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水滸中的梁山好漢,老徐喜歡的少,唯有燕青、魯智深等少數(shù)幾人。更多的好漢,讓人實(shí)在是喜歡不起來,更有讓老徐心生憎惡者,諸如李逵。
雷橫犯事,打死了白秀英,被定為死罪,按律解送濟(jì)州。朱仝念其仁義,半路上私下放走了雷橫,也被打了二十脊杖,刺配滄州牢城。
這朱仝,號稱美髯公,顧名思義,儀表非凡。那滄州知府,見朱仝一表非俗,貌如重棗,美髯過腹,心生歡喜,便將朱仝留在府中使用。
這知府,對于朱仝可謂是有知遇之恩。
沒多久,知府四歲的小兒子,書中說生得是端嚴(yán)美貌,來廳上玩耍,見到了朱仝,便說“我只要這胡子抱”,還讓朱仝帶他去耍。
在四歲的小孩子的眼里,這朱仝應(yīng)是非常有親和力的一個人,二人之間,有一種天然的親厚。
此后,他便每日帶著小衙內(nèi)到街上玩耍,對于犯事的囚徒朱仝來說,這已是命運(yùn)最好的安排。
02
半月之后,便是七月十五盂蘭盆大齋之日,城內(nèi)有放河燈,朱仝也是帶著孩子來看,畢竟,小孩子都愛熱鬧。
未曾料,雷橫來尋他,并讓他借一步說話。朱仝見是雷橫,先是吃了一驚,這雷橫乃是逃脫了的犯下死罪之人,自然是不能被人看到。
書中如此寫到:“小衙內(nèi)且下來,坐在這里,我去買糖來與你吃,切不要走動。”小衙內(nèi)道:“你快來,我要去橋上看河燈?!敝熨诘溃骸拔冶銇硪?。
話說,老徐讀到此處,不禁有些潸然淚下。一為這四歲的天真可愛的孩子哭,二為朱仝哭。
03
原來是吳用和雷橫一并前來,要請朱仝去上梁山入伙,吳用口中還說是“同聚大義”。
呵,好一個同聚大義!古來多少骯臟的勾當(dāng)買賣,都是以大義為名。
且看朱仝如是回答,朱仝聽罷,半晌答應(yīng)不得,便道:“先生差矣。這話休題,恐被外人聽了不好。雷橫兄弟他自犯了該死的罪,我因義氣放了他。上山入伙,出身不得。我亦為他配在這里。天可憐見,一年半載掙扎還鄉(xiāng),復(fù)為良民。我卻如何肯做這等的事!你二位便可請回,休在此間惹口面不好。
由此可見,在朱仝看來,放雷橫,是因?yàn)榱x氣,上梁山,乃是做反賊。與他而言,他只想過個一年半載掙扎返鄉(xiāng),復(fù)為良民。
雷橫再勸,朱仝斷然拒絕,并說切莫讓陷他于不義。
04
文行至此,一切還算正常。
朱仝回去尋小衙內(nèi),卻發(fā)現(xiàn)孩子不見了!雷橫見狀,便告知他應(yīng)是跟他一起來的伴當(dāng)將小衙內(nèi)抱走了。
朱仝說:兄弟,不是耍處,這個小衙內(nèi)是知府相公的性命,分付在我身上!是啊,孩子可不就是父母的性命么。
三人去尋孩子,聽說那一起來的伴當(dāng)是李逵,朱仝當(dāng)下就問:是江州殺人的李逵么?確認(rèn)之后,朱仝便跌腳叫苦。
果不其然,尋得李逵之后,討要孩子不得——只見小衙內(nèi)倒在地上。朱仝便把手去扶時,只見頭劈做兩半個,已死在那里!
嗚呼,哀哉!可恨那施耐庵,居然還說當(dāng)時是月色明朗,無辜孩子慘死于慘白的月光下,真是讀來心痛。
05
我想,任何一個讀者,讀到此處,都會心生惻然,倘若再知道此乃宋江定下的計(jì)策之后,更會后背發(fā)涼。他們竟以請朱仝上山“同聚大義”為名,故意教李逵殺害了小衙內(nèi),以絕了朱仝的歸路。
老徐讀到此處,不禁要罵一句,去他娘的大義,什么狗屁大義!這樣的梁山不如散了。
你們這些好漢們口稱什么大義,可四歲的孩子何辜?
唉!
06
說到李逵,書中還有一個李鬼。李鬼假冒李逵之名,攔路劫徑,未曾料遇到了李逵,然后被殺。
因?yàn)樗疂G,李鬼成為了冒牌貨的代名詞,成為了被嘲笑的一個角色。
可在老徐看來,李逵的惡,比李鬼更甚。
魯迅先生有句名言:救救孩子。
老徐只想說:請放過孩子,更不要以什么大義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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