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法官學院、澳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辦,廣東法官(培訓)學院、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承辦的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司法輔助人員培訓班于3月24日至3月28日在江門舉辦。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法院19名司法輔助人員參加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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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訓課程涵蓋中國式現(xiàn)代化的法治內涵,“一國兩制”與港澳基本法,內地法院組織制度、法官制度和法官培訓制度,中華傳統(tǒng)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內容。課堂教學之外學員還參訪了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江?;鶎恿⒎?lián)系點、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江門巡回審判法庭、深圳國際仲裁院江門中心等地,深入了解內地法治建設及涉僑審判工作情況,并就粵港澳大灣區(qū)法治合作、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及華僑華人爭議解決等方面進行座談交流,推動形成大灣區(qū)法律職業(yè)共同體建設共識。研修內容還包括走訪廣州億航智能技術公司、網(wǎng)易公司,訪問新會茶坑村、考察新農村建設等,讓學員切身體會法治建設賦能經(jīng)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的偉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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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官學院院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長李成玉,澳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任高炳坤,澳門特區(qū)初級法院書記長李曉暉,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克儉,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林江群出席活動。
排版:李衡昌
編輯:古慧琳
審校:何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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