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關(guān)了兩年的大同強奸案當事男子,已經(jīng)成了當今中國司法界的一個著名的燙手山芋。原因很簡單,所有人都知道當事男子是無辜的,在付出了巨額彩禮、訂婚之后,不僅連女方的身子都沒沾到,還一直坐牢直到現(xiàn)在。
雖然一審判其有期徒刑三年,本來估計法官的想法是想讓他當貨拉拉案的當事人,自認倒霉得了。
然而該男子不僅不認罪,竟然還敢上訴。更重要的,醫(yī)學鑒定顯示女方根本沒有任何被強奸的痕跡。這種情況下,如果還堅持判當事人有罪的話,那么不僅整個中國的婚姻制度會徹底崩潰,該男子出獄之后,還不知道會整出什么大案子。畢竟錢也沒了,人被關(guān)起來好幾年,這種無敵之人不整出點啥事來都對不起法官。

所以這案子把人關(guān)了兩年了還沒有判,甚至當事人已經(jīng)決定剛到底,社區(qū)矯正什么的根本不接受。
這就等于把二審法官架在火上烤了,相信不是人緣特別不好的法官,都不會被指派去審這個案子。
然而其實這件事要解決也非常簡單,只要當事人心臟病死掉了就行了。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jīng)追究的,應(yīng)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可以看出,只要當事人心臟病突發(fā)死掉了,那么法官就可以直接按照此法條的規(guī)定,終止審理。那么影響無疑就降到最低了。
所以這哥們兒兩年都沒死,這還真是讓人意想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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