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萬火急
1998年9月9日18時01分,大慶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調度室接到大慶石油管理局干部張偉剛報案:9月9日下午5時15分,其下班回家時,發(fā)現(xiàn)母親孟春慶、保姆董曉麗被殺死在家中,其父失蹤。接到報案后,“110”調度室指令讓胡路公安分局和市局刑警支隊馬上出現(xiàn)場。

當日下午6時30分,市區(qū)兩級公安機關刑偵技術人員一起進行了現(xiàn)場勘查及調查走訪工作?,F(xiàn)場位于讓胡路區(qū)龍慶居民小區(qū)16號樓4單元102室(四室兩廳住宅)??辈橹兴姡含F(xiàn)場門窗完好,進入室內是一小方廳,發(fā)現(xiàn)孟春慶尸體頭東南腳西北,仰臥在內門內側,腹部被刺兩刀;小方廳南側為一大臥室,在臥室內雙人床與南側窗戶之間,勘查人員又發(fā)現(xiàn)了張伯良(報案人張偉剛之父)的尸體,尸體頭東腳西呈右側臥位,身上多處有刀傷;臥室西側為一大客廳,客廳南側陽臺地面上是董曉麗尸體,頭西腳東呈左側臥位,身中3刀?,F(xiàn)場無明顯翻動跡象。根據(jù)發(fā)現(xiàn)人張伯良的六子張偉剛介紹,孟春慶臥室內床頭柜裝錢及存折的鐵盒被移動,3000余元現(xiàn)金及13張銀行存單和國庫券去向不明。勘查中提取27CM、24.5CM可疑鞋底印痕兩枚。經(jīng)檢驗,分別是皮鞋底印和塑料鞋底印。經(jīng)尸體檢驗,確認3具尸體是被同一種類單刃尖刀所殺。據(jù)尸溫測試和尸斑、胃溶檢驗,推斷3人死亡時間在9月9日上午9時左右。
根據(jù)現(xiàn)場勘查和尸體檢驗,公安人員對案情作如下分析:
1、這是一起有預謀、有準備的持刀搶劫殺人的嚴重暴力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目的是侵財?shù)目赡苄源?但也不排除報復殺人等其他動機。
2、作案成員為2人,其中一人腳穿皮鞋,鞋號為40號或41號,身高在1.72米左右;另一人腳穿塑料底鞋,鞋號為37至39號之間,身高大約為1.63米左右。兩名犯罪嫌疑人均系男性。
3、作案時間約在9月9日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之間。
4、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兇器是同一種類的兩把單刃刀,刃長不少于12厘米,刃寬3.1厘米左右,刃背厚0.2厘米。
5、犯罪嫌疑人叫門入室,具有叫開門的條件。推斷是熟悉張家或與張家有關系的知情人作案的可能性極大,同時也不排除流竄作案的可能。.
6、作案過程:兩名犯罪嫌疑人叫門入室,進屋后,2人各有分工,在小方廳進門處先將孟春慶刺死,又迅速進入客廳分別逼近張伯良和保姆董曉麗,在南側陽臺將董殺死后,又威逼張伯良進入孟春慶臥室,將床頭柜打開、并搶走現(xiàn)金和銀行儲蓄存單后將張殺死,逃離現(xiàn)場。
這起入室殺人案非同小可,被害人張伯良,78歲,原系大慶市政協(xié)副主席、大慶市民盟主任委員、大慶油田總醫(yī)院副院長、骨科專家;其妻孟春慶,77歲,系油田總醫(yī)院的口腔科專家。這起案件在社會上、群眾中影響非常大。
鑒于此案案情重大,影響面廣,大慶市公安局局長劉忠志統(tǒng)一指揮,成立了“9.9”特大殺人案專案組,組長、副組長分別由市公安局副局長邢貴寶、讓胡路公安分局局長林國利、大慶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政委劉升平擔任。并抽調市局刑警支隊、讓胡路分局刑警大隊、派出所及全市有偵查經(jīng)驗的業(yè)務骨干共計108人,實行多警種協(xié)同作戰(zhàn)。在省廳領導的指導下,立足于大慶,以讓胡路和薩爾圖兩區(qū)為重點,以調查張伯良生前診治過的患者,雇傭過的保姆、親友關系和其他接觸關系為突破口,全面開展偵破工作。
二、十拿九穩(wěn)
根據(jù)現(xiàn)場案情分析和調查走訪所獲取的基礎材料,專案組對偵破工作作出了如下部署:
(一)現(xiàn)場查訪工作:由案發(fā)屬地怡園派出所及讓區(qū)刑警大隊共計30人負責:
1.以龍慶16號樓為中心向周圍8棟樓輻射,深入開展走訪工作;
2.對全市出租車進行一次調查走訪;
3.對全市各大商場、自由市場進行調查走訪。
通過以上3項工作,發(fā)現(xiàn)有價值的線索,從而確定嫌疑人體貌特征及進出現(xiàn)場時間,同時力爭查找出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兇器及同類鞋。
(二)被害人家屬工作:由讓胡路刑警大隊大隊長金樹臣帶領10名偵查員,負責同被害人家屬談話,搞清與被害人家庭有各種關系的人,通過被害人親屬、同事、朋友,摸清與張伯良家有各種關系的人,通過被害人親屬、同事、朋友,摸清與張伯良家有各種往來的人,從而發(fā)現(xiàn)有價值的線索,同時對全市有搶劫犯罪前科的重點人員進行逐一查證,爭取發(fā)現(xiàn)線索。
(三)被害人家保姆的工作:由讓胡路公安分局副局長呂剛帶8名偵查員負責對在張家做過保姆的所有人員進行查證,搞清所有雇傭過的保姆本人及其關系人與本案有無關聯(lián)。
(四)由大慶市大同公安分局副局長劉生民帶領10名偵查員以張伯良家的電話記錄本為線索,查找張家的知情人、關系人及可能產生各種矛盾因素人員,同時在被害人工作過的單位開展調查,摸清去被害人家看過病,有過交往的人員,從中發(fā)現(xiàn)線索。
(五)銀行工作: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政委劉升平帶領6名偵查員迅速對全市銀行、儲蓄網(wǎng)點全面清查,搞清被搶的銀行儲蓄存單的數(shù)量、號碼、金額,同時控制全市儲蓄網(wǎng)點,發(fā)現(xiàn)、抓獲犯罪嫌疑人。.
(六)摸排清查工作:由專案組組長邢貴寶、副組長劉升平負責,通過技術部門提供的犯罪嫌疑人體貌特征等條件,結合本案的作案手段、特點,在全市范圍內采取公開與秘密相結合的辦法,部署摸排清查工作,以派出所為單位,對轄區(qū)內行業(yè)、場所,特別是流竄犯易于藏身的小錄像廳、浴池、火車站、個體旅店及外來人員居住的區(qū)域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從中發(fā)現(xiàn)與案件有關的線索或嫌疑人。同時對轄區(qū)內的重點人、暫住大慶市的外來人員,特別是有過類似前科犯罪的有結伙作案可能的,要重點開展專門調查。
(七)協(xié)查工作:在全市公安系統(tǒng)內部發(fā)布“緊急刑事犯罪情況通報”,公布案情,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對此案的偵破工作。同時請示省廳在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qū)發(fā)布協(xié)查通報,使各公安機關在刑事偵查及日常清查工作中中并案件,擴大線索。
經(jīng)過一周的工作,各路情況陸續(xù)反饋到專案組。
走訪組共走訪八棟樓300余戶共計1000余人,出租車1000余臺,摸出一條重要線索:一退休工人向專案組反映,9月9日早8時50分,她從管局老干部活動室回家,距其家單元30米時,看見有兩個人按單元門鈴。當她走到單元門口時,其中一個人問:“門鈴壞了?”她反問:“你們找誰?”
其中一個人指著張伯良家門鈴說:“就找這家?!彼描€匙打開門后,2人也跟了進去。當她9點10分再次下樓時,兩人就不見了。據(jù)她反映,兩個人年齡在20-30歲之間,直觀感覺不像城市人,一人1.72米左右,另一人比其矮半頭。同時調查人員走訪全市各大商場及自由市場200余家,最后查出了一種現(xiàn)場同類鞋及類似的作案工具。
通過對去張家看過病的人員調查,一個醫(yī)院大夫反映,1997年11月17日,有一自稱叫陸得明的男青年經(jīng)張伯良介紹到他這里看病,該人看病期間曾說過張伯良家有錢,后來該人在這里做了手術,但沒付手術費就失蹤了,只留下一個身份證號。
根據(jù)以上搜集到的線索,專案組對此案進行了綜合分析,確認陸得明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他很像“一高一矮”中的高個,偵破此案有了希望。
于是,他們便集中全力查找陸得明。經(jīng)查陸得明留在某醫(yī)院的身份證號,系假的,其主人叫陳剛,在大慶薩爾圖區(qū)鐵西居住,該人稱身份證早已丟失。專案組沒有氣餒,再次來到那家醫(yī)院,查看陸得明的病歷。按其所填的單位,再次查否。后他們索性按郵政編碼查到了明水縣永久鄉(xiāng)。
這次查找,使偵查員們露出了笑容。他們找到了陸得明的居住地,他是明水縣永久鄉(xiāng)永豐村一屯農民,當年23歲。據(jù)其姐夫反映,陸已于1992年去大慶市打工,家住薩爾圖區(qū)上游村。當偵查員滿懷信心地找到了陸得明家的時候,卻大失所望。陸得明早已出走。經(jīng)查陸得明經(jīng)常和無業(yè)青年邱某(男,16歲,肇州縣興城鄉(xiāng)前勝村人,暫住在大慶市薩爾圖區(qū)上游村)在一起鬼混,而且在七八天前又是兩人一起出走的。這和那位老工人反映的一高一矮兩人結伙作案的情況正相符。經(jīng)對陸、邱兩家搜查,發(fā)現(xiàn)具備現(xiàn)場同類鞋。在邱某家還搜出邱留下的絕筆信,流露出干了大事,對不起父母養(yǎng)育的意思。
因此,專案組決定將上述2人列為重大嫌疑人,開始實施追捕行動。
9月22日,市公安局局長劉忠志、副局長邢貴寶、郝德江、讓胡路公安分局局長林國利、副局長呂剛、市局刑警支隊政委劉升平等人在讓胡路公安分局召開緊急追捕工作會議。在其它調查、控制等工作正常開展的同時,詳細地研究制定了對陸得明、邱某的追捕方案:
1、立即召開市區(qū)內各分局主管局長會議,詳細通報案情,部署查緝工作,要求各單位抽調專門警力,對本轄區(qū)內的旅店、打工場所、外來人口曾住地較集中的地方進行搜捕。
2、由讓胡路公安分局副局長呂剛、大同公安分局副局長劉生民帶隊分別趕赴邱某的老家肇州縣、陸得明的老家。具體部署如下:
(1)對已掌握的陸、邱2人親屬和可能的落腳點進行搜捕;
(2)擴出2人在省內外的一切社會關系;
(3)對2人的所有關系進行架網(wǎng)布控;'
3、抽調專門警力成立6個追捕小組,對已掌握的2人在大連、哈爾濱、大興安嶺地區(qū)大楊樹鎮(zhèn)、樺南縣、山海關、綏芬河的親屬關系開展工作。具體部署如下:
(1)由讓區(qū)刑警大隊長焦玉華帶隊,趕赴大連市邱某的哥哥處開展工作;
(2)由讓區(qū)刑警大隊程來玉帶隊趕赴哈爾濱市,對邱某姐夫的親屬關系及肇東市邱某的姑姑、舅舅家開展工作;
(3)由讓區(qū)刑警大隊教導員呂濱秋帶隊趕赴大興安嶺地區(qū)大楊樹鎮(zhèn),對陸得明、邱某的8個親屬關系開展工作;
(4)由讓區(qū)刑警大隊趙志航帶隊趕赴樺南縣紅豐林場對邱某的五叔開展工作;
(5)由讓區(qū)刑警大隊丁力帶隊趕赴山海關沈家胡同7號,對陸得明姐夫的妹妹開展工作:
(6)由讓區(qū)治安大隊長王心廣帶隊趕赴綏芬河,對陸得明的姐夫的哥哥開展工作。
4、由讓區(qū)刑警大隊長金樹臣負責對陸得明、邱某在大慶市暫住地進行全天候蹲守。
5、對陸得明經(jīng)常與母親通話的電話進行監(jiān)控。
1998年9月25日,赴山海關追捕小組傳來信息:山海關公安機關接到大慶市公安局發(fā)出的協(xié)查通報后,立即部署了查緝工作,對山海關沈家胡同7號陸得明的姐夫的妹妹家已架網(wǎng)布控。9月26日凌晨1時許,山海關公安機關在夜查工作中在一旅店內將犯罪嫌疑人邱某抓獲。根據(jù)協(xié)查通報上的照片確認邱某就是“9.9”特大搶劫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山海關公安機關當即對該旅店蹲坑守候,又將另一犯罪嫌疑人陸得明抓獲,當場從其身上搜出在張伯良家搶劫的存折3張。
大慶市公安局接到山海關方面的通知后,局長劉忠志、讓胡路公安分局局長林國利連夜率領8名偵查人員驅車趕赴山海關,于9月28日晚,將2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大慶,并連夜對其進行突審,他倆對殺死張伯良等3人,搶走現(xiàn)金及存折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根據(jù)他們的交代,起出了案犯作案時所穿的血衣。
至此,“9.9”特大入室搶劫殺人案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省公安廳的直接指揮下,經(jīng)過百余名偵查人員的努力,宣告破獲。
三、十惡不赦
通過對陸、邱2人的審理,他們交代了搶劫殺人的全部犯罪過程……
1997年,陸得明因患腰間盤突出病,到張伯良處看專家門診與張熟識。陸因家境困難,看病又欠下許多債,無力償還。9月7日,陸母從老家明水縣回來后,陸得明得知其母沒借到錢,情緒十分低落。遂起搶劫念頭。于是,陸就找到鄰居邱某商量搶劫殺人一事,目標就是張伯良家。陸、邱2人一拍即合。由陸準備兩把單刃尖刀。
9月9日早8時30分,陸給張伯良家打電話說去看病,張讓陸帶上X光片到家中來。9時許,陸、邱2人趕到讓胡路區(qū)龍慶小區(qū)16號樓4單元102室張伯良家。叫開門后,陸到客廳與張伯良談話。此時,張家保姆董曉麗正在陽臺上化妝。邱某進屋后直接奔向董并用刀刺她。張伯良妻子孟春慶見狀大喊殺人啦。陸得明這時抽出尖刀向孟春慶猛刺兩刀,當場將孟刺死在方廳內門的內側。此時,邱已將董殺死返回客廳。陸、邱用刀威逼張伯良,讓張拿錢。邱用刀在張的手上、臉上劃了幾刀。張伯良被逼到孟春慶臥室內,打開床頭柜,取出裝錢和存款單的鐵盒,將錢和存單交給陸、邱2人。陸向張猛刺數(shù)刀,將張殺死。2人洗手后,逃離現(xiàn)場。
陸、邱2人從叫門入室到實施殺人搶劫犯罪結束僅用15分鐘時間。
多行不義必自斃。陸、邱2人受到了共和國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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