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成化十六年(公元1480年)十二月,遼世子朱恩鑙上奏朝廷,稱長陽王府庶人朱豪坨之子朱恩鎩:“潛結(jié)軍余,為非害人”。大明朝廷也很頭疼,都已經(jīng)是庶人了,你說我還能怎么辦?
最終禮部也只能告誡朱恩鑙,讓他對朱豪坨父子“嚴加約束”。明代遼藩子孫眾多,作奸犯科之徒極多,光是庶人就有三家。那么這些人在明憲宗成化年間都有哪些故事呢?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

遼簡王一脈
明代首封遼王朱植,開國太祖朱元璋第十五子,洪武十一年(1378年)封衛(wèi)王,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改封遼王,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之國遼東廣寧(今遼寧北鎮(zhèn))。
靖難戰(zhàn)爭后,朱植于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年底正式改遷荊州,永樂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去世,謚曰簡。遼簡王子嗣昌盛,故而荊州遼藩也是故事不斷。
- 長陽王
朱貴烚,遼簡王次子,永樂二年(公元1404年)封長陽王,永樂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進封遼王,正統(tǒng)四年(公元1439年)削爵廢為庶人,正統(tǒng)十三年(公元1448年)去世。

朱豪?,遼庶人嫡長子,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恢復(fù)宗室身份,封輔國將軍。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的時候,遼王朱豪墭上奏朝廷,稱晉藩永和王、寧藩弋陽王都以罪廢,現(xiàn)在蒙陛下開恩復(fù)爵。大家都是太祖皇帝子孫,能不能讓長陽王也復(fù)爵?
先是長陽王貴烚以罪降為庶人,卒。其子豪?,天順初封輔國將軍。累乞承襲,不許。至是遼王豪墭為之請,且援弋陽、永和二王例。上以其父被罪時豪?方幼,故有是命。方長陽以罪廢,印已進繳入內(nèi)。仍命有司遣賜之?!睹鲬椬趯嶄浘硪话偃恕?br/>
當初永和王朱美塢的罪行和朱貴烚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連他的兒子都能復(fù)爵,憲宗自然也不好拒絕遼王的請求。成化十二年(公元1476年)九月,輔國將軍朱豪?進封長陽王。
朱豪坨,遼庶人庶次子,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恢復(fù)宗室身份,封奉國中尉。但是到了天順七年(公元1463年),朱豪坨因為辱罵嫡母與兄長,又被廢為庶人。

憲宗即位后,念其生活艱難,每年賜食米一百石。到了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眼見得朱豪坨長子朱恩鎩無力籌措婚嫁費用,朝廷又特賜食米一百石。
- 遠安王
朱貴爕,遼簡王第三子,永樂二年(公元1404年)封遠安王,永樂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因為“父薨不奔喪”的罪名,被削爵廢為庶人。
天順四年(公元1460年)的時候,翰林院學士倪謙獲罪戍邊,起因在于為朱貴爕說好話。倪謙的夫人,和朱貴爕的生母都是開國元勛武定侯郭英的后人。于是這位前遠安王讓女婿魏玉等人找到倪謙,請他為自己說好話,希望能夠因此復(fù)爵。

未曾想倪謙在天順三年(公元1459年)主持順天府鄉(xiāng)試之時,得罪了權(quán)貴,有人借機將他扳倒,魏玉等人也被罷職。
憲宗即位后大赦天下,遼王朱貴(火受)據(jù)此上奏朝廷,魏玉等人得以官復(fù)原職。消息傳到倪謙耳中,他老人家充分發(fā)揮自己的才情,向新天子乞恩,也得以復(fù)職閑住。
下錦衣衛(wèi)獄,不勝考訊,遂自誣服,坐除名戍邊。今幸遇登極,恩釋為民,而事未辨白,乞置對以雪冤抑?!睹鲬椬趯嶄浘硎摺?br/>
筆者在以前的文章中分析過,朱貴爕身為遼簡王嫡子,他很有可能是中了那位庶出二哥的算計。興許正因為如此,朱貴爕的庶人生活過得十分滋潤,居然有一千石的歲祿。不知道遠在蘭州,只有五百石歲祿的肅王聽到以后,會不會哭暈在王府里面。

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朱貴爕去世,享年六十八歲,歲祿隨即住支。要知道朱貴爕閑來無事,生了一大堆子女,沒了這筆收入,大家都要喝西北風。故而朱貴爕的小妾鄭氏向朝廷哭窮,憲宗特賜六百石。
壬子,遼府奉國中尉豪墇生母鄭氏奏:“故夫遠安王貴爕,以罪降為庶人,歲仍給米一千石。夫故以后住支,家口無以養(yǎng)贍。乞如先年給賜庶人貴烚妻曹氏例,仍賜食米千石?!鄙厦c六百石,米、鈔兼支?!睹鲬椬趯嶄浘硭氖拧?br/>
朱豪堥,遠安王嫡長子,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恢復(fù)宗室身份,封輔國將軍。在為父親多方奔走以圖復(fù)爵失敗后,朱豪堥也只能認命,把心思放在了改善自己生活條件上面。

比如成化四年(公元1468年)的時候,朱豪堥先是請求用二十名儀從換五名校尉,接著又請求將祿米“與民兌支”,而不在“官倉支給”。
這兩件事情我們可以說道說道。二十人換五個人,看上去吃虧,其實是占便宜。因為所謂的儀從,都是有一些囚犯來充任,既不安全,又容易跑路,當然比不上良家子出身的校尉。這一點問題不大,朝廷同意了。但后者被戶部駁回,因為從官倉發(fā)祿米,可以更好地拿捏宗室,文官們絕不會放棄這項權(quán)力。
- 巴東王
朱貴煊,遼簡王第五子,永樂二年(公元1404年)封巴東王,永樂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與遠安王一起被削爵廢為庶人,正統(tǒng)八年(公元1443年)去世。

朱豪圢,巴東王庶長子,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恢復(fù)宗室身份,封輔國將軍,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去世。朱恩鎊,朱豪圢嫡長子,封奉國將軍。由于年幼未曾給祿,朝廷每年特賜其母樊氏食米二百石。
壬寅,命給遼府故輔國將軍豪圢夫人樊氏食米二百石。樊氏嫡長子恩鎊已封奉國將軍,而幼未給祿,乞以所賜米二百石內(nèi)免折鈔,故有是命?!睹鲬椬趯嶄浘硪话僖皇?br/>
- 松滋王
朱貴烆,遼簡王第八子,永樂二年(公元1404年)封松滋王,正統(tǒng)七年(公元1442年)去世,謚曰安惠。
朱豪垔,松滋安惠王嫡長子,正統(tǒng)十一年(公元1446年)襲爵。
- 益陽王
朱貴烰,遼簡王第九子,永樂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封益陽王,正統(tǒng)十三年(公元1448年)去世,謚曰安僖。

朱豪?,益陽安僖王嫡長子,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襲爵,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二月去世,終年三十二歲,謚曰懿簡。
朱恩銅,益陽懿簡王長子,成化九年(公元1473年)四月襲爵。
- 湘陰王
朱貴焻,遼簡王第十子,永樂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封湘陰王,成化三年(公元1467年)十一月去世,享年五十五歲,謚曰安僖。
朱豪壧,湘陰安僖王嫡子,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襲爵。
- 衡陽王
朱貴?,遼簡王第十一子,永樂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封衡陽王,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去世,謚曰莊和。
朱豪?,衡陽莊和王嫡長子,天順四年(公元1460年)襲爵。
- 應(yīng)山王
朱貴?,遼簡王第十二子,宣德七年(公元1432年)封應(yīng)山王,正統(tǒng)十一年(公元1446年)去世,謚曰悼恭。
朱豪(土寰),應(yīng)山悼恭王嫡長子,正統(tǒng)十四年(公元1449年)襲爵。
- 宜城王
朱貴?,遼簡王第十三子,宣德七年(公元1432年)封宜城王。

到了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的時候,朱貴?六十二歲,王妃六十歲,身邊唯有庶子朱豪坅一人。遼王朱豪墭發(fā)聲,請求按照《皇明祖訓》中親王庶長子封世子的規(guī)矩,立堂弟朱豪坅為郡王長子。此事在其他親藩之中早有成例,所以憲宗當即允準。
今宜城王貴?年六十二,妃程氏年六十,無嫡子,止有庶長男鎮(zhèn)國將軍豪坅一人。欲援親王世子事例改封為長子,其妻杜氏封為長子夫人,其將軍祿米罷給。—《明憲宗實錄卷一百四十四》
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朱貴?去世,謚曰康簡。
朱豪坅,宜城康簡王長子,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三月襲爵。
- 枝江王
朱貴熠,遼簡王第十四子,宣德七年(公元1432年)封枝江王,景泰四年(公元1453年)去世,謚曰莊惠。

朱豪壂,枝江莊惠王長子,景泰六年(公元1455年)襲爵,天順六年(公元1462年)去世,謚曰靖僖。
朱恩錢,枝江靖僖王嫡長子,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九月襲爵。成化四年(公元1468年)三月,莊惠王妃馮氏去世。朱恩錢上奏朝廷,想為祖母修一座氣派的大墓,再將祖父改遷合葬。憲宗認為不合規(guī)矩,哪有以夫從妻的道理?
丙子,遼府枝江王恩錢以祖母莊惠王妃馮氏卒,乞擇地造墳,遷改祖莊惠王合葬。詔不必遷改,只于王舊墳添壙合葬之?!睹鲬椬趯嶄浘砦迨?br/>
- 沅陵王
朱貴燏,遼簡王第十五子,宣德七年(公元1432年)封沅陵王,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去世,享年五十七歲,謚曰恭憲。
朱豪塶,沅陵恭憲王嫡長子,成化十二年(公元1476年)九月襲爵。
- 衡山王
朱貴煘,遼簡王第十九子,正統(tǒng)二年(公元1437年)封衡山王,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九月去世,享年五十九歲,謚曰恭惠,無嗣國除。

當時恭惠王妃陳氏向朝廷上奏,請求以衡陽莊和王次子、鎮(zhèn)國將軍朱豪邽為繼嗣,然后進封為衡山王。對此憲宗的態(tài)度很明確,過繼可以,襲爵不可!
詔曰:“祖宗舊制,王爵至重。前此未有以從子襲封者,朕何敢專?且豪邽即系衡山王侄,同氣至親。只以將軍承繼宗祀,管理府事,何不可乎?若從其請,則是衡陽之子有二王矣。違祖訓而徇私情,朕不為也!其已之。”—《明憲宗實錄卷一百九十六》
- 蘄水王
朱貴熡,遼簡王第二十子,正統(tǒng)二年(公元1437年)封蘄水王,成化四年(公元1468年)十一月去世,終年四十五歲,謚曰靖和。
朱豪坴,蘄水靖和王長子,成化七年(公元1471年)九月襲爵,夫人黃氏進封為蘄水王妃。
結(jié)語:話說遼王朱豪墭有些不講究啊,朱豪?能復(fù)爵長陽王,朱豪堥、朱豪圢為何不能復(fù)爵遠安王和巴東王呢?莫非真的因為遠安王是嫡子,遼王殿下不敢讓他的后代恢復(fù)爵位?
那么包括朱豪墭在內(nèi)的興山王后代,都還有哪些故事呢?我們放在下篇之中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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