道的《法律講堂》欄目播出一期節(jié)目,講述了一起罕見的民事糾紛案件。
某年大年初二,舅舅到姐姐家拜年,進門看到其外甥劉某形象邋遢,正在玩手機,就皺起眉頭說“你這頭發(fā)怎么跟雞窩一樣”,并指責劉某“過年前連頭都不理,新年看到你這個形象影響我的運勢”。這番話激發(fā)了二人的矛盾,兩人發(fā)生爭吵,劉某馬上出門去理發(fā)。
理完發(fā)后,劉某去找朋友聚會。豈料當天晚上,舅舅就因酒后騎車發(fā)生車禍去世。

第二天,劉某得知此消息,立刻前往吊唁。舅媽發(fā)現(xiàn)劉某理發(fā)后,兩人發(fā)生激烈沖突,并聽信“大仙”的話,稱劉某明知當?shù)亍罢吕戆l(fā)死舅舅”的習俗,仍然去理發(fā),必然導致舅舅喝酒出車禍,揚言要到公安局告他故意殺人。
舅媽去公安機關控告劉某間接故意殺人未果后,又將劉某訴至法院,要求其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賠償100萬元。
法院判決:
車禍原因是酒駕所致
“間接故意殺人”不成立
當?shù)胤ㄔ航?jīng)過審理認為,車禍原因是酒駕導致意外,與劉某理發(fā)無關,依法駁回了舅媽的訴訟請求。
民間習俗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應該弘揚符合社會發(fā)展進步的習俗,不能上升到道德層面綁架他人。

網(wǎng)友評論:
“這不是一句調侃嗎?
居然有人當真”


正月不理發(fā)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一起長知識↓↓
正月為啥不理發(fā)?
答案或許在這里
正月為啥不理發(fā)?二十四節(jié)氣保護傳承聯(lián)盟秘書長唐志強曾解釋稱,有一種觀點是:清軍入關后,清政府頒布了“剃發(fā)”詔書,招致一部分人強烈反對,不愿意剃發(fā),慢慢出現(xiàn)了正月不剃頭,是“思舊”的說法,后來以訛傳訛變成了“正月剃頭死舅舅”。然而這一說法背后并沒有靠譜的科學依據(jù),就和“筷掉一只,有人請吃”“左眼跳財,右眼跳災”等俗語一樣,是人們對于相關社會現(xiàn)象的解讀。
更何況早在春節(jié)假期到來之前,人們就陸續(xù)在臘月理發(fā)、洗澡、換新衣已經(jīng)完成了“除舊迎新”的儀式,正月自然也不需要再理發(f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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